哗!
唐莹与王美琪全都都震惊了,杏眼圆睁,半天都没反应过来。
“天呐,这家伙居然徒手接住了子弹?这不是在拍电影吧?太夸张了!”
“我的妈妈呀,这个小道士不会是神仙转世吧?这道法也太恐怖了,连手枪都无法伤及分毫!”
“完了,完了,这家伙是个世外高人,我们人再多,也不是他的对手,快跑吧!”
餐厅内的一众打手,在略一犹豫后,全都争先恐后地朝着门外飞奔而去,手中的刀枪棍棒全都丢了一地,那连滚带爬的模样,就差尿裤子了。
没办法,连老幺的手枪,在方毅面前都不起效果,他们拿着刀枪棍棒找方毅的麻烦,不是自讨苦吃吗?
要是跑的晚了,搞不好方毅迁怒于他们,都要被活活烧死。
“老幺,怎么……怎么回事?”
程永盛瞪大双眼,兀自有些不敢相信,但说话的时候嗓音已经开始发抖了。
噗通。
老幺啪嗒一声,直接丢掉了手枪,膝盖一软,直接噗通一声跪在了方毅的身前,眼泪鼻涕淌了下来:“大仙,对不起,是我有眼不识泰山,求求你大人有大量,不要跟我一般见识,我……我给你磕头了……”
砰!砰!砰!
说着,老幺便毫不迟疑地给方毅磕头,磕得砰砰响,额头都撞出血来。
等到三个响头磕完,仍然不敢抬手,就这么趴在地上瑟瑟发抖。
此时此刻,他终于明白公司养的打手为什么那么没有骨气,会集体给方毅磕头求饶了。
实在是这个方毅完全就是个非人类!
“呵呵,你刚才不是很牛皮吗?要一枪打死老子,现在怎么像是一条哈巴狗一样趴在地上磕头求饶了?”
方毅不紧不慢地上前几步,冷漠地看着趴在地上发抖的老幺,摇晃着脑袋冷笑起来:“不过,看在你认罪态度比较诚恳的份上,我可以饶你一命,但是,你毕竟朝我开了一枪,我就废了你两只手吧,不算很过分吧?”
咔嚓。
话音刚落,方毅直接伸出一脚,踩在了老幺的右手上,稍稍一用力,整个手掌和手腕,全都被踩成了一滩肉泥,骨肉尽数碎裂。
“嗷呜,救命……”
老幺疼得惨呼起来,好似杀猪一样,但任凭他如何挣扎,都无法挣脱方毅的脚。
“闭嘴,再叫信不信我把你身上的每一根骨头都踩碎?”
方毅没好气地皱了皱眉头,呵斥一声。
老幺吓得闭上嘴巴,喉咙里却仍旧发出呜呜咽咽的声音,眼珠血红,几乎快要从眼眶中瞪出来。
“小毅,不不,大仙,老幺喝多了,你不要跟他一般见识,有什么话好好说,咱们都是朋友……”
程永盛看着自己的得力助手被方毅如此蹂躏,一时间心惊肉跳,弱弱地开口求情。
“嗯?”
方毅猛地扭过头来横了一眼程永盛。
程永盛一激灵,吓得低下头不敢说话了。
“呵呵,黑狗,你别急,我有的是时间跟你们慢慢算账,一会儿就轮到你了。”
方毅冷笑了一声,当着程永盛的面,又是咔嚓一脚,将老幺的左手也给踩成了肉泥。
他对于程永盛的称呼,从程叔,变成黑胖子,现在已经沦为‘黑狗’了。
“啊呜……”老幺顿时尖叫了一声,直接疼得昏死了过去。
十指连心,这种疼痛,尖锐刺骨,老幺实在扛不住了。
“呸,你这种社会渣滓,动不动就喊打喊杀,拿着枪吓唬人。我多杀一个你这种废物,社会就能多太平一阵子。都什么年代了,怀中揣着枪就敢胡作非为?今天废了你的双手,是不让你再握枪,但是要是下次再让我看到你干坏事,可就没有那么好的运气了。”
方毅嗤笑了一声,看着半死不活的老幺,没好气地啐了一口唾沫。
紧接着,他的眼睛缓缓地转移到了一旁瑟瑟发抖面无人色的程永盛脸上,露出了一抹玩味笑意。
“大仙,我……我什么都没做,下药的事情都是老幺一手策划的,我根本不知情,我……我也给你磕头了,行不行?”
程永盛咬着牙,他作为道上有头有脸的人物,本来是不想卑躬屈膝地放低姿态给方毅磕头的,但是,当方毅凌厉如刀的目光看向他的时候,他就感觉好像被阎王爷给盯上了一样,心头一紧,本能地就匍匐在地,开始拼命地给方毅磕头。
幸好,餐厅中除了昏死过去的老幺,没有自己人在场,否则的话,当永盛地产公司的员工看到自己的老板,道上的大哥级人物,居然对一个年轻人跪地求饶,肯定会心生不屑,搞不好会辞职走人,投奔别的地下帮派。
“总经理,大少爷好帅啊!”
唐莹此时搂着王美琪的胳臂,醉醺醺地靠在王美琪的肩膀上,体内的烈性春药似乎已经开始发作,居然没来由地说出了这样一句话。
本来,唐莹对于方毅的印象,就是个地痞无赖加变态色狼。
如今,看到方毅大展身手,逼迫老幺与程永盛这样的道上大哥跪地求饶,更亲眼目睹方毅徒手接子弹的神迹,在震惊之余,不免小鹿乱撞,心生仰慕了。
没办法,女人的天性就是这样,面对如此强势而有能力的男人时,很难控制得住心中的情愫。
当然了,要是唐莹没喝酒的话,兴许还能够保持清醒,不会像个小女生一样犯花痴。
但此时她已经喝得半醉,再加上体内药性发作,已然无法自我控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