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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前尘(十二)(1/2)
看到这里,幽泉握紧了手,这快到他与慕梓琴的第一次见面了。
当初与慕梓琴第一次见面并且入住他家时是签了收养协议的,在这里的法律中是满十八岁的是有资格收养孩子。
起初的法律上并不是这样规定的,要年满30周岁且无法生育子女或其他原因的才能收养子女。
但随着时间的发展,许多成年人不结婚,但却想养小孩,因为年龄关系,他们就想偷偷拐人家的孩子,光明正大的去拐,利用食物,衣服等等去拐,还真拐成了。
有个22岁叫陈勇的,就去拐人家孩子。导致人家孩子不要跟父母住,想要跟陈勇住,最终人家父母告上了法庭,最后结果是让陈勇自己去领养一个孩子。
从那时候法律上就有了这个规定。
因为幽泉符合一切条件,于是成功收养了慕梓琴。
看着自己与慕梓琴的初识,幽泉有点想哭。慕梓琴很少跟他提过自己的父母,或者说是养父养母。
每次问到慕梓琴都会说:“我恨他们。”就没再说什么。
起初幽泉以为是因为她父母离开她,让她没了父母才恨她。可从慕梓琴的言行举止以及她身上的伤幽泉才确定慕梓琴有个黑暗的童年。
“原来小妹是这样跟阿泉认识的啊。”君安开口。
越看越心疼自家小妹,可却无能为力。如果可以君安想要拿个800米大刀劈死慕课夫妇,要不是慕课夫妇已经嘎了,君安一定让他们生不如死。
君宥的想法何尝不与君安一样,但现在说什么一切都是枉然。
在慕梓琴在凌樖家待了三个月之后,凌樖带着慕梓琴去了医院。
来到了人民医院,凌樖将慕梓琴带去了精神科。
一会儿后,凌樖拿着报告单陷入了沉思,那报告单上的5个字——重度抑郁症,他不知道该怎么形容现在的心情。
一个仅仅十一岁的女孩患有严重的抑郁症,究竟是经历过什么事情才能这么小就患上这种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