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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2 章(1/2)

与南方的湿热不同, 庆州西北, 永城的夏天, 热得十分粗犷。

太阳高悬,地面发白, 有个小娃蹲在地上数蚂蚁。

“挡这儿干嘛!走开!”路过的男人随手一脚把小娃踢到一边, 小娃眨眨眼, 吭都没吭一声地换了个方向继续看。

仔细听, 还能听到他嘴里念叨着什么。

“二百三十……二百三十一……“

小娃叫做常弥, 今年四岁半, 别的喜好十分平凡,唯爱一个数数儿。

他无聊的时候能把天上飞的——云彩, 地上跑的——虫子, 全数一遍,数到天荒地老也不带挪个窝。

家里大人本就不待见他,想起来给口饭,想不起来更盼着他有多远滚多远,发现了他这个爱好以后很是舒心了一阵子。

多么省事的爱好啊, 真像个傻子,蹲那儿半天一动不动的。

蚂蚁也不是天天搬家, 有时候数完了虫子,没有云彩,他会跟着迁徙的小动物一起跑出去, 然后发现更多的动物, 再开心的数。光数虫子他就数到过五百多。

这让他非常自豪。

第一次跑出家时, 他发现出门也不是难事,渐渐的,家门就困不住他了。他会跑到街上去,那里有更加好数的东西——人流。

永城有多少人呢?常弥已经数过两千多个了。他有个小小的愿望,希望自己可以把永城的人数数清,再去更大的地方看看。

在这样四处乱跑的日常中,他渐渐发现了一些规律——永城南边的人最多,东西次之,北边最少。

而四个区域里卖馒头的摊子,一样的馒头价格却不同。南边两文一个,其他地方都是三文两个。可明明南边更贵,却仍旧买的人最多,也最忙碌。

这些馒头他都尝过,没觉得有什么不一样的……对,他常常凑在附近,像个小乞丐似的,好心的摊主们看他可怜可爱,时不时会赏他一个半个卖不掉的馒头。

常弥家就住在南边,他去南边的摊子蹭馒头的次数也最多。老板娘看他呆巴巴的却长得很可爱,一直不忍心赶他。有一次清晨摊子太忙了,一个客人一次性要了好多馒头,给的又是整钱,老板娘很是反应了一会儿该找多少钱,没想到小家伙突然在旁边出声了。

“找他二十八文。”

老板娘惊了,再仔细一算竟分文不差,顿时对小家伙高看一眼。老板娘给他搬了个板凳让他站在凳子上盯着馒头数量和钱财,他竟每一次都算对了。

不仅如此,铜板从他手上过,有时候他甚至不需要一个个的数,只要扫一眼就知道手上拿了多少文。

老板娘便一直让他帮忙收钱算账,忙完了给他馒头吃。有时候看他除了馒头也没别的吃,还会把自家的饭菜分一些给常弥。

某天,老板娘实在忍不住,问他到底是哪家孩子,为什么大人从不管他。小常弥面无表情地指指后头唯一的那座两层建筑。

“诶呀?你是常家的……”

常弥点点头。

常家在永城当地十分有名,家主曾是个走了大运的商贾,后来做不动来回跑的生意了,就把家定在了永城,买了大院子盖了大房子,娶了十八房小妾。

这在当地是人尽皆知的事。

但常家主究竟有多少个孩子,这就没人说得清了,毕竟那么多个小妾……随随便便就能生一屋子吧。

但那也不至于养不起儿子吧……?虽然常弥是个双儿,但小小年纪就长得眉清目秀,长大必是个美人胚子,这样的儿子连口饭都不给吃吗?

老板娘十分怜悯,又忍不住给他怀里塞了个大肉包子。

常弥甜甜地朝老板娘一笑,替她收拾完摊子,才慢悠悠地又跑了。

他是个不轻易笑的孩子,但笑起来真让人感觉春暖花开。老板娘被他笑得晕乎乎的,那双眼睛一直在她脑海里晃……

不对,怎么觉得眼珠颜色有点浅呢?

下一次常弥过来时,她特地凑近小娃,仔仔细细地观察了一下。

“诶呀,真的是绿的呀!”

常弥没怎么照过镜子,水面也映不出他眼睛的颜色,此刻呆呆地问:“是吗?”

“是的呀,虽然不明显,但真的有点泛绿呢……”老板娘娘踌躇道:“你娘……是胡人?”

永城靠近边塞,关外就是另一方天地了。没有战事的时候,两方并不禁止通商,一旦打起来,那血海深仇也很容易就结下了。

因此即使是永城,与外族通婚也并不常见,往往要遭人白眼。

老板娘不知道那常家主家的十八房小妾中有没有个胡人女子,甚至十八是个泛指都有可能,但常弥这小娃儿,应该确实是混着外族人的血。

也是,他长得如此玉雪可爱,就算天天在外面晃,脸上还是雪白一片,嫩得她总是忍不住上手掐一把——而且也难怪常家主不管他,毕竟是个混着外族血的杂种。

想到这里,老板娘心中更加怜爱,又拼命给他塞好吃的。

小常弥就这样在老板娘这儿蹭了半年的饭,要不是他还回去睡觉,常府怕是真的不记得还有这么个小人儿了。

他还是整日看云看蚂蚁,府中的下人偶尔看到他,都觉得他是个痴傻孩子。

这一日,老板娘没有等来小常弥。他也不是天天来,老板娘没在意,却不知道,小娃儿今天挨了打。

打他的人是他哥哥——他有好多哥哥,实在分不清,反正他见过,确实是他哥哥。

这位哥哥今日不知道是哪根神经搭错,看他蹲在草丛里看虫子,突然来了兴趣,捏起他的小脸蛋儿仔细看了看。

“你是十三弟吧?……哎,长得真俏,比你那娘还漂亮,瞧这睫毛卷得……”

常弥不知道他要干什么,下意识地眨了眨眼睛。

哥哥却像突然被按了什么开关,脸色一变,怒道:“你这杂种,这么小就学会勾人了!?”

说罢,他一脚踢在了常弥肚子上。

常弥自小被忽视,却也没被这样打过,受了疼,忍不住抱着肚子倒在了地上,呻吟起来。

那哥哥尤嫌不够,还想继续补几脚,却被闻声赶来的丫鬟拉住了。

“三少爷呀,您可仔细着!再踩踩,这小杂种怕是要脏了您的脚!”

常弥心想,可拉倒吧,我身上比他干净多了,没看到他鞋底全是泥吗……

巧合总是一件连着一件,争执间,常弥这短暂的一辈子中只见过两面的父亲竟然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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