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将那不知是人是尸的家伙反绑住了手脚,等把那瘦小的身子掀起来时,他们才发现原来这是一个满脸黑灰一身破衣烂衫的小乞丐!看他样子不过十四五岁。
孙庆国将手搭在小乞丐的颈项上试探了半晌,道:“活的,有微弱的脉搏。”
王钧把枪递给潘杰雄保管,从斜背帆布简包中摸出一个380毫升装的矿泉水瓶,对孙庆国努了努嘴,示意他走开。
孙庆国点点头,向后退了几米,手上的枪却直直瞄着小乞丐,做好了随时崩掉对方脑袋的准备。
王钧拧开矿泉水瓶盖,将冰冷的凉开水浇在了小乞丐的脸上。
这突来的刺激将小乞丐一个激灵给唤醒,刚要坐起,却被一股大力狠狠按回了铺上,男孩瞪着惊恐的眼慌乱地看着面前的健壮男人。
“你能说话吗?”王钧的双手按在小乞丐的双肩上,丝毫没有放松的意思。
天知道这是人还是丧尸,虽然目前看来他好像没有被咬的痕迹,但被衣服挡住的地方可就不好说了。
“我……我是人……别开枪啊,拜托了!”小乞丐破锣般的嗓子说得十分费力,看他那干裂的嘴唇和蜡黄的脸色那就知道必定断食很久。
“来,喝点水!”王钧终于松开了男孩,将剩下的半瓶水喂给他喝。
“你有没有被咬过?”孙庆国的枪还没放下,他一脸沉穆道。
男孩被水呛得一阵猛咳,好不容易停下,喘着气回道:“没……没有!不信你可以检查,我只是饿晕了,大叔!我真的不是丧尸!”
王钧听了不觉笑道:“傻瓜,你要是丧尸还能说话吗?你父母呢?”
“那个……失散了!”
原来小乞丐叫翎奇,没有人知道,半个月前他其实还在别人的队里,躲在邻居李美珍家的地下室中。他们总共是四个人,他,李美珍,还有李美珍的表弟杨骐宇,以及一个爱跑酷的19岁男生――陈影。
李美珍的爸爸是军人,也是有末日情结的家伙,在自家的地下室常年备有大量的粮食和其它生存必备品。没想到末日真的来临时,他却在外地执行公务,在末日堡垒真的能发挥作用时,他却无法赶回。好在这工程也算没白建,至少保全了他唯一的女儿。至于他太太,因一早上菜市,也是凶多吉少。
表姐弟二人便躲进了地下室,后来李美珍回屋子取衣物时,正巧遇到从屋子里慌乱跑出的翎奇。平时他们也常在一块玩的,李美珍便好心叫了翎奇一块躲到地下室。
三个人在地下一躲就是一个月,后来他们想,外面可能没那么多丧尸了,便出来透透气。谁想几个人在地面呆了半小时不到,便有丧尸向他们涌来,原来那群丧尸在追去城里取物资的陈影。就这样,四个人逃回了地下室。打那以后,再也不敢轻易出来。
本以为那堆成山的粮食足够吃一年半载的,可当他们吃完几个米袋,又拆一袋时才发现,因为这些粮食存放时间太久,加上他们几个住在里面造成湿气,粮食已腐烂得所剩无几。
为了能多捱些时日,鬼灵精的翎奇趁大家睡觉之际,偷藏还能吃的豆子,有一次不幸被杨骐宇逮到。就算在这段幽居的日子里,因为翎奇的存在,大家才有了笑声,但再幽默也敌不过偷食物,这件事引起李美珍、杨骐宇和陈影的极大愤慨,他们想反正食物也吃不了几天了,便索性将翎奇提前赶了出来。
就这样,15岁的翎奇开始艰难的逃窜生涯,一面要躲丧尸,一面要四下找吃的,弄得跟乞丐似的灰头土脑。嘴巴都顾不了,哪顾得了外表,没坚持几天,终于饿昏在这间避难的平房里。
算他福大命大,竟然给王钧一伙撞上。当然,他想自己曾经的过往还是缄口不提为妙。除了地下室的事,更有一件让他午夜梦回时常折磨他心的秘密,这一切都是末世造的孽,实不是他这种15岁孩子该承受的。
翎奇忽闪着会说话的眼,可怜巴巴地看着王钧三人。
“老潘,你去通知洪晟把车开过来,今天就到此为止,晚上咱们就住在这,明天一早再出发!”王钧对潘杰雄道。
“嗯,好的!”潘杰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心里却有些感慨:“自己的眼光没错!这王钧虽是罪犯,骨子里还是纯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