蛮牛用手摸了摸鼻子,双手抱在胸前,左脚脚尖对着门,“对,陈治昊说自己可能被盯上了,为了据点安全,所以,我留下了。”
冥王微微一笑,答案即将揭晓了,“陈治昊离开了多少天?”
“一周前。”
“也就是说,你自己在这里待了四天,直到我们前天回来?”
引信有些明白,却有不明白,“冥王你是在怀疑蛮牛吗?没有理由啊。”
“我不是怀疑他,而是肯定,至少,陈治昊是他杀的!”冥王咆哮到。
“冥王,这样很伤人。”
“是啊冥王,现在敌人就喜欢咱们现在的状态,内讧!”引信帮腔到。
“是么?蛮牛已经将我们拒之门外了,看看他抱在胸前的手和那朝着门的脚尖吧,蛮牛,你不适合做卧底,但是这些年做的很不错。”
蛮牛冲到冥王面前,像发疯了一样抓住冥王领口,一把将冥王摁在桌上。突然,窗户玻璃破碎,玻璃碴子还未落在地上,蛮牛的脖颈的鲜血如井喷一般。抓住冥王的手也立即松开,用手按住颈部。引信下意识地蹲下以免自己成为下一个目标,冥王翻身起来,立即脱掉衣服,用来堵住蛮牛的颈部伤口,大喊一声,“操!”,引信也赶紧冲进里屋拿出急救包,可是无济于事。
“就这样。”引信淡淡地向斥候和鹰眼陈述到。
鹰眼坐在喷溅了鲜血的桌旁,看着窗户,“望远镜给我,”鹰眼对斥候说,斥候递上望远镜,“不知道当时这里的湿度和风向风力啊,”鹰眼又蹲下拾起一块玻璃碎片,带上手套,将几块玻璃简单地拼了拼,“我知道了,当时风力并不大,那枪是冲着冥王去的,开枪位置距离这里大概2。6公里,按照我估计的湿度,子弹飞行速度在750米每秒左右,开枪发生在蛮牛启动准备抓冥王的一瞬间。”
“找到开枪位置了,”鹰眼将望远镜扔到一边,在半山腰的小路上,不知是什么枪,口径是7。62mm,被改装过,不是一般人。能够在这个距离上不用大口径枪命中目标,为数不多的人能做到。”
然后是一片沉寂,情况复杂远远超出了他们的预料,甚至不清楚到底该做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