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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痴(1/1)
今天上午要去法院立案,诉讼费一共五千八,昨天我数了两遍,确定没错,然后装进包里了。
当事人一共给我九千,我背着这笔“巨款”自己去了超市买东西,又到外面买了派,之后又挤公交车回家,最后想想我够迷糊的。
像我这样粗枝大叶的人拿着别人的钱到处跑,如果丢了,我还得给人赔,不过真是万幸,它们居然被我好好的带回家了。
我告诉妈妈,当时人家给我钱的时候我还小小兴奋了一下,然后就忘记这笔“巨款”在我包里的事了,这叫什么?荣辱不惊?
当然了,也没法惊,它们只有很少的一部分是我自己的。
虽然钱很好,但多的时候数起来可真麻烦,就这么区区五千八,差点没把我的汗数下来,当时就想,如果有点钞机该多好啊。
遗憾的是,我并没有那个能用点钞机点赚来的钱的能力。
唉,如果这些钱是律师费就好了。
可怜。
我把钱和材料拿去法院给叔叔,让他去立案,随后给我发票,我按照约定八点半准时到,结果他还没来,害我又傻乎乎站了一会儿,真是浪费时间。
如果可以,我宁愿把时间浪费在玩上。
叔叔来了以后,拿着那些钱,问:多少?
五千八。我老老实实回答。
他很忙,急着走也没数,我想让他数来着,但看他那么急,就没说出口。
结果回去的路上,他打电话问我:诉讼费是多少?
五千八。我很茫然地回答,不知道他问这个要干嘛。
你给我这是五千七。
啊?那是我数错了?你先给垫上。
好。
之后我回忆起早上起床的事:
七点钟准时起床,然后迷迷糊糊走出房间,在我的包上捡到一张一百,我还兴奋了一下,跟妈妈说我捡了一百,赶紧装进了自己的钱包。
看来,少那一百就是昨天晚上我装的时候掉出来的,还害我早上瞎高兴一场。
这张不听话的钱,让我今天变成了债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