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标题应该不会有什么违禁词吧。
一直嚷嚷着要买,但是一直没挑到合适的,然后就没了。
我家路口很窄,最宽的位置够两辆车并行而已,最窄的地方就一辆。
宽的那一点点地方被人占了一半早上卖早点。
这世界没有什么比人群更乱的地方了,更别提这些买早点的人还要推着自己的电车……
电车放在旁边不行吗,你人就在附近吃饭,至于非得推着吗?
这样的人也就算了,因为大部分时间你按喇叭会给你让路,少数不自觉的一般也不常见。
早餐摊在这里做了好几年了,原来他们刚开始做的时候需要用电,但是没有人给他们接,老爸就牵了个头给他们找了用电的地方。
老妈作为企业退休人员,一年要按一次指纹,财政发退休金的就没有。
这也算是一种歧视吧。
又到按指纹的时间了,因为骨折的关系,很近的路我也得拿车拉着她去,回来的时候正好赶上早餐摊生意红火的时段,人非常多。
我车速超慢,估计只有十迈,正小心翼翼从摊边驶过,一伙年轻人十分没有眼色的站在摊前,大有要往路上冲的势头。
经过他们身边的时候,他们刚好正在打闹,其中一个高个子女孩往最靠边站的男孩身上冲,导致男孩往后退了一步,刚好把脚拐进我的车轮下。
然后,就叫的跟杀猪一样,还猛拍我的车窗。
这架势,我当然不会下车了,于是就坐着没动。
等他们冷静下来,我才去看情况。
男孩穿着脏脏厚厚的运动鞋,不止脱了鞋,还脱了袜子,这才看到脚后跟脱了一点皮。
这还没我这几天光脚穿布鞋脚后跟磨的泡大呢,我不照样穿着高跟鞋跑来跑去的。
他们同行的另一个女的让我带他去看病……
真是无语了,于是我问了他骨头有没有事,骨头有事花钱多的话要报保险,听我这么说,他就说没事……然后我就准备先把老妈送回家,然后带他去旁边诊所抹点药。
其实我肯定是气愤的,因为你NND自己不长眼在车旁边打闹把脚伸进来了还让我给你看病,我能不气吗?
更何况一个大男人皮糙肉厚的看着又像是农村来的孩子,至于那么娇嫩吗?
还口口声声说我们不讹人,我能信吗?
讹人这个概念不是指讹少了这个行为就合法,只要有行为,就是敲诈,应该属于行为犯才对。
这是我的观点。
老妈还说我自己去不行,别吵架吵不过……
我很无语,我是喜欢跟人吵架的人吗,我这么懒……
出去带人去了诊所,那个当时没推人的女人又说了,抹点药,还得开药膏……
破了皮好吧,老子破了皮割了手还啥都没抹过呢。
当然,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我啥都没说。
相反我还嘴贱的问了句能不能洗澡,生怕他自己护理不当把脚弄断了讹我。
后来看见那脚我心想我的顾虑应该是多余的,看起来像是一个月才会洗一次澡的人。
本来我忙的要死,还要去法院送手续,自己的养老保险还得交,早上事都安排好了,这些JR又给我弄个这。
所以我已经很不耐烦了。
诊所的护士给拿了一大瓶碘酒……
你以为拿来喝的?
这就算了,应该结账了吧,护士又拿来一支莫名其妙的药膏……
我真是不知道说什么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