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麦昨晚原本是打算把这件羽绒服丢掉的,但事到临头,她又实在舍不得。
自从她执意辍学和王逸帆在一起,她家里就一分钱没给过她了。
林麦身无分文地到了王逸帆家里,每天除了备孕,就是做家务,伺候王逸帆全家。
她没有工作,也没有收入,需要钱就只能和王逸帆要,想买什么衣服也得先找王逸帆批准。
王逸帆喜欢性感的女人,所以只肯给林麦买那些性感成熟的衣服。
而且,王逸帆也不肯给林麦买太贵的衣服,只肯给她买一些中看不中用的廉价货。
就比如她身上这件呢子包臀裙,是天灾前王逸帆花了50块钱给她买的,看着是好看,但是又硬又扎,刺激皮肤,穿着真的很不舒服。
所以林麦很舍不得这件羽绒服,它设计的清新漂亮,又用料扎实,厚实暖和,是林麦衣柜里为数不多的好衣服,她是真的很喜欢。
如果丢掉了,她也不知道自已还有没有机会再次拥有一件这样的衣服。
她昨天抱着这件羽绒服,在雪地里站了十多分钟,纠结了十多分钟,最后还是悄悄把它带了回来,放在了杂物间那袋旧鞋子
林麦安慰自已,夏时歌并不知道自已买了这件衣服,她应该不会怀疑到自已头上。
但没想到夏时歌居然知道!
谈臻警官看着林麦苍白的脸色,拿着羽绒服对她问道:“这件羽绒服是你的?那你刚才为什么要否认,说你没有这件衣服?”
林麦闻言身形微微一摇晃,像是快要晕倒一般,她低下头,嘴里喃喃道:“我、我……”
林麦现在已经心慌到说不出话了,面对谈臻警官严厉的目光,她只能紧抿着唇,硬撑着身体才能不让自已晕过去。
宋父宋母对视一眼,都在彼此眼中看到了不安。
他们没想到,林麦这个女人会这么没用,居然在这种时候自乱阵脚。
现在这个局面,林麦就应该像夏时歌一样直接否认,就说她记不清了。
反正监控里根本看不到脸,只要一口咬定夏时歌是小偷,警察一时间也没办法。
可看着林麦现在的样子,宋父宋母知道,指望她显然是不可能了。
于是宋父清咳两声,开口替林麦解围道:“警察同志,就算她有同款衣服也证明不了什么吧,我们在客厅里看到了小偷的脸,小偷就是夏时歌啊!”
宋母也点点头,她走上前轻轻搂住林麦的肩膀,试图稳住林麦慌张不已的内心,嘴里说道:“也许这个小姑娘是害怕自已被牵连进去,所以不敢承认自已有这件衣服罢了。”
宋父宋母到底是经历商场的老油条,现在的局面,只能证明林麦和夏时歌都有嫌疑,不能证明他们和林麦联手做局。
可没想到宋母话音刚落,一直站在一旁的夏时歌忽然开口说道:“谈警官,我建议,查一下宋家和王逸帆、林麦几人的银行流水和转账记录。”
夏时歌的声音不大,但却像是一道惊雷,在寂静的房间内炸开。
宋父、宋母以及王逸帆几乎同时抬起头,用一脸惊愕的表情看着夏时歌,目光里充满了慌乱和不可置信。
感受到一屋子人的目光齐刷刷聚焦在自已身上,夏时歌一脸淡定,她继续开口道:“刚才在楼道里,他们三个口口声声说,他们是第一次见面,互相不认识,还说林麦只是偶然遇到的证人……”
“既然是这样,那就查查他们的银行流水吧。如果他们真的互相不认识,那应该不会有转账记录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