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楚之脸色铁青,他本来是要借助单挑增长士气的,但是大儿子给人家三下五除二就活捉了,这士气更低落了,适得其反呢。
这时候司马金龙就想上去救人,被司马跃拦住了,“哥哥,你是父亲的嫡子,是琅琊王的世子,不可以轻动,还是小弟去吧。”说完不等对方回话,直接催马直扑杨荟。
杨荟正要应战,被杨敢拦住了,“少爷,你还是休息一下吧,光你一个人立功可不太好,总要给我们这些下人一点机会吧。”杨荟作为杨小瓜的族兄,杨敢他们叫少爷也没错,但是说真的把杨敢当下人,那就算了,杨家唯才是举,谁能谁上位,所以平时杨荟和杨敢他们都是兄弟一样,并没有什么阶级差异,开玩笑开习惯了的。
一看杨敢发话,杨荟咧开嘴一乐,“好吧杨敢大哥,这个家伙交给你了,那我就回去休息了。”说完不管不顾的,扬鞭催马,带着亲兵回到前军的阵中。
杨敢知道他就这样,脾气直率,不以为意,也就直接上去迎上了司马跃。杨敢的统率力在杨善的养子中是最高的,比他们名义上的大哥杨勇还要高很多,而杨勇则是武功更强,心思缜密,杂学丰富,所以负责杨小瓜的保卫工作和某些特殊工作,而现在杨勇已经去做官了,就转交给杨智负责,这就不提了。单说杨敢,骑着乌青色的战马,直冲司马跃。
这匹马毛色发乌,还一片一片的跟斑秃一样,其实并不秃,就是杂色,在相马经中,这叫龙鳞,所以这马正经的名字叫乌龙驹,是名马。而他手里的枪也是特殊工艺打制的,是杨小瓜根据小说里设计的吸水提炉枪,能够利用虹吸作用扎地吸水,神奇无比。不过反过来想,这样的特殊能力如果扎在了血管上,那自然也可以吸血,足以叫你血流不止而死。
其实杨荟的装备也不差,但是,作为杨氏族亲,那都是正常的,而杨敢作为假子,实际上就是正统继承人的贴身班底,说到底就是个高级仆人,那么能享受这样的装备,担任这么高的职务(马军左统领)足以说明了杨家的唯才是举一视同仁,这一点在现代社会看来普普通通的,在古代尤其是那就是特立独行了,但是也足够吸引到庶族才能者的效忠了。
司马跃和杨敢两个人马打对头,双方报名:“大魏司马跃”、“青州杨敢。”
“没听说过,你是何官职?”司马跃很不悦,心说怎么这么小看人,我堂堂郡王之子,晋朝的宗亲,怎么派一个不熟的人来和我打。
“某乃青州骑军左军统领,奋武中郎将。”杨敢倒是不在乎对方的嚣张,反正自己杀了的嚣张人士多了,也不差这一个。
“哦?”司马跃心说官职不低呀,怎么就没听过呢,看看对方的一身行头很不起眼,心说可能是蜀中无大将,矬子里拔将军吧,想到这里不由得信心倍增,心说老大给人抓了,这个家伙职务不低,如果抓回来能换回老大,那也不错,想到这里也就不计较对方名气小这件事儿了,觉得勉为其难可以和对方打一场,然后抓俘虏。他想的很美好,殊不知杨敢已经用看死人的眼光看他了,这就是各说各话鸡同鸭讲了。
杨敢属于标准的骑兵将领,作战方式和草原骑兵差不多,唯一区别就是多了一把长槊,两个人催马向前,杨敢手里的大槊那么一抖,一尺多长的锋刃就笼罩在了司马跃的胸腹位置,寒光闪闪,阴冷血腥的气息直渗入司马跃的骨骼肌肤,司马跃吓坏了,赶紧把手里的长槊舞成了一个风车一样,拼命阻挡对方的进攻,这才堪堪挡住了杨敢的一枪,然而,两个人二马错蹬的功夫,杨敢单手拎着长槊,右手从背后取出来打将钢鞭,照着司马跃的后心就是一下子,司马跃哪知道对方动作这么快呀,一个冷不防,赶紧往前趴在马背上,杨敢这一鞭打空了并不着急,两个人此时已经分开了,各自跑出去十来步远,杨敢挂上长槊,取出弓箭来,连瞄都不瞄一下,张弓搭箭就是一下子,司马跃万也没想到这个杨敢这么厉害,这就躲不开了,只听着“噗嗤,哎哟”,一支狼牙箭正正好好射中了司马跃的后心,本来司马跃是有铠甲的,但是骑兵的铠甲为了保证战马的负重能力,通常都是皮甲,这些将领可以特殊一点,那就是鱼鳞甲,也就是皮甲上面钉上铆钉,一片片的银光闪烁,仿佛鱼鳞一样,故而得名。这种东西用来防护箭矢,也是很有效果的,但是毕竟不是板甲,鱼鳞之间都是有很大的缝隙的,而杨敢的箭是三棱尖的,还有倒钩,杀伤力极强,只要不是正正的钉在鱼鳞上就会滑一下斜着刺入身体,而杨敢用的是五石强弓,那力道,绝对不亚于普通子弹,所以这一下子,就钉进去四寸多深,几乎把人射穿了,司马跃一声惨叫,帅到马底下,眼看着就活不了了。
司马金龙一看兄弟二人一死一伤,就怒了,打算拼命,不过司马楚之可不想全家都包圆了,马上命令鸣金,锣声响起,司马金龙装出来无奈的样子,怒气冲冲回到本队,他也不傻,自己哥哥弟弟都歇菜了,自己上去一打二还是一打三?怎么看都是送死,只是要做个姿态吗,不然就显得自己太弱了,现在的锣声响起正是他需要的,就立刻回马撤回。
司马家的军队士气再次下降到了零点,然后,青州部队也就正好抓住时机压了上来,双方接战。
青州兵前军是标准的罗马步兵方阵,加上弓弩手的远程配合,不断的挤压、再挤压。司马家没有那么紧密的方阵,他们的步兵更多的是刀盾手,这和他们的装备有关,盾牌通常是藤牌或者是木盾,成本低廉,好的刀子比较昂贵,但是毕竟不是蛮族,占据北方领土的他们还是有一定的冶金能力的,质量差一点也可以凑合使用,而且北方汉族的民风彪悍,习武风气很浓厚,所以他们的单兵作战能力不俗,更支持了他们的选择。
相对而言,刘宋军队秉承着南军的传统,第一就是装备齐全,要知道步兵方阵是不能用无甲的轻步兵的,那样无法和骑兵的冲击对抗,所以除了长矛重盾之外,半身甲是必须的,这样就算是给战马踩踏一下也不会肠穿肚烂,还能有反抗之力,同时肩并肩的挤在一起也耐得住冲击,这样的话长矛对战马的威胁就会发挥到极致,同时,长矛为主的步兵方阵最大的优点是不看重武力,只要够勇敢,守纪律就可以,反正就像戚继光说的那样,你武功再高,也架不住几十把枪同时扎你,几十把刀没头没脑的乱砍,在军阵中除了超级高手,个人武力也就等同于个人无力了。这样子,军队训练的时间就省下来了,人才培养才是最耗钱粮的,省下这笔钱,就省了大头,至于说装备置办费用,杨家拥有最先进的冶炼技术,也掌握了某些跨时代的工艺和设备,制造铠甲的成本极低,价格都被均摊到武器贸易上了,所以杨家或者说罗氏商行作为最大的武器贩子,早就富可敌世界了。反过来再说,铠甲装备的制造成本虽然高,但是不容易损坏,就算是人死了,那装备也能二次利用三次利用,这么算起来,就很划算了,所以人均半身钢甲的青州部队,其实豪奢的厉害,这战斗力自然也是不容易匹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