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懂。”白御风涩然摇头,不是他想得太多,而是一次次在生死边缘的挣扎太痛苦,他不愿意自己的家人也陷入这样的境地。
林克雷感受到他情绪的低落,心底隐隐生痛,一时默然不语。
几天的时间匆匆而过,白御风身上的伤已好了七八成,结痂部位新生的肉都已长好,只等痂自然脱落下来了。这几天凌寒和姚晔每天都会打电话来问问他的伤势如何,林克雷则是从第一天起,就坚持每天中餐晚餐都在家里陪着他,朋友们对他如此上心,让他既感窝心,又怕林克雷因陪他而误了事。
“雷,你不必天天回家陪我吃饭,我一个人吃饭没问题的。”这天中午两人吃完饭白御风对林克雷说。他知道对方是好意,怕他一个人会孤单。可是开公司的总会有各种各样的应酬,有时为了争取到订单更是没日没夜的奔波在各种饭局上,他不想林克雷为了陪他而造成公司的损失。
“公司最近都没什么事,风,你不用担心,我不是公私不分的人,若真有事要忙,我会去忙的。”林克雷说的话半真半假,他公司最近的确不太忙,绝大部分要应酬的事他都推给副手去做了。最主要的是他想陪白御风,每当想到他换了个身份在这个土生土长的城市里生活,却不能与亲人团聚,朋友也只得他和凌寒姚晔三人,他就为他感到心痛,就忍不住想要多陪在他身旁。尤其是在他身上满是伤痕的时候,他更不想令他有独自舔舐伤口的机会,那样的场面想想都令人心酸难过。
晚上林克雷再一次帮白御风擦药膏时,看到他身上的痂已大部分干瘪随时就能脱落了,他非常高兴:“风,你的伤差不多全好了,明天应该不用擦药膏了。”手指在结实富有弹性的皮肤上划过,林克雷高兴的同时心底又有少许失落。
果然,白御风一觉睡醒,发现床上好多碎屑,细看时全是身上掉落的痂皮。这一发现令他极其高兴,用手往后背一摸,一片平滑,再到镜子前看,只有颈项手肘这两个地方的痂还没落。
早餐桌上,白御风把这个消息告诉了林克雷,林克雷表现得更为激动:“真的?我看看。”
“好。”白御风大大方方地把睡袍褪下,一片雪白的后背几乎晃花了林克雷的眼,他用手摸了摸,掌下是细腻平滑丝绸般的触感,他的手忍不住从上往下摸了一遍。
不属于自己的手在自己身上游动的感觉怪怪的,白御风拧了下身体,把那只在身上流连的手拍掉,叫道:“喂,你好了吧,还摸上瘾了。”
林克雷摸着被拍的手,恋恋不舍的把视线移到别的地方去。颈项和手肘还是凹凸不平,颜色分明,有皮肉的地方呈暗褐色,没有皮的地方隐约可见下方的嫩红,看上去虽狞狰,好起来也是指日可待。
等到林克雷上班去了,觉得浑身轻松自在的白御风在练了三小时功后,决定去到公司去看看,在他已知道是谁下了黑手后,他一直忍得好辛苦,就这了等身上的伤好后才行动。如今是时候出门做事了。带上新出炉的驾照,开着林克雷帮买回来价值三十多万的越野车,他一路开到了白氏公司前面,把车停靠在路边,静静地在车内等着。
他等的自然就是白长荣了,既然已知道了是谁下的黑手,他没必要再等待时机。以他现在所拥有的能力,对付白长荣,简单粗暴的手段已足够,毕竟在强大的力量面前,一切阴谋全是浮泡,直接碾压就是了。
白氏公司内部有员工餐厅,大多数的员工都会在那里用餐,只有少数有点级别会在附近几家高档的餐馆中用餐。白御风现在是守株待兔,等白长荣出来用餐时,他会直接把人带走,到时一切都会真相大白。
等了不到十分钟,白长荣果然出来了,让白御风皱眉的是在白长荣的身旁还有一个人,白震天。
白震天怎么会和白长荣一起?白御风心内嘀咕,眼见得两人上了白震天停靠在路旁的车,开着车就走了。
白御风也顾不得多想,发动车子跟了上去。
两辆汽车一前一后相距几个车位在大路处行驶,走了约二十分钟,前面的那辆车往右一拐,偏离了大路上了一条偏僻的公路。
“这是要去哪?”白御风感觉不对劲,若是普通的去吃饭,不需要出了城区,去郊外。现在白长荣所去的地方,明显不对。莫不是因为晶片的原因,白长荣狗急跳墙了?
不想被白长荣发现,他收了收油,把速度放慢,等前面的车行驶了一段路才继续跟上。
汽车越往前路上车辆越少,渐渐整条路上只有他们这一辆车了。
“这是去哪?”白震天坐在副驾驶位上,疑惑地问着他大伯:“不是说有一单大生意要谈的吗?怎么跑这来了?”今天本来他中午是约了人吃饭的,是白长荣说有单大生意一定要他亲自去谈,硬是拉着他不让他走,鉴于大伯这段时日对他很好,他不愿扫了大伯的面子,这才临时推了约跟白长荣走的。可现在走的路明显不对,由不得他不发问了。
“差不多到了。小天,你别急,主要是对方有些怪癖,喜欢清静,所以特意选在了郊外,就图能够安静地谈事。”白长荣笑着解释,马上他就能把人带到了,这个关头绝对不能让他起疑心。
“哦,是吗?”白震天狐疑地看一眼身旁的白长荣,不知为什么,他老觉得今天的大伯表现有些奇怪,但到底是哪里奇怪,他一下又说不上来。此刻坐在车上,听着白长荣的解释,他心中那奇怪的感觉又涌了上来。
这奇怪的感觉从哪来的呢?他一时迷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