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普通人为什么会被小丑记住?
即使换成最伟大的侦探,蝙蝠侠来解答,他恐怕也得不到这个问题的答案,因为正如之前说过的那样——疯子本来就不需要正常人的逻辑,即使他聪明到理解正常人的逻辑,也照样是个疯子。
“小丑先生,我很高兴您还记得我,呃,万分荣幸。”
“我曾经读过一些漫画,它们很好笑,起码曾经很好笑——你读过漫画吗?查克?那里面就有个‘查克·布朗’,当时我觉得很有趣。”
“好吧.”
“但现在,它们已经没什么意思了,毫无笑点,查克,你现在还觉得它们有趣吗?”
“我没——”
然而,小丑似乎并不在乎查克的回答如何,只是一味地自说自话,不等他回答,就又接着喋喋不休了起来。
“九个作者坐在船上,一个跳入了河中,还剩下几个创作者?”
“啥?”
“答案是无,剩下的都是抄袭者——这是个笑话,还是个谜语?”
查克听着小丑的问题,呐呐说不出话来。
第二天晚上,酒吧内。
马昭迪坐在柜台前喝着橙汁,吃着牛排——事实证明,里尔斯的手艺还真行,虽然没有马昭迪的技能水准,但味道依然称得上可口。
因为不用自己做饭,所以马昭迪吃得还蛮快乐。不过里尔斯就不太快乐了,他每看到马昭迪旁边摆着的果汁,心里就有点膈应。
“小子,你能不能到角落里吃去?”他敲了敲桌子:“我这是酒吧,不是什么儿童餐厅。”
“再来一杯,谢谢。”
马昭迪掏出一张五十美元面额的纸币,连同空杯子一起递给了里尔斯。
“没问题。”
里尔斯麻溜地收起纸币,从柜台下拿出一瓶橙汁,给马昭迪倒了一杯。
马昭迪耸了耸肩,他也不想买这种高价橙汁,因为会显得很傻,但是毕竟还得在这等人,而他又不喝酒。
他刚拿起杯子,突然又放了下来,因为此时有人来了——但并不是查克。
一个身穿橘黄色衬衫,宽大牛仔裤,满身长着鼓鼓囊囊肌肉的超级壮汉走了过来,他的块头几乎有整整两个人那么大,如果不是听出了对方的一点底细,马昭迪几乎要怀疑这家伙是贝恩了。
“小子。”他瓮声瓮气地说道:“别在这喝橙汁,也别在这吃牛排——滚出去。”
马昭迪看了看杯中还剩下的橙汁,又看了看一边的大块头,伸手把杯子拿了起来,对准对方比划着,好像是在考虑泼到哪里比较好。
而看到他的动作,壮汉的脸上出现了一丝不易察觉的慌张。
“赶紧喝完你的橙汁,然后滚蛋。”
“倒也不是不行。”马昭迪耸了耸肩:“不过我刚才花了五十美元,牛排也花了五十,加起来一百美元,你想让我走,总得把钱赔给我。”
壮汉脸上顿时浮现出怒意,但他的眼角瞥到酒吧里喝着酒的男男女女,还有酒柜上的一瓶瓶酒,最终又压制住了自己的怒气。
“要出来单挑吗?小子?”
“不要,我打不过。”
马昭迪理直气壮地回答道:“但是你要是敢主动挑事,老板就要把你赶出去了。”
此时,一旁的里尔斯已经将柜台下的霰弹枪抄到了手里,只是没有抬起枪口:“小子,我不管你们有什么恩怨,都别在我的酒吧惹事——大块头,他喝他的橙汁,碍你什么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