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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 不巧,正是在下。(2/2)

秦玉接过她的水杯,并不着急回答,“还要不要喝?”

他看到清欢摇头才把水杯放在一边。“不是,是在你十四岁的时候,你又跟我说你要和我结婚,我才决定要跟你结婚的。”

沈清欢:?

离谱,离了个大谱!

“十四岁,你初二,你写过一封情书...”

沈清欢这次想起来比较快,她眼睛都瞪圆了,她爬到床边震惊的看着他,“那也是你?!”

十四岁,初二,学校来了一个超级厉害的学霸,长得还好看,当然,清欢没见过,她本来也没想法,那个时候已经有许与星了。

可是后来陆芝芝说她喜欢那个人,让清欢代笔写了一封情书。

清欢就这么个妹妹,怎么办,写呗。

可是署名是陆芝芝啊,为什么秦玉会知道是自己写的?

而且,全校女生,没有写情书的屈指可数,秦玉没直接烧了取暖?还偏偏就把自己这封情书给挑出来了?

秦玉让她躺回去,又给她掖好背角,他神色淡淡的,“不巧,正是在下。”

“你手上的戒指,是我收到情书之后给你买的。”

那时候收到情书多开心啊,他连夜去买了钻戒,知道她喜欢玫瑰,就买了粉色玫瑰。结果买回来之后,发现沈清欢正牵着许与星笑,笑的那叫一个灿烂。

深深的刺痛了他的心!

你个渣女!

“一直是你撩的我,一次又一次,你说你要结婚,我去买了戒指,结果回来就看到你跟许与星在一起,你还装作不认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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