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黄的大理石墙面,人头浮雕美丽古朴。西装笔挺的男人们和妆容精致的女人们匆忙而姿态优雅地在门口进进出出,眼角余光打量过台阶上的青年,判断不是什么重要的人后便直接无视,风姿翩翩地走过。
一张报纸不知被风从哪吹到台阶上,摊开的一面一行鲜红醒目的标题,“黎市惊现连环杀人案,凶手仍在逃”,下面一行黑色的小字,“究竟是道德的缺失还是人性的沦丧”云云。
台阶上的青年四仰八叉地坐着,全身上下没有一处与环境相合。且不说皱巴巴的衬衫和脚上那双廉价罗马凉鞋,头发还很不服气似地翘起一撮,让人很有捋下去的冲动。然而他自己却一无所觉,手里拿块干面包,啃一口,看着广场上的鸽子发会呆,回过神来又啃上一口。
这副脱线模样还没被人赶走全是托了那张脸的福,也说不上多英俊,就是让人很难生出恶感,如果年纪再小一点应该会有大把的人想上去亲一口。
在青年咬下最后一口面包的时候,终于有人出来认领了。这个人的出现引起了在场众人的强势围观,相比于台阶上青年低调的邋遢,此人穿得就是高调的……辣眼睛了。一身燕子纹粉色小西装配绿色领结,明黄色紧身裤露出一截脚踝,只有一双白色牛津皮鞋是正常的,看着质量很不错。
台阶上的青年看见他顿时笑了,“查尔斯,你穿得真好看”。
别误会,青年一点嘲讽的意思都没有,他是真心的。他从前生活的地方只有清一色的白和不多的淡色,以致于他把第一次看见集这么多色彩于一身的心理冲击当作了心动的感觉。
名唤查尔斯的男人潇洒地一甩头,连拽过青年的动作都温柔了许多,当然语气也是温柔的,“拉斐尔,你怎么在这里,不是说好正门集合的吗?”。名唤拉斐尔的青年迷茫地抬头看了一眼身后的门,“这不是正门吗?”,摸着头呵呵一笑,“对不起,我以为这里就是正门呢,怪不得等了好久还没人”。
查尔斯欲言又止地看了门口硕大的‘正门往左’几个字一眼,拉斐尔的笑容太晃眼,他什么苛责的话也说不出来,只好自认倒霉地叹口气把人领走了。
两人上了停在正门广场旁的一辆黑色宾利,里面已经坐了四个人,除去司机外,一个是面容俊美苍白而气质阴郁的年轻男人,一个是身材娇小的东方少女,还有一个表情老成的黑发少年。
上车后,查尔斯高冷地往椅子上一坐就不说话了。拉斐尔好像完全没感觉到几个人之间气氛的微妙,亲切地和每个人都打了招呼。
面容苍白的男人朝他一点头,黑发少年转身向他鞠了个躬,在狭小的空间里做出这么标准的鞠躬姿势也是难为他了,一看就是经常练习的结果。东方少女是最热情的一个,或者说,有点过度热情了。
她直接搂过拉斐尔的脑袋在他脸上揉了揉,白嫩的手掌还不安分地在他头发上搓了一搓,眼神就像猫奴看到了猫那般饥渴。托她的福,拉斐尔本就不甚齐整的头发现在更乱了。他也不生气,笑呵呵地坐到了仅剩的空位上。
汽车绝尘而去,停在了郊区的一个庄园里。庄园很大,每一处都有精心打理过,可见主人是个富有而讲究的人。在这个时间,他本应该在打完高尔夫球后坐在院子里享受一顿精致的下午茶,然而现在,他却静静地待在卧室的床上。或者说他的一部分被放在了那儿,只有一个头。
房间的角落里,英俊苍白的男人嫌恶地看着满床的血迹,默默地又后退了一步,他抚摸着墙角玻璃瓶里插着的玫瑰,吟道,“同样是/鲜红的颜色/为何/血液如此肮脏/而你/纯洁如斯”。
已经习惯的其他人没什么反应,东方少女却皱起了眉头,“你不是吸血的吗?”,和玫瑰花深情对望的男人没有理会少女。黑发少年难得开口解释道,“你刚被调来不久,可能不清楚,夏尔是个混血,很多习惯还是不一样的”。
少女还是皱眉看了被称作夏尔的男人一会,那苍白的脸色,眼下的青黑,浓重的死气,让她的手指蠢蠢欲动,很想把包里的定尸符拿在他身上试一试,不知道老祖宗传下来的东西对西洋粽子有没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