娇娘会喜欢这个礼物的吧。
九尾不同年纪与性别的蛟龙筋为弦,数千位元婴期以上的修士的灵骨打磨后,熔炼为一体的琴身,妖兽的骨骼做成的岳山与琴徽,各种珠宝为饰,最后以千年蛟龙皮覆在琴背。
他又用龙血与丹朱莲和血晶调和,烘干,然后研磨成粉,重新加入了玉琼脂与霜雪沙二次研磨后调和,最终收获了十小罐犹如胭脂高的膏体。
这便是他杀了三百头灵兽,十头蛟龙,与六千多名修士放血之后,精炼出来的东西。
并不是什么逆天的药物。
而是一种化妆品。
叶倾城极喜欢丝线之乐,同时也很喜欢手绘,就是在手上绘上各种绮丽花纹。
他记得,那种东西似乎是叫做【蔓蒂沙椤泥】,来自暮岛的化妆品,据说是那边的某个国家的特色。
不过叶倾城只是觉得有趣。
叶倾城容貌极为艳丽,所以她不需要胭脂装点容颜,比起在脸上涂抹,她更喜欢在手上和脚上染上一点红,这纯粹是因为她喜欢红色,喜欢那些绮丽的花朵。
但是再喜欢,叶倾城也不会去采撷。
温孤琳琅记得,叶倾城曾经很喜欢一朵红莲,那个夏天,她总是喜欢在傍晚时去看一看。
然后温孤琳琅将那红莲摘了,送到她屋子里。
可是叶倾城却不喜欢了。
她说:我喜欢的是它生长于湖泊之中,在群花之中的模样,而非是在我屋子里,死气沉沉。
她热爱生命,与温孤琳琅完全不一样。
在叶倾城身上,温孤琳琅看到了这世上最美丽的东西。
对生命的热爱与怜悯,有着他所没有的温柔与感性。
他想,他大约这辈子都无法变成叶倾城那样,对这个世界无比温柔,却又无比享受。
但是,他却可以看着叶倾城,然后,为她高兴。
只有在叶倾城身边的时候,他才觉得自己是个人。
那种感觉,是温孤瑢玥也无法给他的安稳,就像是沙漠中的人忽然找到了一处绿洲,终于可以停下疲惫的脚步,稍作休息。
因此,他在做好了琴之后,急不可待的前往澜陵,并且在叶倾城生日的前一天,抵达了叶氏本宅。
意外的是,叶倾城多了个弟弟。
叶倾雪。
真是让人讨厌的孩子。
温孤琳琅不太高兴了。
叶倾城看着他,微笑着收下了他的礼物,在他身边弹奏了一首曲子,渐渐的,温孤琳琅重新看向她,然后坐在她的脚边,掏出一贯蔓蒂沙椤泥,抓住她的一只脚,慢慢的,有些不太熟练的留下绘画的痕迹。
叶倾城也没有躲,靠着椅子上,静静的看着他。
直到多年后,叶倾城突然死亡。
那个时候,温孤琳琅还会想起这一日。
‘我不吃醋,也不生气,我给你做一辈子的蔓蒂沙椤泥,只要你看着我就好。’
给你的手指与脚趾染上红色,给你的手背与脚背画上花纹,然后看着你的笑容,空虚的心也被安抚。
你是那么美丽,耀眼的让我心悸。
无关情欲,仅仅是因为,我不能失去你。
所以,你会爱我吗?
叶倾城微微笑着,她容貌昳丽精致,笑起来更是动人,极艳极美。
“折腾这么久,你不累啊?”叶倾城看着笨拙的温孤琳琅说道。
温孤琳琅笑了笑,没有太在意,说道:“你要跟叶倾雪结婚吗?”
叶倾城点了点头道:“你是长子,必须生下子嗣,保证血脉延续,我是长女,同样如此。”
“我知道。”温孤琳琅闻言眼睛暗了暗,说道:“嘛,不过我还是最喜欢你了。”
叶倾城不置可否,好一会才道:“我的婚礼,你就别来了。”
温孤琳琅低着头答道:“知道啦。”
“我可不想婚礼当天你跟倾雪打起来。”叶倾城说道:“所以,礼物提前一天送来就好。”
“太小气了,连酒席都不给我吃。”温孤琳琅似真似假的抱怨,其实他很清楚,他不能来不是因为叶倾雪,而是因为他的所作所为,出现在婚礼上,只会让温孤氏陷入众矢之的。
叶倾城总是这样,在他不想顾忌的时候,为他着想,虽然看起来不近人情,实际上是在保护他,让他远离危险,远离被人质问的尴尬境况,巧妙的将他从困境中先一步摘出来。
毕竟叶氏家大业大,到时候婚礼上,只怕会来不少纯血氏族的族长。
温孤安陵选择了温孤氏。
温孤瑢玥选择了温孤氏。
就连温孤爱染也选择了温孤氏。
唯有叶倾城选择了温孤琳琅。
在温孤琳琅不算长的一生中,叶倾城是唯一一个保护他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