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到大门口,便听见里面传来高德的声音,凑到门缝一看,只见高德坐在一块大石头上,一边拍手一边含糊不清的哼着儿歌,一脸的天真无邪。如果不看他那张脸,倒真像是一个三四岁的孩童在玩耍。
而高夫人就陪在他身边,时不时用帕子擦一擦高德的鼻涕和口水,一脸温柔慈爱的表情。
凌卓风和胭脂看了一会儿,便悄悄离开了,他们并没有去打扰高家夫妻,也许两夫妻也并不想再见到他们。
回去的路上,一直沉默不语的胭脂突然开口道:“其实高夫人和我说过,她说她最幸福、最怀念的时光,就是高德未中状元前、两人一起生活在茅草屋内,高德读,她在一旁做针线活陪伴。现如今,他们也算是回到了最初的相处模式,高夫人求仁得仁,她也是幸福的吧。”
在芳草园又休息了一天,凌卓风和胭脂带着宜欢去了京城,看望已改名为林奕儒的小宝。
他们来到林家经营的店铺,假装买布料。刚进去没多久,一个眉目清秀的小男童走了进来。
正在后面查账的林老板立即走了过来,一把扯过男童,满脸慈爱的问道:“奕儒你怎么来了,平时下了私塾不是都直接回家吗?”
林奕儒咯咯一笑,调皮的说道:“我来找爹,和爹一起回家啊。”
林老板宠溺的揉了揉儿子的头,打趣道:“怎么,是不是淘气了怕你娘骂你,所以先来找爹,让爹陪你一起回家?”
林奕儒夸张的挤了个鬼脸,然后一本正经的说道:“我那么乖怎么可能惹娘生气。我是专门赶来救爹您的,您昨晚和几位叔伯喝酒喝到后半夜吧,今天一早娘可生了大气,说晚上等您回家叫您好看。”
林老板一听先是呼吸一顿,转而又大笑起来,“还是我儿子心疼我啊,你娘平时最宠你了,有你给我求情,我又逃过一劫啊。走,儿子,咱们回家。”
说完,林老板最后又交待了伙计几句,便搂着儿子肩膀往外走,父子俩边走边说,别提多亲密。
“爹,您以后少喝酒,伤身体。”
“行,我听我儿子的。走,爹去给你买你喜欢吃的烤猪肝再回家,你每天读辛苦,多吃点肝,对眼睛好……”
一直到父子的身影走出去好远,宜欢才回过神来,她觉得脸湿湿的,一摸,全是眼泪。
胭脂走上前,轻轻拍了拍宜欢的肩膀,低声道:“要不要相认?”
“为什么相认?”宜欢满脸的泪,却笑的异常开怀,“他有个那样爱他的父母,那样温馨富足的家庭,我才不要去破坏他的生活。就让他去做林家的儿子吧,我不该去打扰他的安稳人生。”
胭脂有些诧异又有些感动的打量了宜欢许久,她第一次有这种感觉——眼前这个身材臃肿却还穿红戴绿、皱纹横生却还涂脂抹粉的老鸨,年轻时一定极美。
三天后,胭脂和凌卓风告别了宜欢,回去了他们来的地方。
施惠城的生活还在继续,那些因他们的到来而改变了命运的人们,仍在努力的活着。
高德彻底傻了,对外宣称因怪病所致,皇上深感痛惜,体恤重臣,下旨厚赏了高德,让高家的人衣食得以保障。高夫人遣散了家中大部分仆役,每日除了照顾母亲和子女,便是陪伴高德。高德也很依赖她,只肯让她陪在身边。
高夫人感到从未有过的幸福。
羽悠还是嫁给了那位一直很喜欢她的朱员外,当上了正室夫人,不过两年又添了一个胖小子。朱员外对她很好,偶尔午夜梦醒也会想到高德,可是于她而言,好像已经是上辈子的事了。她胖了一些,却觉得这样甚好,她找到了依靠,终于可以平安终老。
李之景在当年的科举考试中拔得头筹,成为了新晋状元郎,深的皇上倚重,又在不久之后的一次宫宴上,凭借俊朗的外表和出众的才华赢得郡主芳心,当上了王爷的乘龙快婿。他利用手中的实权和岳丈的势力,发兵剿匪,将当年害死父母的贼人全部斩首,大仇得报。
李之景仕途顺利,与郡主感情融洽,每年他都会抽空去探望高德和高夫人,并终生对高德身上发生的事守口如瓶。
宜欢继续经营芳草园,生意一年比一年好,赚了很多很多的钱。她时常会派人去京城林家的店铺采买布料给姑娘们做衣服,虽然从不露面,心里却觉得踏实,仿佛用这种方式就可以与儿子的生活挂了钩。
十三年后,小宝,也就是林奕儒高中状元,阴差阳错的当上了施惠城的父母官,不得不说冥冥之中自有天意。
林奕儒上任的第一年,施惠城周边的村庄闹了旱灾,颗粒无收,无数灾民饥寒交迫、流离失所。他急的一筹莫展,四处筹银子赈灾却成效甚微。就在此时,宜欢做出了一个惊人之举,她变卖了芳草园,拿出一大半身家支持林奕儒赈灾,救了数以千计灾民的性命。
自那以后,宜欢便热心于做善事,不仅用自己毕生的积蓄接济穷人,还动用自己在青楼里结交的人脉,游说那些有钱人捐钱捐物,几乎成了施惠城第一大善人。任谁也想不到,昔日那个唯利是图的老鸨,可以慷慨至此。
林奕儒与宜欢接触几次后,觉得异常的投缘,不顾非议,认宜欢做了干娘,那一夜宜欢喝醉了,她觉得一切付出都是值得的。
又过了五年,宜欢身患重病离世,弥留之际,儿子始终守在床前,她终是可以瞑目了。
宜欢至死也没有告诉林奕儒他的身世;林奕儒一生都怀念这个明明是“陌生人”却感觉无比亲切的干娘。
只是这些,胭脂都看不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