胭脂等米小可抱怨完,忍不住翻着白眼,一把揽过密友的肩,语重心长的说道:“首先,这个男人只是帅又有钱,但不代表他是个好男人;其次,男人不是喜欢坏女人,他们是喜欢漂亮的女人,就是你口中的狐狸精。”
“你的意思是我不漂亮呗。”米小可大怒,甩开胭脂的手,佯装生气,瞪圆了眼睛,气鼓鼓的吼道:“你长得这么漂亮不也一直单着吗,况且,我哪里比这个王可妮差了。”
“你就认命吧,王可妮上了四年大学也当了四年的校花,颜值真的没得挑,这个男人又帅又多金,喜欢美女天经地义好吗?”胭脂没好气的打碎了米小可的“美梦”,她是个实诚人,虽然她知道自己也很漂亮,但凭心而论,王可妮无论脸蛋还是身材都赢过她一些。
米小可依旧一副不服气的模样,看了胭脂几眼,又看了不远处的王可妮几眼,坚定不移的说道:“我就觉得你比王可妮漂亮,你皮肤多白啊,不过胸没她大而已,也没准她那个是垫东西了呢。我告诉你啊,什么校花不校花,还不都是那帮臭男生们评选的,你讨的他们的欢心,他们自然选你。你就是太矜持了,对男生爱答不理的,把他们都得罪光了,王可妮不一样啊,她四年里换了多少个男友,又跟多少个男人暧昧不清,她自己都数不清了吧。这个小妖精见了男人走不动路的,你要是有她一半的放荡,这校花早就换你当了……”
胭脂抬起手示意米小可可以闭嘴了,她意味深长的看着米小可,道:“打住,我这个人有自知之明的,有没有人家校花漂亮我心里有数。还有,我是不会玩你夸我我夸你这类的幼稚小把戏的,你就别想着我也违心夸你比王可妮好看了。”
“凌胭脂,我讨厌你。”米小可气的直跺脚,为胭脂的“不解风情”。在女生圈里有一个不成文的规矩,那就是几个闺蜜在一起时喜欢互夸,而且常常夸着夸着就变成了夸大其词,明明几个人都是资质普通,愣是让对方夸成仙女下凡。米小可打的就是这个主意,即便明知是假的,她也希望得到别人的赞美,只可惜她碰到的是特立独行的胭脂,如意算盘落空。
说完,米小可犹不死心的嘀咕道:“我不就是比她胖点吗?我要是瘦了下来,没准比她好看呢。”
胭脂哭笑不得,米小可一米六出头的身高,却足有一百二十斤,用现在的标准,已经不能用微胖来形容了。不过她皮肤好,也挺白的,胖嘟嘟的样子像是一个白瓷娃娃,平日里大家对她的形容也多是“可爱”一词。
不过显然米小可并不满意被夸可爱,女孩子其实心知肚明,如果别人只夸你可爱,潜台词就是你不漂亮,否则直接夸你好看就好了。所以米小可对自己的外貌一直耿耿于怀,一种自信加自卑的复杂情感总是困扰着她,也许这是那些相貌不错却算不上很好的女生惯有的通病。
胭脂早就发现米小可的这点小心思了,但她却不好说什么,女生在意自己的外貌是人之常情,谁都愿意听好听的话,她不想因为多嘴而失去一个朋友,本来她的朋友就不多。
于是,胭脂亲昵的搂过米小可的肩膀,调笑道:“是是是,你若瘦下来一定美翻了,那你还不赶快减肥,今天晚餐来两根黄瓜就OK了。”
“嗯嗯,我听你的,晚上节食。”米小可拼命的点头,拍着胸口保证道,话还没说完,迎面走来了一个女生,冲着米小可和胭脂挥挥手,道:“小可姐,今天食堂做了你喜欢的泡椒排骨,赶紧最后再去吃一次吧,等你毕业走了想吃就不方便了。”
米小可听完眼中都冒了绿光,拉着胭脂大步流星的向食堂方向走去,边走边说:“胭脂快走,有我最喜欢的菜,再不吃以后吃不到了,减肥什么的明天再说,我今天要吃个痛快。”
“米小可,胖死你。”胭脂扶额叹息,无奈被米小可拉的根本停不下来,只得苦笑着随她去了——米小可说的对,毕业了,想再回来吃食堂就不太可能了,今天就随她尽兴吧。
想到这里,胭脂不免有些伤感。毕业后,失去的又岂止是食堂的大锅饭,她也彻底失去了当一个普通人的资格。以前她虽然身份特殊,但到底还能过过普通人的生活,最起码在学校里,她只是个普通的女大学生。可一旦毕了业,所有人都会找一份正式且正常的工作,只有她,背着制香师这个身份,再也回不去了。其实早在半年前,同学们便已经开始为毕业做打算了,有考研的,有出国深造的,有实习应聘的,有靠家里关系直接上岗的......就好比米小可,因为父母颇有些权势,早早就成为某大银行的正式员工了,只有胭脂,什么动静也没有。
也曾有同学好奇问过她毕业后的打算,不擅长说谎的胭脂每次都支支吾吾说不出来,于是私底下就有人传,说胭脂的父母都是大人物,早就安排了她进政府工作,只不过非常时期不好声张罢了;又有传胭脂一早和某富二代订了婚,就等着毕业回家做少奶奶……面对这些无稽之谈,胭脂哭笑不得,却也无法反驳,毕竟她的身份太特殊,她必须三缄其口。
怀着复杂的心情,胭脂和米小可来到了王可妮身边,三人本没有什么交情,米小可又特别看不上王可妮,所以两个人是打算直接走过去的。
谁知,刚经过王可妮身边时,那位极品帅哥突然开口了,“凌胭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