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做饭的、打扫的帮工都出来帮忙,一阵混战,才将夏铭擒住,夏铭不甘心地嗷嗷叫,“嗷嗷嗷嗷,咬你哟!”小杨眼疾手快,将项圈一套,嘿,果然大了,套不上。正好这时,只闻其声不见其人的丁总回来了。
在夏铭的眼里,丁总的出场自带王子光环,救黎民百姓于水火的大圣人啊,他赶紧发声:“嗷嗷嗷,这里有人虐狗啦,不顾狗的身心健康,要给我戴什么奇怪的东西哇。”这么胡编乱造、故意曲解下来,越说越离谱,夏铭自己面子上也觉得有点挂不住了,但又一想,没关系,我说的是狗语,反正他们也听不懂,哪知道这么一想就又伤心了,“哇,嗷嗷嗷嗷嗷,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了嗷嗷嗷”
总之夏铭给丁总的第一印象就是很吵闹,身为哈士奇还这么爱叫,丁总简直怀疑自己养了假狗。
按着夏铭的“坏人们”维持着按的姿势,三言两语和丁总说明情况,丁总大手一挥,夏铭以为他会说“不爱戴就不戴吧”或者再不济也该是:“算了,放开吧”之类的,哪知道薄唇一张一合,吐出一句:“不爱戴就不戴吧……”夏铭的内心:yes!但后半句:“……长大就能戴了,现在先用原来的绳子,明天再买合适大小的。”
嘭!丁总在夏铭心中伟光正的救世主形象崩塌。
夏铭心里赌了气,尤其这未来饲主似乎并不怎么在意他,瞧了一眼就回房再也不出来了,把夏铭丢给司机小杨来照顾,平日养在院子里,吃喝拉撒都不经手,瞧也不瞧。来了几日了,除了刚来的时候碰了一面,就再也见不到了。
既然当初从警局把他带回来了,就该捧在手里好好照顾才是。
这话夏铭是以狗的身份说的,也是以人的心理一直以来这么做的。夏铭从小就爱动物,爱一切毛绒绒的东西,除了耗子。但他的经济条件很显然,养他自己一个都嫌不够,没有实力去负担另一只动物的吃喝用度,所以虽然每次经过宠物店都会挪不动步子,但最后结果都是狠狠心咬牙走开。爱是承诺,既然带回家,这承诺就是终身的,对宠物的爱不该附有条件。
夏铭心里给丁总盖了一个始乱终弃坏主人钢戳。
在丁家一日三餐虽然有所保障,但是日子过得实在无聊,他是哈士奇,是双层被毛的工作犬,丁家在南方,天气潮湿,四月就已经二、三十度,以前做人的时候不觉得,现在披着这么两层毛,蹭蹭蹭感觉热爆了,随便抖抖毛都可以看到换下的厚毛飘了一地。
夏铭瞧了瞧自己身上的腱子肉,心里暗想:拜托,老子棉毛裤都脱了啊,不让我跑步反而让我看家坐冷板凳,这位饲主莫不是傻?
不行,我要自己拯救自己!
夏铭义愤填膺地站起身来,当即拟定了一个拯救夏铭计划。
第一步,刺探敌情,情报永远是第一位的。
通过偷听帮工人员闲谈八卦,夏铭得知:一、丁总近来因为生意上的事心情不佳,相当不佳,班也不去上了,国家大事也不操心了,给介绍相亲也不搭理了,天天呆在房间里锁着自己,据额头有颗痘的陈阿婶说,短短几日,目测丁总已瘦十斤。二、丁总前几日为了买一栋老宅推了国外会议连夜飞回来,且不说是个又破又小的城中村,但丁总的眼光固然是好的,据说是看上了拆迁补偿,要不是因为死过人,房主还不肯卖呢,正好借机拿下了。三、丁总长这么好看的脸,怎么会没有女朋友呢,其实是早就已经偷偷处了相好的,养在国外呢,孩子都生了,不然怎么老往国外跑……
夏铭觉得瘦十斤绝对夸大了,这么短的时间瘦下来这么多,那不得瘦脱相了。不过倒是可以以此为突破口,情伤嘛,夏铭有经验,从小到大,好人卡拿到手软,有这么经验丰富的人类灵魂坐镇,加上毛绒绒手感和湿漉漉的眼睛,妥妥的三好助疗犬啊。抚慰情感创伤,so easy!
第二步,踩点蹲点,选好破烂B
夏铭本打算通过送餐人员的行动路径,来推测丁总房间所在的。毕竟作为丁家最有权力的人,总不可能放着有落地窗,采光好的房间不住,去住走廊尽头的偏僻角落吧。但是当夏铭抬起小脑袋朝楼上看去,只觉得层层叠叠都是落地窗玻璃反射的亮光,金光璀璨的,哪一间都很有可能,目标范围太大,遂,破烂A,弃之。
那么,就只有在原地撒好网,等他自己出来,收网,上钩。
想了等于没想,名副其实的破烂B。
那么就只剩收网的第三步,守株待兔。
夏铭把狗粮当瓜子似的一粒一粒地嚼着吃,边吃边瞅瞅楼里的动静。蹲守了月余,终于,蛛网感受到震动了。
在衣装光鲜的一波一波探望潮之后,紧闭的大门终于开了。出来一个消瘦的年轻人,木着脸,弯着背,虽是黑发,身影却像是暮年,身着一身黑衣,从头到脚都是黑的,乍一看像一团雾蒙蒙的黑气。
他朝夏铭的方向看了一眼,夏铭也回望过去,这一眼,竟是这样的漫长,双方都从彼此的眼中看出点探究、疑惑、惊异来。
丁总呢,是才想起来自己还有只狗。
而夏铭呢,是想着怎么真瘦得只剩骨头架子了,真有十斤,陈阿婶眼光毒辣,诚不欺我啊。
作为一只刚把自己定位为三好助疗犬的夏铭,眼下自然是开工的好时候。
只见他朝着丁总的方向就要奔过去,奈何被绳子绑住,每次爆冲拉扯绳子的同时,反作用力在脖子上便是一阵酸痛,可他却不管不顾,扔拽扯着绳子想要过去,接近丁总身边。
丁总站在原地有些发愣,怔怔地看着这只哈士奇,这只夏铭家的哈士奇,如同狂热一般呼唤着他,飞扑向他。
一时间他竟忘了动。
他直挺挺地站在原地,大脑一片空白,只听见它的喘气声,听起来是那样的急迫。
直到站在原地的脚有些发酸,他才发现自己竟一动未动。脚似乎在地上扎了根,就在他犹豫踌躇的片刻,居然站麻了腿,他还从未有过如此优柔寡断的时刻。
他迈起一条腿,靠近这只狗,近到它能扑到的程度,这狗却安静地坐下来了,像在等着什么,见他出神没有进一步动作,干脆自己歪着头拱过来,把热乎乎毛绒绒的小脑袋贴近他的身侧。
他蹲下来,小家伙干脆把头拱得更近,朝着心脏的位置贴了过来。他抬起手,搭在它毛绒绒的头顶,小家伙就乖乖呆在他的臂弯里,时不时抬起头来瞅一瞅。这姿势,有着拥抱一般的亲密,像是小家伙的无声抚慰,他突然觉得眼眶刺痛般的干涩。
阳光衬得黑衣袖口细细缝制的金丝边闪耀飞舞起来,望向远方的蓝天,想的出神,片刻后,他回过头,一双黑宝石眸子一眨不眨地盯着夏铭,他轻声说道,“之轶,我叫之轶”。
啊,原来你想这么久是想着怎么自我介绍吗?
夏铭内心吐槽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