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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只毛绒绒(1/2)

因着身上伤势未愈的缘故,缙云在天鹿城中住了下来。

北洛殿下完好无损地归来了!得知这一消息的天鹿城上下无不欢欣鼓舞。如果说玄戈是天鹿城的王,是天鹿城上下的支柱的话,那么北洛更是令辟邪们爱戴的存在,特别是在经历过魔族来袭之后,有多少辟邪在战场上存活,他们就有多感激北洛对他们曾经的苛刻训练。

若无那般认真不放水的训练,他们无法在如海的魔潮当中存活下来。平日刻苦训练只为在战场生死刹那赢得活下去的机会,经历一战后,再无辟邪会对北洛的苛刻提出异议。

缙云因此感受到了全城辟邪发自内心的热情相待,这令他多少有点儿无所适从。

曾经的缙云是令人畏惧的存在,他在战场上杀戮无数,获得了累累凶名,人们畏惧于他的杀人如麻,以及他白化后异于常人的发色,以至于有传言他被凶剑迷失了神智,成为嗜血的妖魔。被视作怪物的日子并不好过,他曾一度以为,像自己那样的人,只有死去后才会成为英雄……但天鹿城中的辟邪却不这么认为。他们欣喜于他的存活,毫无芥蒂地接纳于他,哪怕……他们接纳与喜爱的对象是“北洛”。

这令他开始好奇起这个“北洛”来:玄戈的弟弟,天鹿城的王辟邪,依据其他辟邪的描述,那位与王面容相似的双子堪称潇洒与恣意的代名词……

拥有与自己截然相反人生的辟邪么?缙云轻笑,心底有些羡慕。

他在玄戈的屋中见到了曾经的佩剑太岁,据玄戈所言,那是他弟弟得到的剑,“你拿着会很合适,算是物归原主。”玄戈说,不动声色地留意弟弟的反应。

可惜,他的弟弟并没有想起来。他只是以手拂过剑身,目光感慨,然后说:“既然太岁有了主人,那便很好,我用不上了。”他告诉玄戈,自己本就打算过,自己死后,人族如若没有能驾驭太岁的继承者,就把剑送到天鹿城交由辟邪。“剑中有灵将生,留在天鹿城对它有颇多好处。”他说。

“但我觉得你用着会非常合适,宝剑赠英雄,这可是你们人族的说法。”玄戈说,他浅笑着凑近弟弟,呼吸近在咫尺。缙云轻微地皱了皱眉,罢了,看在这身体的份上,他忍了……

结果他的忍让令玄戈愈发得寸进尺起来,平时总找借口地与他“弟弟”亲近,或是晨时替弟弟梳起高马尾,或是趁着没人时牵起弟弟的手,各种暧昧小动作搞得缙云尴尬不已,偏偏又因为觉得自己理亏,只能无声忍耐。

这样隐忍的弟弟真的很美味啊……玄戈忍不住想,有那么一丢丢欺负失忆弟弟愧疚的他稍微反思了一会儿后,然后继续动手动脚→_→

玄戈为辟邪族的王,每日公务繁忙。天鹿城受魔族攻打遗留下来的安抚与重建已经步入正轨,他所需要做的除了维持天鹿城现有的秩序,同时带领着族人尝试开拓创新。

这需要的绝非一时一力一人之功。

据经常来往人界的无异等人所说,人界的博物学会已经能舶船远航到海外之地,在那里,有着迥异于中原的风土人情,生活习俗,乃至统治制度。

这是身处魔域的辟邪所未听说过也从未见过的。

玄戈此前就曾经与北洛探讨过,千百年一成不变的生存方式终究不可取,天鹿城的大阵终究是死物,如果无法找到彻底修缮大阵的方法,那么他们不妨尝试找寻别的路径,兄弟俩当初便商量着,要找机会派一些熟悉人界的辟邪跟着远航,去看看更多地方。

如今哪怕玄戈找到了在遥夜湾梦域内大梦千年的黄帝,但改变,终究也是可以继续去进行的。

偶尔听到他谈及这想法,缙云不可置否,只说了句人是一直在探索前行的,妖族能这样也很好,以前的姬轩辕也提到过类似的话。

这令玄戈在喜悦于哪怕弟弟失忆依旧理解他做法之余……内心又有那么点点复杂。

怎么又是姬轩辕!!!

以前不知道时只单纯以为弟弟是对人族黄帝时期感兴趣,放到现在回想起来……根本就是从小时候起北洛就经常在念叨黄帝吧!什么黄帝制的缙云烧饼,什么黄帝布置的天鹿城大阵,什么黄帝葬于鼎湖……一想起黄帝居然在自己的陪陵处留下缙云的衣冠冢,玄戈觉得自己几乎要维持不住微笑了……

好气哦,但是还不能吃醋。

郁闷生闷气的玄戈在晚上悄悄啃散了弟弟的小辫子撒气……

——是原型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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