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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9章(2/2)
其实鹦鹉的寿命算长的,蠢才是一只中型鹦鹉,健康的话能活三四十年。当时秋千夫没想买,可也是那时候在商场被蠢才惹急了,和它骂的太起劲,秋千夫就想这么招人烦的玩意儿,能养出什么感情。
所以蠢才才被领回了家。
与其被丢弃,就要在对方有这种迹象之前,先做出转身的决定。
但现在,他有南芜。并且,从很早的时候,秋千夫就拥有着这个小朋友。
再怎么不堪的过往,好像都被磨的没了边缘,只剩下中间很小很小的一团,在多些时间,那一小团也会化作尘埃。
“这是什么猫?”从进来为止,这只蓝灰色的短毛猫就安安静静的缩成一团,黄色的大眼睛盯着来人,特别像玛瑙,性格一看就是那种温顺的。
长的很圆润,挺可爱。
中年老板笑了,立马介绍“这是纯种蓝猫,您看它是不是特别乖,蓝猫性格大多……”
干一行就得熟知这个行业的一切,做宠物店老板,在客人来的时候,就得立马把宠物的习性、特点都一一介绍出来。
秋千夫也就安安静静的听着。
猫很好看,这里的每个品种都好看,他都想搂在怀里感受一下手感,只是秋千夫的手也只是伸进去摸了一把,就毫不留恋的抽了回来,因为他突然想到南芜就是他的猫。
如果真再带只猫回去,以南芜的性格肯定又要闹脾气。
想起南芜,秋千夫无奈的笑了笑,把目光转向了宠物狗。
最后他抱走了一只白色小博美,五个月大。
特别可爱,毛都是膨胀起来的,不仔细看还像小狐狸,可看着它,秋千夫却突然想起了网上那些宠物博主,有的会把博美的毛发修了,一修好,那就是个球。
想着想着先把自己逗笑了,博美不知道主人在笑什么,只扬起脸认真的看着他眨眼睛,头一歪,爪子在这挠一下,那抓一下,非常萌。
“这么软,就叫毛绒绒吧。”秋千夫对这种手感真是爱不释手,手一直在人家身上乱摸,活像个流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