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姗醒来的时候是趴在书桌上的,周围铺了无数的账本,看样子是累坏了的样子。林姗眯了眯眼,开始接受剧情。
愿主是京城首富的独生女胡蝶,因为首富只有她一个女儿,所以自小宠爱,等到成年之时,在他即将离世之前,干脆替她招了一个上门女婿,他们家的教书先生程清生,程清生面目清秀,为人斯文,胡蝶作为一个懵懵懂懂的少女,早就对家里的这位教书先生芳心暗许,一颗心扑了上去,可是程清生却对她并没有什么好感,因为胡蝶虽然是一个少女,却在首富父亲的教导下,对金钱格外热衷,而程清生做为一个书生,最是视金钱如粪土,可是却在家徒四壁的情况下,为了救自己生病的母亲,“无奈”的入赘了胡家,是他一生的耻辱,而他也早有了自己的心上人——飘香院的铃铛,铃铛长相清纯,并且温柔体贴,经常作为程清生的解语花,虽然流落风尘,言语之间却透露出不俗,将程清生迷的神魂颠倒,而胡蝶因为觉的入赘对不起程清生,所以对程清生极为卑微,而程清生的母亲也是个不懂感恩的,经常以母亲的身份为难胡蝶,每每胡蝶只能默默承受着,怕程清生为难,可谁想,在胡蝶有了孩子之后,程清生带走了家里全部的资产,在铃铛的挑唆下,离开了胡家,留下来一个胡蝶面对铺天盖地的追债,在混乱打击中,胡蝶的孩子没了,最后躺在街边的角落悲惨的死去了。
可是恶心的就是铃铛在离开京城的时候,将程清生带的钱财全部偷走了,与自己的情夫离开了,程清生最后也落了个死无葬身之地的下场。
可是胡蝶的怨气没减反而更甚了,自己放在心尖上的人,为了这样一个贱人,抛妻弃子,她希望不要在对程清生付出真心,保护好自己的孩子,要铃铛那个贱人血债血偿。
林姗摸了摸自己的肚子,这个时候的胡蝶已经有了两个月的身孕了,在胡蝶第六个月的时候,程清生离开了胡家,胡蝶怀的是个男孩,落胎的时候已经成型了,胡蝶痛不欲生,没多久就死了。林姗笑了笑,都是一群不懂得感恩的人,养不熟的白眼狼,程清生怕是忘了当初跪在胡蝶父亲哭着说“为了就母亲,什么都可以做”的卑微了。这些人,没必要真心对他们,垃圾该丢的就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