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顶啪啦啪啦地响,络绎不绝,听得出来雨势不小,而在屋里,正下着小雨。
杨永越总算知道,为什么蚊帐的上方为什么铺着一张垫着油布的茅草席,是为了挡雨,为什么角落放那么多缺角的盘盘罐罐,是为了接雨。
将所有碗盘瓶罐摆开,整个屋子像设了地雷阵一样,这时候哪个小偷不长眼闯进来,绝对是吃不了兜着走。
再回到床上的时候,媳妇依旧睡得安稳又端正。
面朝上,双手规规矩矩地安放在腹部,睡前是这个姿势,第二天早上起来的时候还是这个姿势。
难道都不用翻身的吗?
杨永越很好奇地研究过了,甚至熬了一晚上专门研究过。
研究的结果是,媳妇睡下之后是真的不翻身的。
“你盯够了没有?”像火一样的目光灼在他的身上,罗谦忍不住皱眉,再也睡不下去了。
“媳妇,你冷不冷?需不需要我温暖的怀抱?”杨永越这么说的同时,直接挤过罗谦的身边,色狼似的占人家便宜。
“滚!”罗谦忍无可忍。
天下怎么会有这种人?整一个小混混一样,前几天还安分一点,现在是见缝插针的占他便宜,那咸猪手,稍不注意就伸了过来。
眼看着就要将人惹毛了,杨永越也懂得适可而止。
“好了,好了,我不动你了,赶紧睡吧,天快亮了。”杨永越做投降状。
到底是谁害得他大半夜发火,好不容易酝酿的睡意都赶得干干净净。
罗谦侧身面向墙壁,被子一拉,闭上了眼睛。
这还是他第一次改变了睡姿。
“媳妇,晚安!”杨永越盯着他的后脑勺道。
“别叫我媳妇,直接叫我名字。”良久,墙壁那边挤出一个声音。
“你本来就是我娶回来的,叫媳妇有什么不对?而我多次跟老爹强调,别再叫我小三,超难听,他到现在都没有改口,你一说我就改了,那我岂不是很没有面子。不行,你得陪我,爹叫我多久小三,我就叫你多久媳妇。”
“幼稚。”之后就彻底没声了。
杨永越盯着他的后脑勺,无声的笑了笑,翻正,双手枕在脑后。
家人有了,媳妇有了,现在就差钱了。
他现在身无分文,第一桶金是个难题,明天去大山那里逛逛,看有没有能入手的。
第二天,杨母从隔壁回来,发现家里除了老大夫妻,其他人都不在。
“他们人呢?”
“爹一早到山上上坟去了,好像还拿了小三的衣服。”
不年不节的,怎么突然跑去上坟了,杨永福觉得莫名其妙,难道爹突然想爷爷了?
杨母沉默,脸上却没有意外的表情。
过了半响才问:“那么老二夫妻,小三夫夫呢?”
“老二夫妻不知道,小三他们俩也一大早上山了,不过上的是北边的山,小三说罗谦天天在家里窝着看书,对身体不好,要带他出去走走,散散步。”
杨母与杨永福说话的时候,杨永越与罗谦已经上到山上了。
百汇村的山非常多,四面都是,而且连绵不绝,唯一出村子的一条路是绕着山脚,弯弯曲曲。杨家村离镇上本没有那么远,这么绕下去,几乎多走了一倍路,出去一趟就得一个时辰。路还非常小,最多能四人并行走,一下雨满是泥泞。
邻近的几个村子差不多都是这种情况。
不过山虽然多,但海拔却并不是很高,百汇村周边的那一圈小山头都修成了梯田,百汇村的耕地,大部分都是这种梯田。
而更远的山峰都是没有开发的,平常里,大家都上山采点野菜,弄点山货之类的,而猎人则会深入一点,但更深的地方,听说不仅有老虎,还有狼群,就连猎人都不敢踏足。
两人就在邻近的山峰上走走。
春意浓郁,夏将临,草木横生,在上山的时候,还有人踩出来的小径,走着走着,连小径都无法分辨出来了。
“来,把手给我。”杨永越随手折了一根木棍,拍打在草丛里,打草惊蛇,率先走在前面开路,罗谦跟在他的后面。
一袭长袍穿在他的身上,好看是好看,但走在山路上实在太不方便了,已经好几次被草木勾到,需要停下来把衣服解出来,衣裳下摆已经勾了好几道丝。
两人出发的时候,是有打算换套衣服再出来,但杨永越不可能让罗谦穿其他男人的衣服,而他的衣服本来就没有两套,还是麻布。
这种麻布并不是后世,大家喜爱的那种棉麻布料,比较柔软,而是真的是全麻的,非常粗糙。
罗谦这几天睡在床上,枕着麻布枕头,早上起来的时候,脖子都被磨的红彤彤的,更何况套上整套麻布衣服,干脆就穿着原来的衣服出来了。
走在山道上,脚下看不清,很容易被草茎绊倒,或者陷进树木枯后留下的坑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