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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掷杯界(2/2)

梅草跳下牛头,指着那个看起来结实的木屋说:“到了。这里就是我家!”

那半开的木屋门前长了两株梅树。那风骨凌然的梅树上没有树叶,只有朵朵胭脂色的梅花。有的完全绽放,可以看清里面嫩黄的花蕊、有的只舒展了一两瓣花瓣,一幅还不怎么放得开的样子、有的则含苞待放,微微露出一抹娇色,像极了两颊生晕、嘴角含笑的小娘子……

梅花的冷香随着湿咸的海风吹送而来,撩拨着众人心弦——于是众人在征得主人家的同意下,在这里住下来了。

……

梅花村的村民不多,但他们大多都很好说话。然而,好说话并不代表他们会让方白一行人白吃白喝。

平时,萧寒要帮着村民们打理庄稼、种植五谷、修补房屋,以劳动换取日用。他的能干和质朴获得了很多人称赞,因为那踏实可靠的形象,他甚至在不知不觉中获取了某些姑娘的芳心!

沫萝则跟着妇人们学习刺绣、浣纱、做饭之类。但是她刺绣总扎到手指、浣纱总会搓坏衣服、做饭更是糟糕的一塌糊涂!她似乎天生就不该碰这些……

但好在萧寒愿意养着沫萝,沫萝什么也不需要做,什么也不需要操心。如果愿意,她还可以出去赏花、吹笛子、跳舞,做一切想做的事。

这里美好的生活,让沫萝有定居在这里的想法。某天,她坐在梅树下,吃着梅花糕,感叹地说:“真想一直留在这里。不过我觉得,方白是不可能让我们这样做的,他来这里肯定是为了某种‘不单纯’的目的!”

萧寒没有接话。

沫萝望着沉默的萧寒,莫名觉得那张平凡的脸有几分顺眼和英俊。她心下一惊,不由想起了泰岚,然而回想了很久,她却发现自己已经记不起泰岚的脸了。一个古怪而危险的念头从她心里冒了出来:“呀!该死的,难不成我喜欢上萧寒了?”

萧寒并没有察觉沫萝内心所想,他沉默了片刻,说:“我记得你喜欢桃花,如果…如果以后我足够强了……我想在最后,和你一起隐居桃林。”然而,短短一句话他说的也很结巴,可以看得出他说的是真心话,且他并不擅长说这样的话,这一句话已经耗费了他莫大的勇气。

沫萝在认清自己的感情后,突然听到这句话,愣的手上的梅花糕都掉了。她“啊”了一声,脸不由自主地烧了起来,整个人看起来就如同熟透的水蜜桃一样甜蜜诱人。

“你要是不愿意,我……”

“不!我的没有不愿意,只是…稍微有点儿吃惊。”

“什么?”

“你的话太突然了,我还没心理准备。”

“那……”

沫萝看着萧寒一幅满头雾水、不解其义的样子,不禁有些好气好笑。她说:“你不记得之前我跟你说,我已经有‘别人’了么?”她刻意点破自己之前跟泰拉的事,想看看对方的反应。

“没关系。那个‘别人’可以是你的,但是你,必须属于我!”萧寒回答的很果决,他的逻辑简单粗暴,“我喜欢你,所以这辈子,非你不娶了!”

沫萝发现,比起泰岚平日里的花言巧语,萧寒这种直白有力的话更能打动她。但是,她还是有所顾忌。于是她咬了咬唇,问:“你是喜欢以前那个我,还是现在的我?”她一开始离开萧寒,除了有泰岚的原因,还有一个最根本的原因——她不是沫萝,而是莫藤。

所以,沫萝想知道,萧寒真正喜欢的是谁。如果是原主的话……

“唔!”

萧寒突然吻上沫萝的嘴唇,他的吻笨拙而深刻,打断了沫萝的思绪。

两人吻了许久,直到双方都没有力气,才分开。

天色已尽黄昏。

“我不知道。”萧寒望着沫萝,眼中是迷茫。然而,最终他并没有选择保持沉默,而是将心底的答案说了出来。

“等你把答案弄清楚了,我再决定跟不跟你归隐。”沫萝轻抚着萧寒的脸说。

……

村民们说方白“一看就是个有学问的”,实际上也确实如此。因此方白平时要做的事情并不难,他只需要教村子里的小孩识字明理,偶尔讲个故事,就能获得所有人的尊重和爱戴。

珠儿什么也不做,白天,她常常粘着方白,看方白教书育人。偶尔深夜的时候,她会梦到一个女人。那个女人站在一座高楼上,那是一座临海的楼,海风吹拂着,却怎么也吹不走女人身上的寂寞,只剩衣裙在风中飘摆着。

珠儿有一次将梦境的内容告诉方白。

而方白听后,只是若有所思地望着珠儿脖子上那颗夜明珠,说:“那是个好梦。”说完,他温柔地摸了摸珠儿的脑袋。

珠儿读不懂方白看向她眼神中的深层含义。如果懂了,或许就不会那么开心了。

某天,方白在溪边见到了村民们口中的“守护神”。

那是一个夜色澄清的夜晚,月亮像是猫爪,星星虽然不多,但每一颗都很闪亮。

溪水边,出现一头白鹿。

那鹿当真是白,通体散发着莹润的光,好像一个可以活动的玉像。它体态优美,具备纤细优雅的气质。它的角像梅树的树枝那样交叉着,两个角之间捧着、架着一个圆盘似的东西——像是一面发光的镜子,又像满月。

方白走向那鹿,他看见那鹿毫无瑕疵的皮毛、积雪般的眉毛和眼睫毛还有那月白色的眼珠子,心中不由喜爱。

那鹿低头饮着溪水。

方白走到鹿身边,说:“我叫方白。”鹿抬头,一双水润朦胧的眼睛望着方白。

“我有一个故事,你愿意听吗?”

看来方白决定用怀柔的手段。

鹿缓缓坐了下来,看样子是愿意听的。

“从前……这是一个老套的开头,但是对讲故事的人来说,却是一个合适的开端。”

“从前有一个小孩,他没有父母,就因为一双和普通人不一样的眼睛而饱受欺凌。人们觉得他不祥,用脚踢他、见到了根本不拿正眼瞧,甚至会无缘无故朝他吐唾沫、痰,他们不会跟这个孩子说话,只会骂……”

“骂什么呢?怪胎、孽种、野种、杂种这些是最常出现词汇,还有一些无厘头的,如‘贱人’这样骂女人的词有时也会用在他身上。”

“有人要挖掉他的眼睛,很多次他凭着运气和侥幸躲过了。有一次,有人说愿意花大价钱买他的眼睛,于是周围那些人顿时化作厉鬼,一个个张牙舞爪的想要将手指伸进他的眼睛里,然后再狠狠挖出来!”

“在小孩的眼睛差点被挖掉的时候,有一个从别的地方来的人贩子出现了。他说‘我不要眼睛,我要那个孩子——只要活的’。然后,他花了更多的价钱从人们手中买走了那个没父母、不属于任何人的孩子。”

方白讲述着那个孩子的经历,其实在说他自己。实话说,他的生命并不美丽,经历也并不美好,但和某些人比起来却也算不上有多么惨,只是比一般人稍微有点儿不幸而已。

“后来那个人在十九岁那年,煽动一些人跟他一起逃跑了。他们逃离了人贩子的控制,获得了自由。可猛然来到一个广阔的世界,他们又一下子不知道该做什么好了。”

“咳……”方白清咳一声,”讲了那么多,才刚到正题。接下来的内容,才是我真正想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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