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God]:都早些休息吧,晚安。
道了晚安,高阳却没安,他坐在电脑前敲着代码,脑海中却总是浮现出苗逸撩起头发的那一幕。
苗逸的眉心,有一颗痣,殷红如血,只一眼就扎进了高阳心里。高阳忽地记起来,自己曾经有过一个“媳妇儿”,她的眉间,也有一颗这样的痣。
想到这里,高阳敲代码的手停了下来,心里沉甸甸的。
那个小姑娘,在他快上中班的时候不见了,再也回不来了。
他还记得,这个“媳妇儿”可以说是他套路来的。而且,那是他第一次套路人,算是他“黑化”的开始。
当时才上幼儿园的他,是个老实巴交怂得一批的小豆丁。而那个小姑娘却是整个幼儿园里高高在上的公主,生得雪白雪白的,像个雪娃娃。她脸蛋儿圆圆的,眼睛也是又圆又大,又像小猫一样水灵可爱,看一眼能让人的心都化了,而且聪明伶俐又活泼,所有的男孩子都想跟她一起玩。
高阳也想,但他很害羞,又是刚进幼儿园,连跟其他小朋友说话的勇气都没有。不过还好,他有一个聪明的小脑瓜。
于是,高阳就仔细观察,并且飞快地转动自己的小脑瓜进行分析。他发现这个小姑娘不喜欢那些自己凑上来的男孩子,对他们就两个字,欺负,那些傻傻的小男孩还对此甘之如饴,一点儿都不反抗。
高阳想跟她玩,但不想被她欺负,于是就选择了反其道而行之:不理她,一见到她就走,走得远远的。
这招果然奏效,一来二去的那小姑娘就注意到了这个异类。别人对她前呼后拥,只有这个家伙一见她就跑。
终于,有一次,她叫住了高阳……
之后的发展全在高阳的掌控之中。两个人玩熟之后,他跟那小姑娘说,他会做大班的题。那小姑娘也是个学习顶呱呱的主,一听这话,好胜心立马被激了起来,当下就要跟高阳比试,看谁考的分高。
高阳就说:“要是我分比你高,你就当我媳妇儿好不好?”
“好呀,”小姑娘好胜心起,想都不想就答应了,“不过要是我的分高,那以后老师发给你的糖,你都要给我!”
高阳在媳妇和糖之间犹豫了一会儿,最后还是选择了媳妇:“好,一言为定。”
“一言为定!”
毫无悬念地,高阳满分。
可那小姑娘也是满分。
“唔,都是满分耶,”高阳说,不知道是没捞着媳妇的遗憾多些,还是保住了糖的喜悦多些,“你不能当我媳妇了,我也不能给你糖吃——”
“我们还可以这样嘛,我给你当媳妇,你给我糖吃,这样不是嗯——两全其美吗?”
“可是我现在没有糖给你吃。”
“没关系,我可以先给你当媳妇。”小姑娘相当爽快,“你是个好人,我相信你不会赖账哒!”
“糖好给,可是当媳妇又是怎么当的呢?”高阳有些疑惑,他只知道喜欢一个人就要让她当自己的媳妇,可是不太清楚媳妇到底要怎么当,像他妈妈给他爸爸算题那样,让她给自己写作业吗?
“嗯,要不我亲你一口吧。”小姑娘倒是很上道,“当媳妇就是亲亲抱抱。”
说完那小姑娘就轻轻亲了他一口,在唇上蜻蜓点水般的一吻,巧克力味儿的,她刚刚吃了一颗巧克力糖。
高阳舔了舔自己唇,品到那甜甜的巧克力味儿,心里有一点儿后悔。他特别喜欢吃糖,以后,都没了,要给媳妇儿。
媳妇儿却好像看破了他的心思,又主动亲了亲他,说她从电视上看到的,以后她吃糖,他就亲她,这样就也相当于吃糖啦。
高阳觉得有些道理,可还是有一点儿后悔,她嘴唇上的味道太淡啦,哪里比得上把糖放在自己嘴里甜。或许下次可以试试把舌头伸进她嘴里舔一舔?这样或许可以更甜一点儿……
然而,高阳并没有机会实践这一构想,那小姑娘也没有吃到他的糖。
第二天,他兜里揣着老师发的糖,心情复杂地等呀等,可是媳妇没有来上学。
以后也没有。
后来,高阳得知,她是遭遇了车祸,就在她答应做他媳妇的那天傍晚。
那是高阳头一回知道“车祸”这个词,也是头一回感受到生命的脆弱,也是头一回懵懵懂懂感受到了“爱情”是什么:
“媳妇儿”没来的第一天,他还为在自己的糖保住了沾沾自喜,第二天,他就开始担心着急,去问老师。当知道“媳妇儿”转了个学校再也不会回来了之后,他心里只有一个念头,以后自己再也不吃糖,所有的糖都给她吃,只希望她能回来。
高阳将那个小姑娘永远地藏在了自己的内心深处。
他永远记得,在一个蝉鸣声噪的夏日,在一片清凉的树荫下,他有了认定要共度一生的媳妇儿。他媳妇儿眉心有一颗可爱的红痣,喜欢白色,喜欢吃糖,喜欢猫,最喜欢他。
还有,她的小名,喵喵。
她还养了一只跟她一样可爱的白猫,名叫小白,高阳经常跟喵喵陪它一起玩,还把它带回过自己家里。后来喵喵没再来上学,小白竟然找到了他的家里。
见到小白,高阳就知道,喵喵再也不会回来了。
而就在这个暑假,小白寿终正寝,高阳与喵喵唯一的联系,断了。
没心情再敲代码了。
高阳关了电脑,起身走到书架前,取下自己与小白那张合影,擦了擦上面的浮尘,将它放进了抽屉里,免得睹猫思人。
可班里那个活着的苗逸该怎么办?
他想了想,去浴室仔仔细细地洗了个澡,挑了套白衣服穿上,又用香皂洗了三遍手,然后坐到书桌前,抽出来一张信纸,拧开钢笔笔帽,落笔写了三个字:寄亡妻……
见字如晤,吾妻安否?卿既许吾为妻,吾窃以汝夫自居之,勿怪。
自卿仙去,于今十有一年矣。十有一年之中,吾未尝与汝通一字,勿怪。
……
高阳调动自己所有的情绪和文学积累,写了一篇文绉绉的悼亡书,大意如下:
你死了,但是你长得太好看,又聪明,成了我心中的白月光。每当我闲下来,我就会想起你,时间长了,你已经成为了我心中抹不去抚不平疤,一想起就会心痛,没有心情敲代码。
今年夏天,小白也走了,我松了一口气,我终于可以不用这么频繁地想起你了。然而,新来了一哥们,他跟你一样,眉心有一颗朱砂痣,见到他我就会想起你,想起你就心乱,没有心情敲代码。
所以,我决定忘了你,以后再也不想起你,这样我就可以恢复心情敲代码。
你不要怪我,我并不是一个渣男,我这一辈子只喜欢你一个人,往后余生我就断情绝爱献身科学了。所以我还要请你帮个忙。红娘学姐奶了我跟那个新来的哥们的CP,我表面镇静,但心里慌得一批,她有一种用科学无法解释的超自然能力,极有可能会奶中。我不想谈恋爱,因为会影响敲代码。
保佑我吧,保佑我的心里只有你一个人,日后在无边的孤寂里独身一人敲代码。
我永远都是你的,哪怕我在敲代码。
写完之后,高阳将《寄亡妻》拿到厨房里去要烧给喵喵,却突然想起来她去世的时候才上中班,看不懂这种艰涩难懂的文言文,连笔字看起来也有难度。于是他又返回卧室,坐在书桌前,一笔一划地用小孩子的口吻写了一遍。
信纸在火舌的舔舐之下蜷曲,萎缩,渐渐化成了一把没有温度的灰。高阳心头一松,觉得这就算是祭奠爱情了,以后他就真的可以无情无欲自在逍遥了。
他重新打开电脑,抚摸了一下满布代码的屏幕:“还是你最好,你不会弃我而去。”
与此同时,苗逸一连打了两个喷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