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市,清晨。
早晨的第一缕阳光,穿过喧嚣的城市,跨过高耸的大厦,透过薄薄的窗纱,映照在了沈瑜景的脸上。
沈瑜景猛的一惊,完全是条件发射的坐了起来,但由于他用力过猛,床也都跟着抖了抖。
他的心跳很重,如同灌了铅一般。
尽管外面早高峰的车辆“叭叭叭”的吵,但此刻他却感觉心跳变得极其的慢。
仿佛昨夜做了一个很长的梦。
一个浑浑噩噩的游魂般,不知道自己身处何方,不知道自己要到哪里去,要去干什么,一切都如一团白色的烟雾,看得到,却又看不透。
梦里有什么他也记不得了。
供血不足,脑袋发晕,头皮发麻,眼前一片模糊,仿佛随时都会倒下,这个症状叫做——
闹钟不响恐惧症,起床困难症。
再通俗易懂一点就是上班综合症。
沈瑜景这闹钟也不是一次两次没有响,他也不是一次两次自己迷迷糊糊把闹钟按掉自己却不记得。
每次只要自己是自然醒的,那八成就是起晚了,这是肯定的。
他的生物钟从来都没有开机过。
这工资也是扣的毫不留情,钱哗哗的流不带回头,下个月就等着露宿街头,勤俭节约吃馒头。
沈瑜景一把摸过床头的手机,娴熟的按开了开关键,四个醒目的数字出现在他的面前。
09:42
“还好,还好。”沈瑜景松了一口气,虽然今天的闹钟不知道是没响,还是被他无意中按掉了,但是这个时间起来也不算太晚。
至少对他来说。
他是一个酒吧的歌手,小有名气,当然也有不少漂亮妹妹专门来听他唱歌。
这无疑对酒吧老板来说是一个吸金的好机会,要硬说辞退这个人的话,除了迟到的次数有点小多之外,其他就没有什么理由了。
这个酒吧还有一个不太好的地方,他的名字叫Garce Y。
“有心人”想多了还以为是暗示这里是个gay吧。
下午和晚上来的人比较多,所以沈瑜景的上班时间不算太早。
他睁着眼睛躺在床上,手脚摆成一个大字型,盯着天花板发呆,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
总觉得自己忘记了什么很重要的事情。
但死活却想不起来。
内心一股莫名的急躁与恼怒油然而生,直冲沈瑜景的胸腔,逼的他喘不过气来。
沈瑜景深呼吸了几次之后,这股气才慢慢的平缓下来。
他走向卫生间,三下两下刷完牙后伸手放在流水下面 ,待自己的双手蓄满水后便扑向自己的脸颊。
“湿脸诱惑”的沈瑜景取下了毛巾准备把脸擦干净,当毛巾才刚刚触碰到皮肤时,他手上的动作却不由得微微怔住了:“为什么这毛巾干的扎人?真够疼的。”
他分明昨晚打湿过的,难不成是因为晚上太干燥了?
左思右想还是觉得别的不太合理,既然没有其他更合理的说法……那还是相信科学吧。
在赶往公司的路上,沈瑜景的手机收到了一个取件通知:
【鸟巢快递:你有一个新的快递哦,请尽快取件。】
沈瑜景顿时纳闷了,自己明明没有在东京和桃宝买东西,怎么平白无故的有个快递?
想了想可能是哪个大方的朋友寄过来的吧。
也真是的,寄过来也不提前发个信息。
“到时候下
班顺路去拿吧。”沈瑜景把手机重新放回口袋,下了公交车车走向了酒吧门口。
与以往不同的是,酒吧门口放了一束醒目的鲜花,看这样子肯定是99朵玫瑰了,999朵倒是不可能,放一车后备箱才放的下。
沈瑜景内心不禁酸了酸,又是店里哪位美女的男朋友送过来的,当真散发着爱情的酸臭味。
一只纤细柔嫩的手冷不丁的抚上了他的肩膀,沈瑜景条件反射的颤了颤:“景哥,你实话说吧,你到底是不是gay啊?”话里还带着一丝娇嫩的笑意。
不知道是因为他自己性取向令他迟疑,还是因为这发问者的语气令他迟疑。
“怎么了?”沈瑜景是个深柜,关于他性别男爱好男的这件事提前从来没跟谁提起过,他警惕性很高没有回答,反倒还反问了一句。
“噗,”那女子哑然失笑道:“我问你这话也不是没来头啊。”
说完她放下搭着沈瑜景肩膀的手,指向了门口那个散发着爱情的臭味的玫瑰花:“诺,有人给你的。”
“哦。”沈瑜景习惯性的答应了一声,等他下一秒反应过来后,差点没被自己口水呛死:“咳咳,你说什么?给我的?李玫,你没搞错吧?玩笑不能这么开!”
虽然以前是会有妹子送他花,但送99朵玫瑰的还是前所未有。
毕竟这寓意……也不像是粉丝送给他的。
再说他刚才还酸了一会这捧玫瑰。
有点脸疼。
“人家都点名道姓了,还是个挺俊的男的送的,本来还以为是客人今天要来求婚先送过来的。”李玫把目光转到了沈瑜景的身上:“诶,结果是送给你的。”
沈瑜景:“……”您叹个什么气?
过了一阵,李玟拿起了那束花上的卡片,看起来还挺精致的,她的目光慢慢的扫过那一行文字,随即露出了恶意的笑容,并且深情款款的用她那一口chinglish把上面的内容大声念了出来:“Tolover——”
沈瑜景耳朵里哄了一声,如同被尖针刺了一下,全身都有些麻木了。时间仿佛都静止了,只有那缓慢的呼吸声萦绕在他的耳旁,眼前时不时的闪过一些零星的片段,可是却怎么也拼凑不到一起。
lover……好熟悉。
但这词,好像有第三者的意思?
恶作剧?
“落款是——”李玟顿了顿,“崴。”
崴?
没印象。
“景哥,那男的看起来还挺有钱,你要是嫁过去了别忘了我李玟啊,要知道有福同享,有难你当啊。”
“行了行了,我都不认识,去唱了,不然等下老板又扣你爸爸我工资。”沈瑜景摆摆手,走向了舞台。
他粗略的调了调音,试了试麦后,便随便唱了一首歌,不知道这首歌的名字,但是却没有来头的会唱,仿佛唱了好几遍便能脱口而出的熟悉。
“在风花雪夜中。”
“你对我轻声细语。”
“我希望我记住你的名字。”
“记住我们所发生过的一切。”
“记住。”
“我还爱着你。”
婉转动听,如潺潺流水般清纯,洗涤着这尘世中的污垢,像是具有魔力一般,使人忘记烦恼,忘记忧愁,放**上的负担与压力,沉浸在这一段优美的旋律之中。
沈瑜景的声音就是有这么样的魔力。
正因为如此才有很多人专门来听他唱歌。
一直到了晚上,今天的工作也算是完
成了,到了门口后沈瑜景看了看门口的花,叹了口气,自言自语道:“还是带走吧,毕竟人家一份心意。”
说完便抱着这经过一天饱经风霜的玫瑰小姐们回了家,今天温度也是高,不少花都要晒干了,于是沈瑜景挑出了个二十来朵还看得过去的,其余的都扔在了楼下垃圾桶里。
沈瑜景拿好快递后便上了楼,他住在三楼,作为一名优秀市民,他节约能源,就没有坐电梯的习惯。
尽管是三楼,他之前爬上去也够呛。
不过今天爬上去之后连气都不带喘一下,沈瑜景都产生了自我怀疑。
之前需要弹好几遍才记得下来的谱子,今天眼睛稍微扫了扫就记住了。
奇怪。
快递拆开一看貌似是一本日记本。
……偷看别人日记不太好吧?
果然沈瑜景口嫌体正直,嘴上说着不要,身体却诚实的很——他表情猥琐的翻开了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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