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8
骗子正式完结,啪啪啪。
这部猎人同人是我真正意义上第一部完结的长篇小说,和写短篇有着完全不一样体验,写小说有点像爱情,短篇是那种快速消费的恋爱,停留在最开心的阶段,开始和结束都是激素催化,不受□□控制。
而长篇则更像是细水流长转化为亲情的感情,一开始肯定是因为热爱才下笔,但写着写着会有痛苦和困难,会有想扔到一边的时候,它靠着你对他的责任感来把它写完。
写到某个阶段的时候,我一度觉得我已经不喜欢这篇小说了,我靠着一些功利的技巧和在学到的方法在完成这篇小说,它不是我脑海里的灵魂,而是我硬生生给它填上去的血肉,会与初衷背道而驰的吧?我这样想着。
第一遍完结的时候,我几乎是松了口气的,觉得轻松,因为我从此不用在碰它了。
可是看了一遍,还是会觉得粗糙,觉得有问题,所以舍不得的,又来修改了第二遍。
第一遍完结的时候我说
【骗子走到这里就要告一段落了。
感谢宽容的读者们陪我一起走完这段旅程。
提笔写下这篇文章的原因,是刚刚看完重制版本的全猎之后,在蚂蚁篇临近末尾的时候被老贼骗下的那一盆眼泪。
幽暗的萤火虫闪烁下,小麦和蚁王交汇住的两只手。
我常常觉得在生命的旅途中,没有任何生物会被另外一种生物高贵多少,尽管这种论调奇怪而又会招致异议,但在老贼神奇的创作下,我却切实的感受到了某种共鸣的存在。
他嘲讽着人类这种生物,尽管他就是人类。
富坚义博是鬼才,他所表达出来的东西,远比我画蛇添足写的东西要好上很多,然而借助他的故事背景,我也试图表现出我所想要表达的某些东西。
残忍并不意味着残忍,虚伪也并不意味着虚伪。
真实和虚幻是相对的,我们总在这两者之间寻找着平衡。
笔力虚浮之下,有的东西连自己都看不下去,却被宽容的各位读者大大们原谅包容了,各种脸红夸赞,有的时候凭借着这些评论,和每天多出来的读者们,就可以开开心心的写下去。所以非常感谢大家。
故事起源于这样的设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