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唔!啧!如果不是我的日常起床时间到了,还真不知道天已经亮了呢?这里还真是黑啊!”
顾陌赶紧从地上爬起来,抬头看了看天,现在太阳已经升起来了,虽然还是有些微微弱,但是在这小巷子里面,还当真看不出已经是辰时二刻了。
顾陌摸了摸已经枯萎的大树,顿时有些自嘲,曾经,都是在这里度过的,曾经还从未嫌弃过这里黑啊!出去见了点世面,日子好过了一点,就已经嫌弃当初吗?
呵!原来自己,也是那么恶心啊!
顾陌摇了摇头,打算出去看一看,买两个包子当早饭,顺便找到那个醉鬼和尚夺回自己的旗子。
至于假发和假胡子嘛,以后再做一副吧,顾陌可不想再重新找回那副被那个死和尚踩都不能再踩的胡子假发,顾陌也是有原则的。
虽然他的原则,就是没有原则。
顾陌一般辰时二刻醒,辰时五刻到城,那个时候对于城里人说,已经算是比较迟的了,但是现在,顾陌并不需要从茅屋赶到,所以现在的城还没有那么热闹,相对于平日,应该是十分的安静吧!只有稀稀拉拉的几个人而已,俗话说,早起的鸟儿有虫吃。
但是,顾陌觉得这句话的确挺有道理,当初自己早早的起来,就是为了抓早起的虫子,可现在反过来想想,早起的虫子被鸟吃,是不是有一点可悲?难道勤快是原罪吗?不是吗?是吗?是吧!
顾陌没有再纠结这些问题,想了一下现在真的是毫无伪装,不由得感叹一下。
顾陌有一次在湖水边看见过自己长什么样子,很意外的没有长歪,而且还有几分好看,但是,浑身泛着一股积极向上有瘦弱坚强的奇怪感觉。。。想想就恶寒。。。。
虽然凭借顾陌的模样,应该不能找到媳妇,但是又有哪家姑娘愿意跟一个又穷又不怎么有本事的男人呢?或许是没有的,但就算是有,也绝对是真爱了。
可是,顾陌很可悲的发现,他好像对于女孩子没有什么太大的感觉,也许是因为他这些年只想着如何生存下去,从而忽略了那方面的事吧。
一定是这样的,他可不想承认自己是性冷淡,更加不可能承认,毕竟他也不是呀!十六岁的时候,有一天晚上,他就。。。。咳咳咳!往事不堪回首/害羞/
不过他这身破破烂烂的老人衣,还真的有点拉低颜值啊!没有了白发和胡子的掩饰,却在他身上总感觉有点奇怪。
难不成要重新买一件吗?
顾陌在脑子里面想了想,他平日里都是穿这身衣服回家,然后到附近的小河边洗澡,顺便把衣服洗了,然后用湿衣服当住重要部位,就这么走回去,反正那里比较偏僻,离城里远,除了他,根本没有人,况且小河边离家里还近。
也就这么走回去了,然后架起火堆,将衣服烘干,第二天早上也就可以穿了。想起来他这身衣服,还是因为一个老大爷不穿了,把他仍掉了,恰巧顾陌经过那里,就捡了回去,自己拿一些不用的破布再用一根差不多生锈了的针线,自己慢慢缝缝补补,才可以穿上的。
这些年来,他也就这一件衣服而已,也是因为这件衣服比较老成,他才会想起,去当半仙混日子的。
如果去换一件衣服的话,肯定要花费很多钱,钱没有了,就吃不了早饭了,吃不了早饭就会饿,饿久了就会晕,晕了就可能会死,毕竟一个陌生人的死活谁会管?
经过这种深思熟虑的顾陌做出了最后的打算:再去捡一件衣服吧。
于是呢,顾陌想慢慢走到城东,那边经常会有东西到处丢弃,反正有一个捡垃圾的流浪汉。于是乎,城东的人都是比较淳朴的,就是吧,他们
那里有一种“脏乱差”的名声。
这东启城是东启皇朝的皇都,城里面分为五个部分,城东南西北,还有中城。中城是最主要的,皇宫就建在中城,富翁贵族都在中城,和其他四个城不大,但是各有各的民风习惯,是底层人们居住的。
顾陌既然想要去城东,而他现在在城南,那就必须横穿过去,也要走挺久的,毕竟这皇都可是很大的,顾陌走遍过东启皇城,只是为了多坑骗一些银子,多打听一些八卦而已。
顾陌看着已经越来越多人的大街,东启民风开放,没有那么多男尊女卑,或者是女子还在闺阁之中就不能上街的规矩。这街上已经有不少妙龄女子了,都是逛街,买东西,买衣服买胭脂水粉的姑娘。
顾陌很清楚的看到,那些姑娘看到顾陌的脸都会有一点惊艳,但是又看见他的衣服,就会纷纷表为失落和一点点鄙视。
顾陌:贫穷是我的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