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连绵下了几天的雨,今日雨过天晴,杨柳倒影在湖面上。微风拂面,惬意极了。我在院落的躺椅上昏昏欲睡。忽而我身上的猫儿似是听到些动静,从我身上跳下,我也被惊醒了,睁开眼,看见淑王赫然站立我面前,“皇子驾到,有失远迎,还望宽恕。”
“在下不请自来,姑娘何过之有?”
“皇子海涵,不知光临寒舍,有何指教?
“二月余前,姑娘生辰,在下曾赠予姑娘一只稀世五凤鸟,今日特来探望。”
我吹响口哨,彩凤骤然间从房内飞到我手中,看得淑王惊叹不已,“那时我从一个大西洋商人手中重金买下,西方人叫它鹦鹉,由于喂养不当它已奄奄一息,我府里郎中又只会医人,不会医兽,我担心这奇鸟会砸在我手里。常听京城传言,何令书千金不像寻常闺阁女子,不爱金银首饰,只爱斗鸡走狗,府中养了不少花鸟鱼虫,奇珍异兽。我才想到兴许姑娘有法子养活它。”
“虽说这怎么都不像是在讲我好话,可是传言确是不假。”起初拿到雏鸟时,看那病恹恹的样子我也以为它活不了,死鸟就作活鸟依,按比例研磨五谷杂粮并在其中加入些许人参熬成小米粉,在每日的清晨,晌午,黄昏,打更前将特制的米粉加温水兑成糊状喂养它,经过几日,彩凤眼睛就睁开了,又隔了几日,它原本光秃秃的身子,长出了些白色绒毛。又过了几日,它竟长出了五彩又光泽的羽毛。那时我才信了这的确是只奇鸟。
“淑王是个轻浮浪子。浪子。浪子。”
猛然一阵声传来,震得我心口一颤。望向四周,除了鸢尾,夕颜在身侧外,并无他人。
“淑王是······”又一阵声传来。我反应过来,原是彩凤在乱叫,估计是我过往与夕颜聊天时说的话被它学了去,我两只手指按住它尖尖的鹦鹉嘴巴,让它难以发声,“家禽不大懂事,让三皇子见笑了。”
“是嘛,这奇鸟说话惟妙惟肖,与人声并无二异,看样子还是你教的好啊。你把它照顾得如此周到,本王也就安心了。今日我与康王,端王约好一同出游。何小姐若闲来无事,也可赏脸一同前往。”
我将长发绑起,换上一身男装。未带上随从,便和淑王一同出门了。
相隔老远便看见两个俊俏模样的男子,站在人群中,仿佛脱离俗世般淡雅高贵,即使身着便装,也与周遭的市井小民截然不同。皇子不愧是皇子,相貌实在出挑。上天实在是不公平,为何给了一些人高贵的身份地位,还会恩赐如此美貌的容颜。或许是因为皇帝选妃都是选美人,所以下一代再偏也偏不到哪去?
直到淑王轻拍了我的背,“何小姐怎的突然愣了神?这是康王赵启。端王赵彻。”方才思绪不知飞得多远了。我才回过神来,随口胡诌,“方才我见到两位殿下,心下好生亲切面熟,在想是否以前见过。”
康王在一旁呵呵笑道,“本王也觉得何家小姐是一见如故,相识甚晚呐。稍后咱们带你在京城好生游玩一番。”
“如此甚好。”
倒是没想到他们带我来了彩云阁。彩云阁在京城闻名遐迩,这里的歌姬舞姬妩媚动人,据说这里的姑娘百里挑一的美貌,举世无双的才情。以前从未有机会见识,今日换上男装,走南闯北,倒是容易多了。
我望着眼前一朵朵如花般娇艳美貌的人儿啊,美人我在京中见得倒不少,可是将如此众多的美人汇聚一堂的除了皇宫,唯有彩云阁了。风华正茂,才情无限的人儿却沦落风尘,倒是可惜了。
“何姑娘怎的唉声叹气,莫非是见到众多美人后自惭形秽了么?”康王在一旁呵呵笑。
“非也。只是替她们惋惜罢了。”
“我也只是拿你说笑打趣罢了,何千金怎的还当了真。庸脂俗粉,莺歌燕舞再美,也不及姑娘飒爽英姿来得有趣。”
我看康王伴着这靡靡之音,歌舞升平的景象,自顾自地灌下了几坛子酒,见这模样,倒是已然似醉非醉了。
“何小姐又何必为她们伤心可惜。有花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美人就好比鲜花,至少她们在最美好的年华里绽放过,能纵情歌舞,向世人展示自己的容颜才艺,至少她们曾美过,并且会有人记住珍惜她们的美貌,例如何姑娘这样的世家千金也曾为她们可惜过。这又何尝不是一种成功呢?若是美人们受着三从四德的拘束,禁锢在深宅大院中,独自等待芳华老去,又未尝不可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