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在夜巴黎卖花后,我就没有再换地方,一则此处人流多,来夜巴黎的贵客出手大方,偶尔会得一些赏钱;二则我能在门外偷学唱歌,里面娓娓传来的歌声虽然不清不楚,音调总是在的,哼着哼着就学得差不多了;三则能看见当红摩登女郎在此出没,不用像旁人一样出钱又出力,我在原地便能看到。
我曾经因为好奇问过路人,为什么白曼薇已是黑白电影的明星,每个星期却还来歌舞厅里唱歌?那人告诉我,因为白曼薇是从夜巴黎被杜三爷捧起来的,而夜巴黎是杜家名下的产业。
答案呼之欲出,白曼薇在替东家撑场子。
每次她来主唱的时候,夜巴黎是最拥挤的,我在大门口隐约听过她的歌声,她的歌声如她的长相一般,引得人心荡意牵,别说我一个十六岁的姑娘如此,那些男人更是想一抱美人归,可惜白曼薇不是普通人能随便动的,他们顶多一饱眼福。
每一次白曼薇来此,杜三爷在那天也一定会到场,散场后,他有时会携着白曼薇一起上车,有时匆匆忙忙的先行离去,我每次都目送着他或者他们离去。
白曼薇名利男人双收,一出场永远是最夺目的那位,杜三爷看她的眼神是那样的温柔,温柔到让我这个旁观者有些发醉。
他在她耳边旖旎咬字,他替她打开车门,他轻揽她盈盈一握的腰肢,他永远保持着绅士风度,他对她的一切体贴,艳羡了夜巴黎所有的女子。
听人们说,杜三爷宠了白曼薇将近三年了,在她还不那么出名时,杜三爷一眼就相中了她,在往后他为她铺下最平坦的路,让其扶摇直上,经久不衰。
然而这美好的一切,我眼中浪漫美丽的童话,有一天支离破碎了。
他和她的三年尾至,是一个冷嗖嗖的冬日,我如常在夜巴黎门口卖花,晌午,白曼薇扭着芊芊柳腰,手上提着一个精美时髦的黑色皮包,脚踩一双红色高跟鞋“踏踏”入门。
她来时,脸上的神色并不好,有那么一些憔悴,妆容比以往浓重。要是在平常她会顺手在我这处买一只黄玫瑰,然后调皮地眨着眼睛,唤我小弟弟。
我身上穿了灰色旧衣,脸上掩着一块颜色不鲜艳的围巾,这令我看起来不辨雌雄,但我还是会向她解释,我是个女孩子。
她很任性,只管叫我小弟弟,固执得叫人无法生厌,如果换成一个丑八怪执意叫我小弟弟,我会生气。
她还对我说过,要是我不让她那么叫,她就不再光顾我了,由此我便默认了小弟弟的称呼。
最近,白曼薇的脸色都不太好,杜三爷也没有再来接过她,我有些替他们的感情担忧,真是可笑的担忧,我应该多担忧担忧自己,房租、生活、吴独眼的通缉都将我的精神绷成了一根易断的细弦。
我竟还有闲心替别人的童话操心,也许我自小所面对的颠沛流离、人情冷暖、丑陋肮脏,让我喜欢上了看见美好的故事,那将让我不那么压抑。
我总会试着忽略黑暗,发现美好,从而让自己好过一些。
那是十六岁半的绮君,最生机勃勃的时候。
白曼薇进门不久,那辆熟悉的黑色大车毛毛躁躁停在了不远处,司机还没来得及开车门,杜三爷就提前从后座下来了,他那双眼睛如同夜晚寒星,除了孤高的冰冷,再找不到平常能见的温柔。
杜三爷理了理西装外套,不紧不慢地走进夜巴黎,他的脚步声很沉闷,一双手放在裤兜里,脊背挺得笔直,他宽厚的背影高大而颀长,无端让人感到暮气沉沉。
不出十分钟,杜三爷紧捏着白曼薇的手腕,将她从夜巴黎拉拽了出来,他的动作很不绅士,那是我第一次看见他的行为如此粗鲁。
白曼薇满身的酒气,她站不稳,又因为杜三爷的拉扯,所以摔倒了。她只是醉沉沉发笑,她抚着那头黑色的卷发,笑得莫名其妙,她盯着杜三爷,说了一句活该。
他骤然将白曼薇往台阶下拽,此时围观的人并不多,我放下花篮急匆匆地挡在白曼薇面前,对杜三爷底气不足道:“她醉了!别和一个醉酒的人计较,不能对女人那么粗鲁。”
我怯怯地看着杜三爷,他幽黑的眼睛直勾勾地盯人,眼神不怒不喜,语气平静道:“让开,别让我说第二遍。”
白曼薇在身后轻扯我的灰衣,她说话含糊不清道:“小弟弟,惹不起的人别惹,他愿意扯就让他扯,呵,反正也扯不了多久了...。”
她说着说着捂脸啜泣,哭得断断续续,我扭头同情地看她几眼。等我回头后,双腿虽然有点发抖,我还是做出了母鸡护小鸡的模样,朝杜三爷嗫嚅道:“你好好扶她吧,你让她出丑了,明天的报纸上会有难看的新闻,”我又补充一句,“正常人都知道不能和一个醉酒的人讲道理。”
杜三爷的神情越来越阴郁,他冷笑一声,磨牙道:“那你又知道那个醉酒的人,在清醒的时候做了什么吗?不知道的话,就别私自管别人的家事。”
我的底气彻底没了,他的话不无道理,我小步小步地挪到一边,低头讲道:“床头打架床尾和,有什么事儿好好说,别动粗。”
因为阿麼告诉过我,好男人从不对自己的女人动手。
“从不。”杜三爷不冷不热地瞥了我一眼,他上前将白曼薇横抱起来,脸上的神色冷峻极了。他打开车门将白曼薇使劲儿扔进了副驾驶,像是在甩什么肮脏的东西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