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小指微愣,命案?
然后脚步不由自主的跟了上去,这或许就是职
业病。
案发地居然是在坊间集市尽头,屠夫聚集地。
这次死的,也是一个屠夫,就在莫大发家隔壁。
老王,年纪和莫大发相仿,在这里开铺子也有十多年了,生意一直很好,家境可比莫大发家好多了,在街道上还有一个独立的小院子。
莫小指悄悄的跟在捕头后面来到现场,这次与莫大发悄无声息的死法不同,很多围观群众,围在门口议论纷纷的。
老王的媳妇王牛氏,现在正趴在尸体上哭的死去活来。
捕头封锁了现场,不让任何人靠近,莫小指也只能在远处看着。
王束清带着其他捕快里里外外搜了个遍,搬走了一些可疑物品,然后就清理现场,要把尸体抬到义庄,见状,莫小指赶忙冲了出去。
“慢着。”
怎么能如此草率呢?这里可是第一案发现场,尸体停放的位置,姿势都可能曾为破案的线索。
出于本能,她立刻跳了出来。
“是你?你来这儿干什么?”
王束清一眼就认出这个胖女孩,首先是因为她这种体型的女人少见,其次便是那日在衙门她的发言,让他记忆犹新,虽然不知有没有道理,但是听着就十分精彩。
“捕头大哥,这尸体还不能动,若要验尸,还请把仵作找来,先看一下现场。”
虽然仵作的主要职责是那具尸体,但是只有充分了解死者环境,才能更精确的验尸。
否则为何每次案发现场,警察都要把法医找去呢?
“这关你什么事?”
王束清疑惑,她到底来这儿做什么的?
但是莫小指的职业病犯得很厉害,不顾在场那么多捕快,已经朝着尸体走去。
王屠夫,是个黑胖子,全身很多肥肉,面无血色,后脑勺处一滩明显血渍。
他这一身穿着,灰色的纯棉布料,看上去一点儿油渍也没有,应该是新的。
依照原主的记忆,屠夫都是粗衣麻布,着黑色,光着膀子,莫大发也是如此,只不过那晚去赌博,换了身衣服。
至于这王屠夫,应该也是要出去,而且去的地方,还比较高档。
“你夫君昨晚去了哪儿?”
一双新的黑鞋子有灰沾染,明显走过不少路,莫小指猜测,他是已经出去过再回来的。
正哭丧着的王牛氏一愣。
“没有,我夫君哪里也没去,一直在铺子里。”
她慌乱的摇摇头,眼神有些闪躲。
见状,捕快要上前轰人,但是却被王束清给拦住了,他倒是要看看,她又能看出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