甫南市到了晚上也热热闹闹的,街边大排档生意兴隆,酒吧门口男男女女云集,连奶茶店都会营业到十一二点才关门。
徐晚音坐在出租车上哭够了,吸着鼻子往外看,因为心情不好的缘故,对这片灯红酒绿完全提不起兴趣。
她只不过随便给司机报了个地名,等哭完了才记起,岭江区不就是星月唱片馆的位置吗。老是想着林回,下意识也往这片区跑。
马路上车多,出租车开得慢。昏黄的路灯下有个人的影子特别令人眼熟,那人背着个孩子,站在路边似乎是想打车。
徐晚音看清了那人的脸,跟司机说:“师傅麻烦您在这里停一下。”
出租车停在路边,徐晚音摇下车窗:“林回?你要坐车吗?”
林回:“是,朵朵受伤了,我要带她去医院。你怎么会在这儿?”
徐晚音把车门打开,没回答林回那个为什么她会在这儿的问题:“我带你去吧,看你等半天也没车。”
林回着急林朵的伤,也不推辞,说了声谢谢就背着林朵上了车。
林朵手臂上的伤口很显眼,用纱布简单止了血,但口子太大,还不知道需不需要缝针。也许是哭累了,林朵趴在林回背上睡得很熟,梦里都还在抽噎。林回则小心翼翼地抱着林朵,那叫一个温柔体贴,和面对徐晚音的粗暴完全相反。
徐晚音刚见林回就觉得林回有点像老妈子,不过才十七岁,比一些年轻妈妈还会带孩子,徐晚音有个表姐刚生了孩子,连正确抱孩子的方式都不懂,除了喂母乳那段时间,都把孩子扔给保姆。
“你妹妹怎么弄伤的这么大的口子?”
林回怕吵醒了林朵,轻声道:“她在家里cosplay侠客,拿爸爸的藏刀当宝刀,把自己给戳伤了。”
“……”
是个熊孩子无疑。
林回看了看徐晚音的眼睛,问她:“你哭鼻子了?眼睛都肿了。”
徐晚音嗯了声,也不想隐瞒:“就跟家里人吵了一架。”
“所以就大晚上跑出来了。”林回摇摇头,“你晚上没碰到我准备去哪里?”
徐晚音头靠在垫子上,无所谓道:“反正我没家了,在哪里都成,大不了住酒店。”
“羡慕你,那么大个家,还说没家。”
徐晚音白了眼林回:“你别说风凉话了,我真的觉得难过。”
林回笑着点头,又道:“你还想哭的话,朵朵的肩膀借你。”
徐晚音:“为什么不是你的?”
“因为我肩上没肉,芳姐说靠着不舒服,朵朵的比较肉一点。”林回还贴心地解释了下,“芳姐就是那天你看见的那个邻居姐姐,全职太太,我上课的时候会把两个妹妹交给她带。”
“你不用说那么详细,我对你周围那些事不感兴趣。”
“见你大老远坐车来岭江区,还以为你是过来找我的,是我误会了。”
“我看防洪大坝能有你脸皮一半厚就好了。”
徐晚音不明白林回是吃什么长大的,生活糟糕透顶,还云淡风轻跟个没事儿人似的,徐晚音自认脆弱敏感,做不到她那样。
林回却突然伸出一只手,把徐晚音的头捞过来放自己肩上:“不介意你就将就将就,别伤心了,刚才跟你闹着玩的。”
徐晚音象征性地挣扎了一下:“我介意……”她其实已经哭得差不多了,就算还想哭忍忍也能过去,但被人安慰了,哪怕安慰她的人是林回,那股子委屈劲便重新涌上心头,忍不住地啜泣,整个人都在颤抖。
徐晚音心想还好不是在郁文面前哭,指不定以后会被损成啥样。但徐晚音并不知道的是,熟络起来的林回更损,而且记忆力惊人,这段哭鼻子的往事在未来注定会被钉上耻辱柱,洗都洗不掉。
徐晚音哭也没忘记给乐队挖人才,林回一度觉得她不当HR都屈才了:“林同学,我乐队缺你。”
林回转移话题,指着不远处的白光灯:“啊,到医院了。”
车停在医院门口,林回抱着孩子头也不回下了车,徐晚音付完车费跟在林回身后,不屈不挠地企图说服林回:“你这么厉害的鼓手,不组乐队太可惜了。你爸爸应该也是想你能够有自己的乐队才让你学架子鼓的吧?”
林回沉默了许久,一边给林朵挂号付钱,一边否认:“我爸并不想让我组乐队,也从没教过我架子鼓,鼓是我自学的。”她顿了顿,继续道,“我爸说,组成柏舟是他最后悔的事,他希望我和妹妹们以后能远离那个圈子。”
“怎么会?”
“当然会,徐同学你的粉丝滤镜太厚了,摇滚圈的人也就那样。”林回说得冷淡,也不留什么情面,“酗酒闹事,打架斗殴,无节制磕. 药……如果不是会写点歌,可能就是大多数人心目中那种无药可救的烂人。”
徐晚音反驳:“柏舟不一样。”
“没什么不一样,我爸酗酒,再也打不了鼓,除了做音乐之外一事无成。”林回垂眸,摸摸林朵的头,“我小时候家里还算富裕,享受过几天好日子,可怜妹妹们连哈根达斯都不知道是什么,生下来就开始吃苦。”
“我的乐队不会,我可以给你保证。”
林回眯着眼微笑,不置可否道:“但愿。不过你怎么还在这儿,打算要住我家呀?”
“你家有床给我吗?”
“没多的床,有个沙发。”
徐晚音喃喃:“那算了,我还是住酒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