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好,你们先下楼去吧,遛个一会儿,就上来啊,别太久,早饭要凉的。”
“嗯,知道了爸爸,金郎哥哥,小花,我们走!”
小花一听到彤彤叫它的名字,立即小步挨到她的旁边,还低下狗头,亲热的舔了下彤彤的脸蛋。
而金郎则拿着狗绳项圈过来,轻轻地替他扣上。
这狗绳其实完全就是个装饰品,绳子一点都不粗,如果小花真的是凶性大的狗的话,比这再粗上2倍的拉绳,也拴不住它。
其实小花也压根不会乱跑,疯奔。
只要出了家的大门,小花从来不会让自己的速度,快过彤彤的小短腿,不论什么时候,它都温顺照顾心很强的,护卫在彤彤旁边。
比金郎这个哥哥都要仔细警觉的多。
那狗绳纯粹是让其他看到的邻居,心里有个安慰,不至于害怕用的。
当然,一开始,第一次见到小花的人,的确吓的不轻,可随着他们每周末都会回这个家来住,遛狗的次数多了,大家再见到小花妹妹的时候,也就不再惊疑和恐慌了。
有几个同样爱狗,养了宠物犬的邻居,早上遛狗见到了,还会亲切的喊小花的名字呢!
虽然小花从来不会别的人叫走,和转移掉注意力,可它也从来不会凶人,更不会欺负比它体型小的狗狗,只这一点,这个小区的业主们,就不会排斥和讨厌它。
因此,尽管只让两个孩子下去遛狗,沈央和周爱佳,也一点都不担心。
果然,不到半个小时,两人一狗就都上来了。
小花热的开始伸舌头了,不过彤彤却一点没出汗,金郎也有点额头冒汗。
沈央见状,便知道,金郎怕是带着小花去小区里,自带的运动场,让小花跑圈去了。
毕竟这么大的狗,每天的运动量是必须保持住的,尤其是彤彤特别疼小花,有什么狗狗吃的好零食,都不吝啬的要喂给小花。
要是金郎不让小花每天挥霍掉点多余的热量的话,相信不用几个月,这狗就得变得痴肥痴肥了。
那可就真的是糟蹋和废掉一只好狗了。
想必这会儿,崖上寨子里的金郎口中的那个山子爷爷,估计悔的肠子都要青了。
沈央就算不是太懂得辨狗,也看得出,别看小花长残了,又丑又凶的样子。
可它这体型,这个头,这肌肉,要是还在山里,在寨子里,肯定会被训练成万里挑一的猎犬的。
这基因、这血统,绝对好狗啊!
可惜,小时候长得太老实憨厚不说,性子还又懒又胖的,要不怎么金郎一挑了它,山子爷爷就立即同意了呢!
就是觉得其他好狗给他带来城市里有点浪费。
没想到啊,看走了眼了啊。
这小东西,竟然会是那一窝幼崽中,最有前途,基因血统最好的。
沈央也觉得有点哭笑不得。
金郎肯定也没少被老家的信里,教授的训狗、练狗的方法给要求起来。
不然的话,光彤彤一个小孩,是不能把小花养的这么健康的。
算啦,也是他们之间的缘分。
就像当初各种波折,也没能阻挡住他和周爱佳成了一家人一样。
所以当命运来临,决定什么时候,什么人,能走到一起,要成为一家人,那就是上天给的使命,他们所有的人,接受就好。
小花成为这个家的一员,也是如此。
看着彤彤认真的在门廊玄关的地方,蹲下来,拿出一块专门给小花擦脚爪的毛巾,而小花则熟练又习惯的,配合着彤彤的小手,抬起它自己的脚爪,任由彤彤给它擦爪爪的样子。
沈央和周爱佳双双相视一笑,心里的想法一定是一样的。
都被这一大一小,动物与人的相处给萌化了。
而金郎这家伙,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从哪里已经飞快的拿出了相机,就听‘咔咔咔’的一串快门声。
不用问也知道,这一幕,已经被完美的记录到了镜头里,不久后,就会洗出来,变成照片,寄望老家和沈冲学校那里。
这都快成这一年里的常态了。
没见彤彤听到快门声,都完全不抬头,淡定的继续给小花擦爪爪吗?
反而是小花,明明是一只丑凶长残了的大狗,却居然奇迹般的,极喜欢拍照。
一听到快门声,和一看到相机的镜头,这货的眼睛里,就闪闪发光。
还会很准确的看向镜头的方向。
有时它竟然还会歪头、吐舌头,甚至把耳朵,一只竖起来,一只则弯一半的对着镜头卖萌,简直……跟成了精似的了。
只是沈央觉得有点没眼看,因为这货自以为的卖萌,他觉得一点都不萌,怎么看怎么凶丑。
偏偏家里人每次见它这样,都会很喜欢,很稀奇的发出赞叹。
“啊啊!小花真厉害啊,这个角度看它真的比其他角度都要好看啊!”
周爱佳赞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