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是个男孩儿。”宋慎言摸着妻子金临微微突起的肚子,脸上露出期盼的笑。
金临依在他怀里:“那该叫什么呢?”
务农人和妻子坐在门口的田埂上,望着被月色照亮的金色麦浪,它们此起彼伏,用风传递麦子成熟的香味。
“海。”务农人亲了一下妻子被汗水濡湿的额发,“就叫宋海。”
十三年后
客随茶馆
夜。
宋念海伺候完最后一批客人,收拾好桌椅板凳,直直曲了一天的脊梁,从柜台底下拿出本新印的欧阳修选集,拨亮油灯,缩在墙角里看。
第一篇文章是醉翁亭记,正自入神,一条脏抹布飞过来抽到他脸上。十一岁少年眼里立即被刺出眼泪,左颊红肿,高高鼓起来。
书籍被高瘦的账房先生扔在地上,用脚一踩,脆弱的竹纸裂皱成一团,宋念海看着那只脚,把眼泪憋了回去。
“捡老板丢弃的衣裳穿,月钱集在一起去买最便宜的书......”华显扯住他的头发,逼迫他抬头,少年吃痛,哼叫一声,眉头紧锁,华显的嘴角露出嘲讽的笑意,“我虽出身寒门,可我好歹是士,你是什么?你是贱民!你读一辈子书也没机会参加科考!小鬼头我告诉你,人各有命,你好好给我受着。”
华显走后,宋念海跪在地上把纸张一点点抚平。对角夜市繁华,传来笙歌曼舞的喧闹声,中间隐隐夹杂着学子高亢的读书声。
宋念海连忙跑去后院,摇上一桶井水,把头脸上的灰尘打理干净,随后掀开后堂的帘子,同醉醺醺的老板请辞,得到准许,顺了柜台上的纸墨,借着夜市绚烂的华灯,飞快跑往志荣书院。
昌和府私塾繁荣,宋念海尚在襁褓中时,就被宋慎言抱到书院墙边听课。第一个启蒙先生是青鹿书院颇负盛名的白延老先生——只是这位老先生不知道他还有位“趴墙角”的学生而已。
宋念海非常聪明,七岁就学会了品读文章,尤其嗜爱欧阳修的作品。他经常跑去印刷厂,在废料里寻找印废了的半成品。起先印刷厂的老板很喜欢他,以为他是一位热学的寒门士子,时不时送他一些成本低廉的经书,后来弄清宋念海并非士族,觉得送他书籍是一种没有意义的行为,宋念海再来,就直接叫伙计把他赶出去了。
四岁那年,村子里入扎一伙匪军,父亲为掩护他和母亲逃跑,被匪军杀死,在逃离过程中,母亲与他分散;宋念海在一小镇的巷子里苟延残喘了三天,将要饿死时,现今的老板叶奇花把他捡回来,照顾康健,带来昌和府最繁华的街区,买间铺子,开起茶馆。
数年来,叶奇花并没有把他当儿子养,自四岁那年起,宋念海就是叶奇花的伙计,出多少力,拿多少钱。宋念海一开始拿到的钱只够买烧饼,好在叶奇花管吃管住,不至于病饿;随着身体的发育,宋念海拿到的钱数逐渐增多。茶馆三教九流,人物众多,耳濡目染,宋念海很早就有攒钱的意识,并且这小子古怪机灵,只要是他藏的钱,就算被称为黄鼠狼的偷儿赵童也摸不出来。
叶奇花不是不知道华显欺负宋念海,他什么都知道,可他离不开酒,每天摇摇晃晃自顾不暇,再者宋念海是男人,如果连这点小事都承受不来,也不值得他庇佑。
至于念书,宋念海喜欢就念呗,左右他夜里不做生意。
酒壶转了个圈滚到地上。醉汉迷蒙的双眼陡然变得精亮。他站起来,走到院子里,提起井水冲洗自己的身体,随后回到房间换上夜里常穿的深灰色便服,反锁好房门,足尖一点,顺着窗户翻飞进无边的夜色里。
宋念海在街区跑得太急,一不留神在墙根摔了一跤,滚得满身烂泥,好在纸墨捂在胸口里,没有弄脏。
学堂身处闹市,街道挤满叫卖的吆喝声。此时正是生柳絮的季节,白絮如雪,在风的河流里沉浮;青石拱桥下泊满大大小小的船只:有贩卖丝绸茶叶的商船、靠岸停歇的渔船、缀满香灯美人的歌船、来此游玩采风的客船......夜间没有安静。所有人都在追赶着什么:宋念海在桥上奔跑,巧妙地避开人群,他的心犹如愈敲愈烈的鼓——因为有件事是他最近才意识到的——那些人的疑问和鄙夷都没有错,我不是士族,那么我这样做的意义究竟是什么?
在严重自我怀疑时如若缺乏引路人,是件非常危险的事情。
宋念海再怎样聪颖独立也只有十一岁,他的想法稍微偏左一点就会走向覆灭性道路。
他的脚步没有放慢,只是飘虚得厉害,脚底和背脊都是冰冷的,他在想:难道吃饭和伺候客人就是我一生的归属?
为什么?
“那穷小子又来了。”
书院里亮满雪白的灯笼,粉刷漂亮的白墙壁上映出年青学生的影子,过堂风送来劣等墨汁的臭味。
这些学生大多是寒门士子或者落魄贵族,半生储备学识,半生参加考试。往往倾耗合家之力,勉强购得满屋书籍,堪堪坐在书院里,吃喝玩乐,神游四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