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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2/2)

“哥!”贺正西往前一伸脑袋。

“啊?怎么?”林彦停下扯床单的手,搓了几把贺正西湿漉漉的头发,“多大人了,跟我撒娇啊?擦头了吗?”

“哥哥,嘿嘿!”

贺正西的脑袋跟钻头似地在林彦怀里来回转,直接把宿舍那仨人给看愣了。

“这是把我衣服当毛巾了?”林彦捏捏他的脸,“行了,您咯咯个什么劲?又不下蛋,只能趁着肉还够嫩,炸点儿鸡米花鸡大腿什么的……”

“等等等!您可住嘴吧!”崔晨打断林彦的叙述,“我晚上本来想去食堂买根炸鸡腿,结果晚了一步,没赶上!”

听见崔晨说吃的,林彦才想起来还有个中秋聚餐。他趁机问了这事,于力跟崔晨不回家,怎么都行,就苏立航一直行踪神秘。

“是不是要过二人世界?以后有机会再一起。”林彦说。

苏立航意外地没拒绝:“我去,就定你们活动场地附近那家火锅店就行。”

“干嘛非得定那家?”林彦问。

“他们老板我认识,到时候不用带钱包,使劲吃,吃够本,吃到撑,最好把他们吃破产。”苏立航咬牙切齿地说。

崔晨咧咧嘴,无声地问林彦:“是不是失恋了?还是跟那老板有仇?”

林彦也用口型回他:“你怎么知道他失恋了?”

崔晨:“我看见他摔手机了!”

林彦:“败家子儿,摔个碗都比摔手机强,浪费好几千!”

崔晨:……我并不是在说摔什么的问题。

“你们俩想说什么,我可都知道啊。”苏立航突然开口。

“哦!那你失恋了吗?”崔晨大声问,下铺的林彦沉痛地捂上了眼。

“我都没恋过,我失个屁。”苏立航愤怒地说。

“开学那天楼下的女孩儿呢?”崔晨丝毫没有感受到舍友的情绪,并且持续加火。

“那是一个熟人的妹妹,刚巧路过,就找我吃顿饭而已。”

“那我还是有机会的。”

“有个屁!”

林彦跟贺正西并排靠在床头,专心致志地竖起耳朵听那俩人在头顶拌嘴,对面的于力早已经盖好了毯子直挺挺躺床上进入了无我的睡眠状态。

“你们宿舍还挺好玩儿的。”贺正西小声说。

林彦笑了笑,也放低声音道:“一天下来,也就熄灯前能这么放松一下,其他时间大家都忙。别看他们这样,一个比一个能拼,我很怕年底拿不到奖学金。”

贺正西把自己的脚心覆在林彦脚背上,来回摩挲着,说:“哥你没问题的。”

“别信你哥的鬼话,他前段时间做小课题全班第一名。”苏立航幽幽地看向他们。

“你俩不吵了?”林彦仰起脸笑着问。

”没啥意思。”苏立航也往床头靠了靠,“感觉大学也挺无聊。”

林彦特别想说,你这纯粹是闲的,找点事做就什么病都没了。他自己就这样,只有忙起来,才感觉自己有活着的实感,一旦不忙了,人就要废。

陀螺一样的林彦,把贺正西直接交代给于力,周末两整天有三分之二都耗在了地产活动的现场。他跟郑启风都是综合岗,砖头一样,哪儿缺人就去顶上。郑启风看起来比电话和照片里靠谱,说话做事比较沉稳,身材很挺拔。活动期间他们得穿统一发的制服,白衬衫,黑西裤,郑启风把那身廉价制服往身上一套,立刻就跟到了酒会现场一样。

“赶紧去勾搭几个有钱人,让他们买房!提成百分之多少来着?”林彦靠在楼盘模型前,努力摆出张特职业的脸。碰巧没客人时,他总喜欢找话聊天。

郑启风:“你明知道我的心思,还劝我去找富婆?”

林彦:“认清现实吧,你喜欢的林彦,跟真实的林彦,完全不一样的。我就是个小市民中的小市民,满脑子只想暴富,心眼不止小于针眼,是比纳米还小。家里穷得叮当作响,还有个坐牢的养父,根本不值得你喜欢。”

“我是因为你……”

“你是因为的我脸啊?”林彦扭过脑袋,神情认真起来,“我也就剩一张脸了,哦对,成绩也还行,但十年二十年后我肯定也会变模样么。”

郑启风的胸膛深深起伏了几下:“我还是不说了,我有点生气。”

“看吧,随便聊天都能生气,今后要是抬头不见低头见,指不定吵成什么样……”

赶巧有顾客路过,林彦立刻点头哈腰地恭送。

“这算拒绝?”

“算。”

“真是绝情。”郑启风说。

“你喜欢我,跟我也没什么关系。”

“巧克力,还有诗,你不也收了三年。”郑启风还挺强势。

“你也没署名,要知道是你,早拒绝了,而且巧克力我一口都没吃过。”林彦转着脚腕说。

“那谁吃了?”

“本来要拿去给我叔的,他在监狱,但你知道,那地方现在不能带吃的,所以全被我强行送给狱警了。”

“好吧。”

“嗯,不好意思……我没打算跟谁发展关系。”林彦见人少了一些,上前跟主管打过招呼,抓着郑启风走到外面,认真道“我家条件不好,学习和打工是第一位,懂么?”

“如果我是女的呢?”郑启风不依不饶地问。

林彦依旧摇头:“跟性别没关系,我也没有看不起你的性向,是真的不找,包括任何人。”

安静了几秒钟,郑启风重新开口说:“我从高一入学,就挺喜欢你的。那天一早,咱们也就是前后脚进的大门。当时你跟你弟在学校长椅上聊天,扯了很多。可能‘喜欢’这事就是讲不清道理,我看着你笑起来的样子,一下就觉得自己完蛋了。”他回忆道,“其实那些诗,都是孙林林给找的,我顺带二次加工了一下,主要觉得人家写得比较炽热,我这人没有文学细胞,写不来。”

他的表情相当正式,以至于林彦有些失语,他想不出该如何回应郑启风那所谓炽热的情感。

“我怎么觉得自己又不近人情了一回呢?”林彦尴尬地躲在遮阳伞下,“但无论如何,不跟你讲清楚是肯定不行的,你趁早换个人喜欢吧,真的。”

“嗨,没什么大事,我高中三年都过来了,还怕你这一句两句的么?”郑启风给林彦抛了瓶矿泉水,“我没指望能跟你真在一起,就这么互相认识着也不错。做朋友,能行吧?”

“我没那么严格,只要你别再写情书送东西。”林彦灌了口水,转头看向远处,天边渐渐抹上些蓝红交织的彩色。

傍晚五点钟,站完最后一班岗,领过两天的薪水,两人匆匆忙忙朝火锅店赶。

“真的,我觉得自己成扁平足了。”林彦甩甩脚底板,“这脚现在得有十斤重。”

郑启风听完这话,突然停下了。

”走啊?停个什么劲?”林彦困惑地转过身,还没反应过来怎么回事,他的脚踝就被郑启风给握住了。

“干什么玩意儿?”他连蹦带跳地稳住身形。

“给你看看脚。”郑启风低头给他脱鞋子。

林彦害怕了:“别别别,您别,我消受不起!”

“稍微一等,我有经验,可以帮你按按,很管用。”郑启风固定好林彦的脚,自顾自地开始下动作,左脚按完换右脚,有条不紊。林彦没体会到舒服,只觉疼得要命。

“这都按的死穴吧。”他龇牙咧嘴地晃脚,“还不如拿钢钉给我来一下!”

“我教练以前就这么教的,他很懂这些,放心。”

“那还真是辛苦了……”林彦弯下腰穿鞋,郑启风的手还在他另外一只脚上捏着,临站起来前,郑启风不知是大脑缺钙还是怎么着,伸到他脚底板上挠了两下。

“你特么这是调情呢?大哥,很痒啊!”

林彦站起来要跑,但脚还在郑启风手里,郑启风见他反应大,故意又挠了几下。

“哈哈哈!不行不行,我最怕这个,求求你了!”林彦瞅准机会套上鞋子,敏捷地蹦跳出去,笑着说:“真是想不到,你可太腹黑了。”

郑启风无奈道:“我也只对你这样了,你以为我会给谁都按脚吗?不可能的。”

“不是,”林彦笑得打嗝,“你干嘛挠我脚心啊,这来来往往的人,看见肯定觉得咱们特别怪。真的,别看我这样,其实脸皮很薄的!”

他说着话往前加速走了两步。郑启风这人,看着挺憨厚沉稳,哪知道还会玩出其不意这套,再加上锲而不舍的精神,谁能消受得起。

他搓搓被冷风掠过的胳膊,缩着脑袋跑向火锅店,准备进门时,抬眼瞧见了路边上杵着的电线杆。

“来这么早啊?”林彦走过去,“你们这地方入秋是不是等于入冬?突然这么冷。”

贺正西转过脸,表情冷飕飕的。

“哟,谁惹你了?”

“哥,你刚才跟那男的干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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