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秉风原是一个城中富户的次子,因为从小就向往江湖侠客,闹着家里请来不少教头、游侠教自己习武,虽然大多是没什么真功夫的,但其间也有那么一两个身怀绝学之辈,林二公子也算是得了奇遇,少年时便已经有了不低的武功。凭着对江湖的向往和年少那几分轻狂,林秉风未及弱冠便留下一封书信,执剑闯天涯去了。两年后林秉风救下一个少年,这少年说什么也要当牛做马以报恩请,劝不走,甩不开,不得以只能留在身边。因这看这少年筋骨上佳,后来便又收为了徒弟。这少年,便是云晟。
经由昨晚,林秉风一早与云晟用早饭时,便不由得开始追忆过去,一会儿是对岁月的感慨和“一转眼孩子就长这么大了”的欣慰,一会儿又在惆怅自家孩子什么时候才能内心也像个大人呢。虽然徒弟现在这样就挺好,贴心懂事,想玩闹也只是别扭的暗示,而且陪他玩一会儿就那么满足,想想,好像还有些可爱……
饭桌对面,云晟不紧不慢地喝着粥,仿佛对师父慈爱的目光毫无察觉。
午后林秉风要独自去会见故友,这小城镇也没什么好逛的,云晟便留在了客栈。
客房中,云晟心不在焉地擦拭着手中的剑,直到手心传来痛感才回过神来。云晟看着手上的划伤,叹了口气。今早师父的目光简直毫无掩饰,他就想不明白了,为什么一晚上过去,两人关系就从师徒变成父子了呢?虽然父子更亲近些,但是,这不是他想要的,他想要的是……
“罢了,是我太心急。”
此时已过春分,天气晴好,午后阳光晒在人身上暖洋洋的,加上不时拂过微风,惬意的紧。在小镇唯一的一座桥上,林秉风摇着折扇,哼着不成调的曲子,整个人比以往多了几分轻佻。不一会儿,听到身后响起熟悉的铃铛声,林秉风嘴角含笑,转身合扇抱拳道:“颜美人,好久不见。”
“听闻你收了个徒弟,还以为你会变得稳重些了。”来人是个容貌艳丽的女子,面若芙蓉眉如柳,一身淡绿长裙,腰间别着一个系有铃铛的小布包。
林秉风晃了晃扇子,说道:“在徒弟面前我自然是稳重的。”
女子回了一记白眼,“你别误人子弟就好。手拿出来。”
“这么急?”林秉风心中诧异,却还是听话的将一只手伸了过去。“我原想着能去酒楼跟你叙叙旧的。”
女子一心两用,一边把着脉,一边回道:“我在跟阎王爷抢着条命呢,一会儿还得回去守着。”
“既然忙着,何必赶出来,我等一两日就是了。”林秉风这才发现,眼前人额前冒着细汗,气息也有些不稳,显然是一路赶来的。
“等一两日?”女子一时不知该气还是该笑,“你的命我也在跟阎王爷抢着呢!”
得,又惹得颜大夫不高兴了。林秉风不再多话,安静等着。
不多会儿,女子收回了手,从腰间的小布袋里拿出一个小药瓶递给林秉风。“情况比我预计的好些,这药跟之前的一样,你再服用三次,此后只服用一粒就可以了。”
“记下了。”林秉风收下药瓶。
“那我便先走了,再会。”女子抱拳说道。
“再会。”
“啊,差点忘了同你说。”女子刚走了几步,突然像是想起了什么,拍了下自己的脑袋,转身对林秉风说:“有消息说,萧陌舟去了听风楼。”
听风楼,是近些年才在江湖中崭露头角的情报机构。它不同于天下闻名的天机阁,天机阁打开门做买卖,除非情况特殊,一般只要钱交足了,从不拒客。而相传听风楼却有一个“庙堂之事不打探”的规矩,虽未明文规定,但是所有与朝廷有关的生意听风楼都从未接过,时间长了,大家心下也就清楚了——听风楼不想招惹朝廷之事。这个规矩让听风楼少了不少客人,但因听风楼价格较低,消息也从未出过错,因此在江湖中也算有些名气。
堂堂侯府世子萧陌舟去了听风楼?林秉风暗道此人还真是谨慎,萧陌舟这是在告诉暗中关注他动向的人不要白费心了,他所做之事与朝廷无关。免了猜忌,也免了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