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了班, 我就觉得为难了。www.biqugexx.net我的小电驴还在楼下是没错,说到这,得感谢一下钦城的治安, 我的车放在那里几天还完好无损,多么滴感人哪!感觉大家都有钱了, 没人偷电瓶了。我觉得为难的是, 我的花还可以放在车的脚踏板上, 可我的大狗熊要怎么运回去呢?
“要不,我送你吧?”戚云好像看穿了我的心思,对我说。
“这样……不好吧?”我说, 现在是大晚上, 想到和“她”待在一个密闭的空间,我就觉得瘆得慌。“我, 我坐出租车吧。”我说。说完感觉坐出租车,也不好,明天上班还得坐, 又费钱又不方便,始终没有自己的车方便。而且车放下面太久,我也有点担心。要不,用根绳子把狗熊绑在我背后背回去吧?嗯, 好像可以有。
我捧着花抱着狗熊,去到车旁,把花放在脚踏板上,在车上找有没有绳子, 找到了一根鞋带,上次不知用来绑什么来着后来就扔车里了。
戚云站在我旁边看着我,“你打算怎么回去?”
“就这样回啊。”我说,抱着狗熊坐上了车,把狗熊放在后面,递给戚云鞋带,“帮我绑一下,谢谢。”戚云接过鞋带,帮我绑了起来,一边绑一边说,“我应该选一个小巧一点的,让你为难了。”
“不为难,哈哈,一点不为难,”我说,“我挺喜欢的,戚云,谢谢你。”
“不用谢,你喜欢就好。”戚云在我面前绑好了鞋带,抬头看着我。她直起身来,慢慢靠近我,眼中有什么一闪而过,我有些害怕地将身体后仰,“好了。”戚云放弃了靠近,笑着捏了捏我的脸,“快回去吧。”
“嗯,”我应着,“那我先回去了。”
“回去吧。”戚云说。
我把车倒了出去,回头看了她一眼,就把车开走了。戚云一直站在后面看着我,我从后视镜里看到她孤单地立在那儿。刚刚,她是不是想吻我来着?可我,我有些害怕啊。
我一路想着戚云,一路开车回去。我最近对戚云产生了些微妙的感觉。戚云对我很好,真的敲好。我明明什么都没有做,却得她这样相待。我真的是,有点身在福中不知福了。
我应该多回忆回忆以前的美好。或许,我应该将那些美好写下来,而不是整天在这里疑神疑鬼。
我回到家,因为收到礼物,满心欢喜,所以并不特别害怕了。我把花放在桌子上,把狗熊放到床上。狗熊真的是敲萌,我看到它,就从心底泛起一股浓浓的爱意,恨不得扑上去亲亲它抱抱它。摸着狗熊软软的毛,简直全身舒畅。
我看到玫瑰花,想着要拿水养起来才行,不然明天就蔫了。我起身拿花瓶盛了水将玫瑰养了起来。希望它不要凋谢那么快。
屋子里满是温馨的味道,我看了看这个许久不回来住的屋子,还是那么熟悉,它承载了我很多的回忆。毕竟我在这里住了两年了,我想起了我在这个房子里的那些自由的时光……好在我没有因为一时冲动将它退掉,不然这会儿我上哪里住去!
我洗了个澡,就上床睡觉了,今天感觉很疲惫。我抱着软软的狗熊,安然入睡。
不知是不是因为环境的原因,回到我的住处之后,我觉得舒适了许多,那些可怕的东西没再来打扰我了。我睡了一个好觉,连梦都没有做一个。
第二天起来神清气爽。感觉人生又充满了希望。
我决定骑小蓝(共享单车)上班,如果可能,下班之后我想让戚云送我去火车站,那样会方便许多。
果然有个私人司机非常方便,以前我回家,都是走路去搭公车,住处离公交站有很长一段路呢。这也就罢了,说出来你可能不信,我晕车有点严重,我连公车都晕。戚云的车坐的很舒服,不晕。
这一天我的心思都在回家的路上了,上班有点心不在焉。
“下班送我去火车站,”我在q上私聊戚云。
“好的。”戚云回复。
“谢谢。”
“不客气。”
之后就没话了,不得不说,我们之间变得生分了些,客气了些。虽然我依然是爱她的,可这爱跟从前有些不一样了。以前爱,就是纯粹的爱,现在爱,不再纯粹了,掺杂了一丝其他东西。
她:不是说27号吗,怎么今天就回了?
我:嗯,27号的话太赶了,还是今天回吧,28号过来
她:哦
她:你不在,我该想你了
我:不要想我,我害怕/害羞
她:你个坏蛋/微笑
我:你才是坏蛋呢
你全家都是坏蛋。
她:你只管跑路,我会追你到天涯海角的/微笑
我:你只管追,我保证你追不上/微笑
她:/敲打/敲打
下了早班,戚云送我去火车站,一路上很安静,我想说点什么话,最后还是没说。戚云也没跟我说话,只是默默地开着车。
此刻我的心情,不太妙。我想快点回家的,可是我忽然惆怅。戚云什么话都没跟我说,她昨晚是回她家住了吗?她的脸色还是苍白,嘴唇因为涂了口红,红得滴血,在一张纸一样的脸上,显得更加恐怖。我都不敢直视她。
“美伦,”戚云终于开口叫了我一声。
“嗯?”我转头看了她一眼。
“快点回来哦,”她说。
“嗯。”我应着,又看向前面。
“你昨晚是回自己家住吗?”我问她。
“嗯,”她说,“回我爸家。”
“那所房子,你打算怎么办?卖掉吗?”我问。
“不卖。”她说。
“哦,”反正那是她的房子,她想怎么处置,那是她的事,我也管不着。
“你想我卖掉吗?”她问。
“你自己看着办吧,是你的房子。”
“那你以后还会去那里住吗?”她又问。
还回去住?我一想到那些不好的回忆,就有点抵触,我是不太想回去住的。房子太大,太空,太荒凉,而且有那啥,实在叫人害怕。“会吧。”我口是心非。
“如果你想我卖掉的话……”
“戚云,”我看向她,说,“你应该独立做出判断,而不是我想怎样,你就怎样。如果你想卖你就卖,不想卖就不卖,这都取决于你自己。”
“美伦,”戚云看了我一眼,说,“我不确定……以前一个人的时候,我能做出判断。但是现在,我有了你,我要考虑你的感受。”
“那就先不卖吧?”我说,“其实也没啥,说不定是我的心理作用。”
再说了我这次回去就是处理这个事的,万一我得了个不得了的大护身符,一切妖魔鬼怪见了我都绕道走,那我还怕啥。
“嗯,要不我重新装修一下吧,装修得温馨些,原先的黑白色系太冷了。美伦,你觉得呢?”
“我觉得可以。那你就装修吧,反正不差钱。”
戚云笑了下,“你就不想替我省点钱?”
“我又不会搞装修,怎么替你省钱?”
“呀,自己的钱就知道省,花别人的钱一点不心疼。www.biqugexx.net美伦,你好坏。”
戚云好像在努力把气氛搞起来,尽量用轻松的语气跟我说话。不过我的心情还是有些沉重,对她的调笑充耳不闻。我们又沉默了一阵。
火车站离公司还是挺远的,戚云没去过,直接开导航。据我坐过多次公车的经验,她的导航应该没错。我望着窗外似是而非的景物,陷入了沉思。
到了火车站,戚云停了车。
“到了吗?”我转过头来看了看,确实到了。
“那我走了。”我解了安全带。
“嗯,”戚云应着,“路上小心。”
“嗯。”我推开车门下车。回去也很简单,没什么行李,就带了两件换洗的衣物。戚云坐在车里,我看到她摇下了车窗看着我。
我朝她挥了挥手,就转身走进火车站。买的是四点多钟的票,此刻还早。取了票,过了安检,就在里面找位置坐下。车站里不是很多人,空空的位置大把,我坐在靠近进站口的一排,一边等着车,一边无聊地翻看手机。翻看底下的评论。
在征得戚云的同意之后,我把我们的故事写了下来,偶尔也让她来客串一下。原本就算她不同意,我也打算写的,她同意之后更加好办。只要我说写不粗来了,她就给我提供灵感和素材。
回想起和戚云在一起的点点滴滴。我们曾经那么快乐,那么幸福。她帮助了我很多,也付出了很多。而我,很遗憾的,我一直都没付出过什么,我一直承受着她的爱,她的付出,我还把这当成了理所当然。
现在,我还躲避着她,是不是很伤她的心呢?
戚云,对不起。真的对不起。
我胡思乱想了一会儿,有些无聊,便打开了简书。只有回忆才能令我快乐,在书写回忆的时候我获得了内心的满足。我在简书继续码下我们曾经的点点滴滴。我多希望光阴停在单纯的那时啊,可是后来又发生了那么多事。
我一边写,一边感慨着。
简书作为一个码字的平台还是不错的。
当然它不只是一个码字的平台,是我把它当成了一个码字的平台。我喜欢它的排版,它简约的界面,还有它边写边同步的功能。无论我是用手机还是用电脑,只要登录账号,都可以接着码,很是方便。我在这上面码了一两百万字了,有时我真害怕它忽然抽风,把我的稿子都弄丢。不过这种情况很少。
我大概码了几百字,又抬头看了看四周,还有半个钟。我低头继续码。偶尔退出来刷刷微信,又回去继续码。
不知不觉,时间已经差不多了。广播已经通知检票了。我站起身,向进站口走去。
每次回家,就像做一次思想的旅行。大概因为实在无事可做,就只能东想西想。这时的我,思维是很活跃的。所以码字就对了。但是动车的旅程很短,往往屁股没坐热就到了,在这么短的时间里,我不想再码字。看看别的什么就好。
上了动车,找到自己的位置坐下。看着车窗外的景物飞快掠过。动车开得很快啊,但是又平稳。多舒服啊,它终于解放了我。我已经不愿去坐大巴车了。大巴和动车,在我眼里,就像两个时代,大巴是旧时代,而动车是新时代。我们终于进入了这伟大的新时代,多么值得骄傲啊。
看了一会儿,又无聊了,只得拿出手机。说到21世纪最伟大的发明,当然是智能手机了。什么都可以没有,手机不可以离手。一眼望过去,没有一个不是低头看手机的。点开简书,看到首页飘着蔡骏新发的文章。点进去看了看。
蔡骏,嗯,蔡骏。我和蔡骏有一个不得不说的故事。我就不隐瞒各位了,我——欣赏他。蔡骏,一个伟大的才华横溢的恐怖悬疑家。认为汉语是世界上最美丽的语言。很好,非常好!我喜欢。
知道蔡骏这个人,是因为那部《荒村公寓》。那还是在上初二的时候,偶然间在宿舍看到这部,拿起来瞧了瞧,便爱不释手。
书的封面飘着一个穿白裙子的女孩,女孩身后的夜幕下有一栋房子,这就是荒村公寓了,地点在上海。只看封面和书页的话,并不觉得恐怖。事实上这也不算特别恐怖的一个故事,这是一个凄美的带了点悬疑的爱情故事。
我喜欢这个故事,还有故事里的故事。
无论是荒村里古老家族的秘密,屏风上的故事,典妻的故事,还是荒村公寓里若云的手记,都深深地吸引着我。
欧阳小枝,我还记得女主的名字。这部讲述的就是欧阳家族的故事。我完全被书中的描述吸引了,甚至觉得这是我看过的世上最好看的。作者用世界上最优美的语言描绘了世界上最优美的故事。我佩服得五体投地。
因为太喜欢这个作者,后来我还看了他的其他作品,像《猫眼》《病毒》《诅咒》《地狱的第十九层》。真是又恐怖又刺激。作者用厉害的笔尖,诱导着你步步深入。越深入,越欲罢不能。
不过,《荒村公寓》依旧是我心中的白月光。
多少年过去了,想起来还是那么的令人激动。我甚至因为蔡骏跟我在用同一个平台而感到自豪。不过我并没有去打扰他,大神只适合膜拜的。
我曾经也想写悬疑题材的,后来发现缺乏经验。天赐的灵感,严谨的逻辑,天马行空的想象,无可匹敌的才华,我都欠缺。我只是一个普通人,拥有的是普通人的思维,我能做到前后对应,不出纰漏,已经很好了。
初中尝试过写,被一个同学拿去看,她后来指出了我一个可笑的情节漏洞,我出了一身的汗。之后我一直在避免这个问题。
我看了看蔡骏的文章,半个钟很快过去。到站了,动车停下,我跟随着人流下车。出到车站,就是我熟悉的乡音。很多招呼搭车的,三脚猫这种东西在钦城几乎绝迹,但在这种小县城依然火热。到处是为了生活招揽客人的人们。我经过他们,走上了停在公交站的公车。
搭三脚猫回到市中心可能要十几二十几块,但是搭公车,只要三块就够了。我自然选择了最便宜的交通工具。
这个小县城充满了故事,一回来我的心思就活泛了。兴许哪天我有了兴致,也会写一写。不过眼下我还是先搭公车回到市中心,再搭大巴车回到镇上吧。从县城回到镇上坐大巴,只要半个钟。
无论搭公车,还是大巴,我都是坐窗边,一路上都开着车窗,风吹得很舒服,没有晕车。
将到镇上的时候,我打电话给我妈。告诉她我准备到镇上了,然后我妈就叫我爸开车出来接我。我很少打电话给我爸。很少很少。有什么事我都会告诉我妈,告诉我妈,就是告诉我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