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有了人流和货流,买卖自然就有了。
有货了,货栈就有生意。
有人了,饭点客栈就有买卖。
另外还有苦力、挑工、搬夫等等……
客商们开始争抢新地大街上的有限资源。
货栈是免费的,先来先到。有的客商不满意:“我这一箱子东西可不能日晒雨淋,什么免费?提供服务就得收钱,一钱银子寄放一天,你给我开个柜!”
“哎哟,才一钱银子一天啊?想必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货物吧?我这石头可是雷州奇石,千里迢迢运过来的,来,伙计,给我开个柜,一天一两银子!”
……
这等比价之声每天此起彼伏,把陈炫之心里美得不要不要的。
他也顺势开辟了更多的货栈。毕竟那些个房子空那儿也是空那儿,不用白不用。
只是,随着货流的增多,出现了一个问题:伙计不够。
现在新柳镇十分忙碌,处处都需要人手。陈炫之先前调集人力建设码头和道路,都是出了大价钱的。要去找富余的人手来,首先资金上是个不小的压力。其次,人招来是一回事儿,能不能留住又是另外一回事儿。
毕竟,处处都有发财的机会,新柳镇本地的劳动力不但水涨船高,底气都足了不少。
这种情况下,陈炫之需要改变思路。
既然招员工不好招,那就干脆不招。
那么新开的货栈怎么看管呢?
陈炫之有了个主意——招合伙人。
合伙人不是什么新鲜概念,搭伙儿做买卖自古以来就有。但一般像陈炫之或者李三那样的土财主,财力雄厚,又有威望,所以有什么买卖一般都是自己通吃。
这就涉及到生意里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你是更重视利润,还是更重视营业额本身?
如果是前者,那么陈炫之说什么也要自己投资、自己受益。
但如果是为了后者,那么他大可以招进合伙人来,共同把蛋糕做大!
何况现在形势所迫,陈炫之不得不转向后者。
新柳镇是个商业市镇,会买卖的人不少,新柳官道上那么多商户,本来就是陈炫之的转移安置对象,所以按理说,这些商户是他最好的合伙人人选。
但是陈炫之恰恰不能找他们。
毕竟现在新柳官道上买卖最为好做,你现在低着头去求他们一块儿跟你经营新地大街上的货栈,他们一来肯定不愿真心实意地把新地大街上的买卖做大,否则的话不就是砸了自己在新柳官道上的本业了么?
所以,陈炫之要从别的地方物色人选。
不过好在新柳镇上商业如此繁荣,有的是想出人头地的下层人士。
陈炫之在街巷上流连观察了几日,确定了一个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