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给张恒的买卖提供了巨大的想象空间。
果然,明州南部发生了饥荒,为了平抑当地粮价,朝廷责令全州范围内紧急调粮。
清河县是一个商业城市,周边山多平原少,粮米产量不足。但是不论官方还是民间的大宗采购,却从清河县进行。
原因无他——这是一个商业城市,货物都在这里辐辏。
本以为在这种缺粮的情况下,清河县的奸商们一定会大大的赚上一笔,可没想到,朝廷命官来此后却发现,粮价十分平稳,比往年并没有高上很多。
这其中就有陈炫之的功劳。
毕竟,那十间铺子基本上都用来存粮,存粮差不多比得上半个大型官仓了。
尤其在这种青黄不接的时候,粮米短缺,官仓储量有限。
于是,朝廷来采购,白花花的银子大量流入了新柳镇,而不是清河县。
客商们突然发现,他们并不需要把所有的粮食都转运出去——卖一部分给货栈就行了。
于是,张恒从货栈开始,衍生出了第一种大宗买卖。
那就是粮食。
陈记粮铺开张,成了新地大街上第一个重要产业。
旁边是货栈,存粮量大,而且货商往来,源源不绝。
前面就是粮米店。所谓前店后厂是也。
陈炫之没有想到,才短短不到两个月的工夫,张恒就帮助他就给新柳镇的商业带来了结构性的改变——
新柳官道上原来的最大的粮米店——破产了!
没办法,陈炫之的粮米供应远远不绝,尤其他如果使用客商寄存的粮米出售的话,那成本几乎为零。
卖掉了这部分粮米,又有别的客商的粮米充盈进来。
而前一拨客商如果想把自己的粮米调出的话,陈炫之当然没法给他当初寄存的那些——因为已经卖掉了——但陈炫之可以拿后来者寄存的粮米给他……
如此而来,形成一个可怕的结果——货栈中永远有粮米。
而且对于陈记两铺粮铺来说,是免费的!
在这种情况下,新柳镇原来的粮米店自然是毫无胜算。
毕竟,他们自己进粮要钱,而且进粮价格也水涨船高。
但陈炫之为了新柳镇的繁荣(这时候的新柳镇已经开始有了灾民流入了),一直刻意压低价格,甚至低于进粮成本出售——反正那部分粮不要钱。
这样一来,原有的粮米店为了止损,开始抛售。
当他们抛售完了最后一拨粮米,也就宣告破产,关张大吉!
很多人无法理解,为什么新柳镇遇到了百年难见的有利局面,却有人能做到破产!
当他们慢慢想明白这里面的道道的时候,张恒的货栈已经势不可挡了!
粮米只是一个开头。
每天点灯必用的香烛、家用的纸张、铁器、瓷碗、筷子等小件木制品……陈炫之干脆把新地大街半条街都给了他使用!
更关键的是——他们开始有钱了。
买卖进行到第三个月头上,月流水已经达到了5000两以上!获利达到了500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