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者对于叶浩然这态度也不恼怒,商人的标准笑容不变。“劳烦老板出面,为小儿做个媒。”
没错,叶浩然开的就是整个边荒集独此一家的媒人馆。
不用怀疑。古时的婚姻讲究明媒正娶,因此,若结婚不经媒人从中牵线,就会于礼不合,虽然有两情相悦的,也会假以媒人之口登门说媒,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方才会行结婚大礼。即使在边荒集这种地方,人们也乐于走走形式。而且这种地方相对开放,男女双方其实早就做好了决定,只要个人走过场就好了,这也省了叶浩然不少事。
小白猫踱步到叶浩然的脚边,轻轻“喵~”了一声,叶浩然淡淡扫了白猫一眼,波澜不惊地问道:“直接提亲?”
古代提亲叫做纳彩。纳彩,即纳其采择之礼于女家也。也就是指男家请媒人到女家提亲。
“正是。”男子点点头,又添一句,“礼金好说。”
叶浩然对于礼金并不看重,他之所以会开个媒人馆,也是为了找回自己的记忆。
用那个到现在也没弄明白到底是猫是玉的家伙的话说,这玉需要运道为能量修补损坏,它在无数时空中选择了能与他共鸣的叶浩然做为宿主,而叶浩然本身属于这个世界却因为这玉的缘故失去了本身在这个世界的运道,叶浩然的遗忘正是基于此。要想记起过去,就要收集一定的运道弥补本身的缺失。
不同于这玉的神秘莫测,叶浩然并不能直接吸收大量的运道,所以只能采取别的方法。而姻缘是运道中性质最柔和的一种,叶浩然需要靠为别人牵红线的方式分得一点运道,慢慢攒够为止。
叶浩然表示,以上的理论他只能理解大概。
他只要得到“牵红线=恢复记忆”这个结论就行了。
“东西准备了?”叶浩然的表情虽然冷漠,声音也同表情一样清冷,但意外不给人不好接近的感觉,正相反,他面无表情的模样反而让人觉得他是个可靠、沉稳、可以信任依靠的人。
男子被这种莫名的感觉唬住,愣愣道:“额,什么东西?”
“一把木梳、两节头绳、几尺鞋布,大雁。”叶浩然对于这个流程也是半吊子,反正边荒集的人也没几个在乎具体过程。高门大户礼教多,而边荒集是最不讲究这个的。所以他就随意的做这个半吊子的非职业冰人,在他的面瘫脸下,没有人对他的半吊子流程提出质疑。
“……这、这就去准备。”
大雁秋去春来周而复始,又忠于一个伴侣不失信义。是提亲必备的信物。
来者还是准备好的,就是木梳头绳什么的不难准备,不过一会儿就搞定了。
然后就可以上门了。
叶浩然没有多少经验,原本应该热闹喜庆从头笑到尾的事,被他这么个面瘫脸做起来,就变得有些严肃正式的感觉。
问得女方出生年月日和姓名,准备合婚的仪式。然后互换“庚贴”,算得是否八字相合,把庚帖压于灶君神像前净茶杯底,以测神意。把问名后占卜合婚的好消息再通知女方。算做定盟之后把男家将聘礼送往女家,将女家赠男方的衣帽鞋袜的回礼带回去。送完聘礼后,选择结婚日期, 备礼到女家,征得同意。然后在成亲的前一天,男方会送给媒人答谢的礼物。谢媒钱的多少,视主家经济状况自行决定,叶浩然此次说媒的顾客出手还算大方,这个月的生活费有着落了,引导完接亲,叶浩然这笔生意才算做完。
位于边荒集中心有一个高起达十五丈的大钟楼,贯通四门的两条大街于钟楼处交汇,从钟楼起至东南西北四门的主街依次为东门大街、南门大街、西门大街和北门大街。其他支道,依四街平行分布,城周的十二里,是当时一个中等城市的规模。
叶浩然的店面就在东门大街上,集内楼房店铺均是在近十多年陆续兴建,多为追求实用、朴实无华的木石建筑,充满聚众边荒集各族的风格特色,反映出他们不同的生活习惯和信仰。一集之地,却是整个中土形势具体而微的反映。
四条主街繁盛热闹,各族男女肩摩踵接,诸式店铺林立两旁,青楼赌场式式俱备,食店酒馆茶室旅店应有尽有,其中最着名的莫过于位处东门大街汉帮势力范围内的边荒第一楼,老板庞义深懂经营之道,且厨艺超群,供应的食物既多样化,又合各族人的口味和饮食习惯,但最主要的原因,是他亲自酿制的绝世佳酿“雪涧香”,天下只此一家,别无分号。
叶浩然登上同在东门大街的“第一楼”,他每完成一笔生意就喜欢来这里喝一次酒。
第一楼是边荒集内罕见的全木构建筑,楼高两层,每层放置近三十张
大圆桌,仍是宽敞舒适。上层临街的一边有个以木米栏围绕的平台,台上只有一张桌子。
此刻第一楼的二楼客人不多,但也算的上热闹,唯独那独据临街平台的桌子旁,一坛一杯,有个人自斟自饮,带着沉郁的眼神,投往下方东门大街。威慑边荒、无人不惧的宝剑“蝶恋花”连鞘搁在桌上右边,他仿佛和第二楼所有人划出了一条无形的线,隔离在喧嚣之外。那是边荒的第一剑客,第一楼的庇护者,因为他的缘故无人敢来找第一楼的麻烦。
白色的猫轻巧地跃上桌子,叶浩然默默坐下来,照例要了壶“雪涧香”。
少有人带着一只猫从不离身的,再加上叶浩然是全边荒集独一份开着媒人馆的老板,第一楼的老板庞义也对他有些印象。虽然因为叶浩然的冷脸少有攀谈,但也是个熟客。
“叶老板又做成一桩媒了?”庞义的招待毫无可以挑剔的地方。
叶浩然面无表情地看着庞义,点了下头。
然后执起酒壶给自己倒了杯酒,又在白猫面前放了个酒杯,给白猫同样一杯酒。
他已无自己来历的记忆,还留下的在洛河时代的记忆,唯有这只神秘的猫可以做个见证,因为这个叶浩然也没把它当一般的猫看待。
“诶,老庞,我给你带了新客人来”吵吵嚷嚷的声音,大大咧咧。
“嘿,高彦这小子……”庞义冲叶浩然笑笑,打了个招呼,“我去看看他又整出什么事来……”庞义刚转身要走,就有人蹬蹬上了二楼。
来人叶浩然也认得,他是个长着一张马脸的瘦削少年,手长脚长,予人身手灵活的感觉。最特别是一对眼睛,灵活精明。事实上这叫高彦的汉族小子是边荒集最吃得开的人物之一,乃最出色当行的“风媒”,专门买贾消息。他身后还跟着一人,倒是从未见过……
高彦带来的人年龄似是与高彦相差不多只是稍大一些,生得相貌堂堂,双目神藏而不外露,带着一股和叶浩然有些类似的气质,那是一种与生俱来的沉着自信。不同的是,他并没有叶浩然那样的冷淡,是少年人的阳光朝气,如同火焰一样炙热…
“老庞,给你介绍一下,这是刘裕,我带他来见识见识第一楼的佳酿!”高彦随便扫了一眼,居然把目光放在了叶浩然身上,“哈哈,叶老板也在?”
叶浩然淡然地举杯遥遥示意,然后将杯子放在唇边抿了口。
之前一笔生意,为了探查合适对象,叶浩然向这位出售情报消息的“风媒”买了点消息,有过几次交集。
“…他那人就是这样,天天一副棺材脸,来来来,我们喝我们的…”高彦压低声音对身边的刘裕说。
以叶浩然的耳力,这段话听得清清楚楚,他也不在意,就是忽然觉得有人在注视着自己,顺着感觉一看,正是那个叫刘裕的人用探究的目光看着自己,发现叶浩然回看过来,也没有什么窘迫尴尬,反而回以一笑。
叶浩然淡淡收回目光,继续喝自己的酒。他觉得自己在这个世界不过是个局外人,但又有些时候,他应该是觉得自己属于世界的,也许只有想起过去这种事才能让他起些波澜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