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把那个还给我。”陡然响起的声音很轻柔,但随之落在肩上的手却牢牢地将他钉在了原地,小杰克出了一身冷汗。
他是生长在哥谭的孩子,一落地就学会了看人下菜碟的本事,话还没说利落就知道怎么撒谎不眨眼——但此时此刻,他前所未有地清晰认识到:自己看走眼了。这个看起来只比他高了一头,柔柔弱弱、天真无害、与哥谭格格不入的女孩,不是自己惹得起的人。
小杰克僵硬地转过身,讨好地将从女孩那里摸来的镶着宝石、无比华贵的金笔双手奉还。看起来不过八、九岁,衣衫褴褛的男孩在十五、六岁的小姑娘面前瑟瑟发抖,脸上的讪笑比哭还难看:“姐姐对不起!我、我只是太饿了,想拿点东西换钱买吃的……”
“不问自取别人的东西,是偷。”身着衬衫牛仔裤,看起来无比普通的小姑娘,正是用幻术变化后的明丝楚尔。
她打断男孩的语调依然温温柔柔,但小杰克身为哥谭孤儿,与生俱来的野兽般的直觉却让他刷地吓白了脸。到底是公主之尊,明丝楚尔身上确是有一股再刻意也掩不去的、上位者的威严的。
“但是,”她话锋一转:“如果你能告诉我我想知道的消息,我可以不追究你偷我东西的事,再给你一些钱吃饭。”
男孩自然是迫不及待地答应了。
“你知道,蝙蝠侠吗?”
片刻后,明丝楚尔从巷子里走出来,脸色不太好看。钱财对她来说不算什么问题,看过真的钞票,她就能依样画葫芦幻化出来。
她是不太高兴这些哥谭人都把蝙蝠侠叫做怪物。
虽然只有一面之缘,但她知道那位暗夜中的骑士,是个真正的英雄。
英雄,怎么能被人、被自己守护的民众恐惧诋毁呢?他应该如同每一首长诗中的勇者,被人景仰,被人传唱才对。
每一个勇者都有为他提笔的诗人。蝙蝠侠没有诗人,就让她来做他的诗人吧。
要写蝙蝠侠的故事,自然不能凭空想象。可越是寻问那些亲眼目睹过蝙蝠侠打击犯罪的见证人,越是追寻蝙蝠侠的脚步,明丝楚尔就越能体会到这位黑暗骑士的伟大。
那些一代代改进的废弃蝙蝠镖,那些密度越来越大的战衣碎片,那些蝙蝠侠曾经倒下也将敌人打倒于彼处的残骸……
他曾吸入稻草人的毒气,在火光里哀嚎;他曾在雨夜里被贝恩折断脊背;他曾在小丑的恶毒玩笑里失去一个又一个重要的人……
但他还在这里。他仍然立于古老的滴水兽之上。他从未倒下,从未屈服,从未迷失。
暗巷的流莺记得黑暗骑士与神奇男孩的旧闻;贫民窟的寡妇、孤儿记得曾经有过一个下手凶狠却独独对女性、孩子异常温柔的罗宾;便利店店长其实知道第一个改造罗宾制服的罗宾调用过他的监控;盘踞整条街道的流浪猫喜欢那个总是给它们喂食的兜帽男孩。
哥谭处处都刻着蝙蝠的烙印。
明丝楚尔翻开琴的第二页,用母亲赠予的金笔写下:
你是夜幕中永恒的星,你是黎明的第一缕光。
——致哥谭骑士,城市永不会遗忘的领主与国王。
琴,他会成为我的诗集里最闪耀的灵魂。
“布鲁斯——!!”
布鲁斯摆出一副“蝙蝠不高兴”的表情转过头,果然见大蓝鸟兴高采烈地扑腾进了蝙蝠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