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面还跟了一只一脸幸灾乐祸,摆明了是要看热闹的大红鸟。
他头疼地揉了揉眉心:“迪克,你的礼仪呢?”
夜翼同学才不管老爸说什么,话语里的快活几乎要
溢出来:“布鲁斯,你一定得看看这个!”
蝙蝠侠沉着脸接过他递过来的那本书,心里还纳闷:我记得爱看书的不是迪克是杰森啊?
封面上明晃晃的《蝙蝠侠:黑暗骑士》映入眼帘时,大蝙蝠便僵在了原地。
事实上,这本书确实是杰森发现的。韦恩家唯一的文艺青年复活后也保留着每周去一次书店的习惯。
看到书名,红头罩第一反应是在心里大声嘲笑老蝙蝠,随手便要欣赏一下ooc文学。翻了几页后,杰森笑不出来了。
布鲁斯的脸色很复杂。这本书里的蝙蝠侠事迹……几乎全是真的。再详尽一点,就能扒出蝙蝠侠是布鲁斯·韦恩的那种真。万幸,关于蝙蝠侠的身份,作者说他曾是一个走遍全世界的雇佣兵。
分析起来真是有理有据,若非如此,蝙蝠侠怎么能有如此坚强的意志、集大成于一身的身手?
“嘿,别这么严肃嘛!”迪克看这两位皆是满面苦大仇深,开口道:“往好处想,作者明显很推崇蝙蝠侠。至少不是敌人。”
“问题就在这里。”布鲁斯沉声:“蝙蝠侠不该被推崇。他是黑暗,是恐惧,是复仇。蝙蝠侠是个罪犯。”
“晚了,”一直没开口的杰森冷哼一声,把手机屏幕转向他们:“这本书已经红了。”
啊哦。
老蝙蝠与大蓝鸟和大红鸟在蝙蝠洞里面面相觑。
热度似乎已经降不下来了啊。
刚刚越狱的小丑用刀尖抵着书店老板,笑得像个深井冰——哦,他本来就是个深井冰:“我听说——最近有本很有趣的书?”
作者有话要说: 女主她要被老蝙蝠和小丑一起盯上了。
提子小丑一生黑,喜欢小丑的注意了。啊,应该不会有人喜欢小丑吧?
女主她作为一个蝙蝠侠脑残粉是一定一定会弄死小丑的。
事实上我觉得小丑真的不是一个可以洗白的人物。他是很厉害,那又怎么样?他的恶是纯粹的。他的罪行罄竹难书。你可以说哥谭本来就没救了,小丑只是在顺水推舟。可是,哥谭是一座很有韧性的城市。从布鲁斯韦恩到警察局长戈登到每一个市民,他们其实都很有韧性。他们固守这座城市,绝不屈服,哪怕是再小的人物,也以自己的方式抗争着。
区区小丑,他凭什么剥夺这些努力活着的人的生命?
他一次玩笑里炸死的几十上百个人里,可能会有一个男人,早上出门的时候还怀着升职的喜悦,与妻子吻别,想着要给小女儿买她一直想要的小裙子;可能会有一个少女,才被喜欢的少年表白,满怀幸福要去和他约会;可能会有一个老人,期待着去车站接回来看望他的儿女……
小丑可能有不幸的曾经,那又怎么样?他凭什么造成这些无辜的家庭的不幸?恕我直言,他就是个垃圾。他所经历的不幸,永远不能成为他伤害他人的借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