嘲风寺天下六十二旗,分布在大印朝各大重要城市里,每城设一总旗,其实即是一处秘密府邸,供商讨议事或调遣所用。
逝川是重城,逝川总旗便格外大些,人数也多。莫宿是逝川的总旗主,办事极为利落,因着上午出了事,便免了拜见行礼那些繁杂礼节,径直把二人带去了安置上午负伤之人的小楼。
“公子,上午在客栈的一共十五人,五人不幸身死,十人负伤,”莫宿为二人引路,口气有些沉重,“这十人伤势不一,我便带公子见思绪尚清晰的一位吧。”
“着人好好安葬那五人,家中若有老小,一应照顾着。”周兰木脸色已经好了很多,刚刚发病并没有影响他一向清楚的思绪,“你也不必派遣逝川旗下人与我随行了,逝川近日不太平,好好守着便是。另外,你传信回千丰折腰楼,让更思召回所有派向漉月宫地界的探子,把精力转移到中阳城内去,顺便告知她,我若从漉月返回,直接改道去中阳。对了,阳春如今代行寺主责,让他遣芙蓉太清二人来护我吧。”
“是,我都记下了。”莫宿恭敬地应道,“公子,这边请。”
莫宿带二人见的那一人是个女子,年纪尚轻,瞧着只有十八九岁,长得清秀,自称自己叫铃兰,是逝川总旗中折腰楼下人。平日在逝川楼中收些消息,因着精明能干,又头脑灵活,也被莫宿一手提拔了起来。
“可与我说说,你今日上午的情境。”周兰木在床前圆桌一侧坐下,倒了一杯茶,先推给楚云,“莫宿说你向来思绪清楚,便仔细想想,不要少了细节。”
“是,”铃兰回道,她虽年青,谈吐之间却一派老成,“今日我等得知公子即将到达逝川,便去客栈二楼等莫大哥接得公子来,不想莫大哥刚走不久,对面的春来客栈便传来了很奇怪的琴声。”
“可是《清怨》?”楚云问道。
“正是,案发客栈被我们封锁多日,按理不会有人闯入,于是几位哥哥便下楼去对面一探究竟,”铃兰颔首,继续说道,“去了一柱□□夫,竟毫无动静。另几位哥哥实在着急,便破窗下楼,也去了对面,只留了我们三个女子在房内。我们左等右等他们不回来,便到窗前去看,只记得刮了一阵风上来,我便没有记忆了。再次醒来,已经在回总旗的马车上了。”
周兰木的眉头紧紧地蹙起来,他重重地放下手中杯子,转头看向楚云:“弹琴之人以琴声诱之,施放迷香后灭口,但灭口未曾完成便引了我二人与白兄前去,却未闻得空气中有迷香,他——”
“他主要就是想让我们前去,可是他想让我们看什么?”楚云也未思考到答案,却随口问了一句,“对了,对面是个暗娼馆,此事在逝川知道的人可多?”
“不算太多,逝川江湖客多,青楼不计其数,也有些——有些有龙阳之好的人们,便会常去养小相公的客栈,”铃兰卡了一下,面色微红,“客栈不比青楼,一般只接待熟客,就如血案发生的那家春来客栈,若不是熟客,不会放进一楼帘子后,一般人只当是普通客栈,吃个饭歇个脚罢了,日暮以后就会被请出去的。”
“照你这么说,被杀的一十三人,全是熟客?”楚云看了周兰木一眼,不知道想起了什么,也有些脸红。
“正是,不仅如此,春来客栈是被杀那帮主每来逝川必定歇脚的地方,听闻最初便是在他资助下兴盛起来的,”铃兰回答,“那帮主也常带自己帮内众人与好友一同享乐,听闻还闹出过人命——不过花街柳巷,是常见之事,也无人来管,就此作罢。”
“南华下依附帮派众多,不想却出了这样的蛀虫。”周兰木冷哼一声,冷冷地说,“此事有了结果以后,我必重洗四大派下各门派格局,让他们知道,这等丑事,不容于我嘲风寺——”
“公子悲悯,”铃兰在床上艰难地行了个礼,“可是人死在逝川,影响太大,恐怕引发恐慌。”
“公子,”楚云突然站了起来,“照铃兰姑娘所说,逝川血案极有可能是漉月宫复仇所致,花街柳巷,本是爱恨滋生最盛之地,我们不如早些动身,前往漉月宫问个究竟。反正我们已经洞悉了他们的身份,他们似乎也在把我们一步一步地往南引,继续在逝川停驻,恐怕他们会再生事端。”
周兰木顿了一下,随即也缓缓站了起来:“我等与莫宿知会一声,便前往客栈与他二人一同出发吧。”
与从千丰轻车简行不同,这次周兰木让莫宿备下了一个最高规格的马车,并御寒衣物、美食好酒一同装了个满满当当,甚至带了一整套的茶具。因着不要随行之人,周兰木素来畏冷,白沧浪又懒,萧颐风便与楚云共同在外驾车,留他二人在马车里笑吟吟地下棋。
“有钱是真好啊,”白沧浪持黑子,很随意地在马车里侧躺着,他换了一身材质最好的白色长袍,心情好得很,“我行走江湖这么多年,过得苦兮兮的,这下过几天好日子——还不用为人卖命做些不喜欢的事,当真是高兴。”
“白兄素日行侠仗义,不吝金银,这些不过是身外之物罢了,哪有气节高尚——”周兰木也换了身衣服,不过依旧是简单一袭白衣,衬着红色里衣,长发披散,只有几缕整齐地梳到前面来,平添几分温润气质。
“平日里做的事,让自己心里高兴,倒也不怎么在乎这些,”白沧浪迟迟不落子,带了丝狡黠的笑意,“可若是遇见有钱人,又不要我回报,何乐而不为呢?”
周兰木拊掌大笑:“白兄是妙人,懂得享受身边乐趣。”
“兰公子也是妙人,”白沧浪终于落下一子,吃了他一大片棋子,“懂得与人共享。”
此番马车里笑语盈盈,马车外二人却是长久不发一语。楚云不熟此地官道,只得听从萧颐风指引,马车上的铃铛在风中叮铃叮铃地响。官道平坦,若一路上安然无事,不出两天就可到达荒阳。
白沧浪与周兰木在车上吃吃睡睡,开开心心地下了几盘棋、泡了几壶茶,兴起还联起了句。楚云在马车外听到两人你一句我一句,也不禁苦笑:“这二人倒是能自得其乐。”
“沧浪这个人,就是这样的,”萧颐风难得一笑,“跟他在一起的时候,似乎能让人忘掉许多烦恼。”
“江湖中这样的妙人许多,所以你愿意放弃养尊处优的生活,出来浪迹天涯?”楚云侧头看他,“不过,浪迹天涯也没什么不好的。”
“我只是厌倦了从前那种生活,”萧颐风淡淡地回答,已是夜晚,月光让他的侧脸看起来十分柔和,“不过和父亲一样,从侍卫做起,到高等,到御前,得到皇上重用,再如你后来一样出征,日日夜夜苦守在边疆。父亲给我颐风这个名字,便是要我一生效忠风氏皇朝,可我不是父亲,不想要他安排给我的这种生活,既然太子殿下也愿意放我走——”
“江湖十年,倒未磨尽你的傲骨,”楚云打断他的话,语气中带些艳羡,“不像我,在朝堂勾心斗角这么多年,凭他什么少年意气,全部都被磨得一干二净了。”
“我从漉月回来之后,与沧浪路见不平,行侠义事,希望能见到一个真正为天道而生的江湖,”萧颐风微微眯起眼,似乎想起了什么令人深思的事情,“可是世道如此飘渺,后来我才明白,乱世之下无人可避,太子殿下当初想做的事情,才是真正功在千秋,只可惜……”
萧颐风转头去看楚云,突然猛地抬头推了他垂着的脑袋一下:“倒是你,楚怀玉,数年不见,怎么变成这个样子?话也不爱说,一路上板着个脸,笑也不笑,虽然我知道他死了给了你莫大的打击,但是终归……”
楚云不防,被他这么推了一下,似乎又回到少年时光。他们三人本是一同长大,习武练剑,无话不说,无事的时候他会和萧颐风勾肩搭背地去青楼偷偷看姑娘,去春风楼喝酒喝得烂醉,再被焦头烂额的太子派人抬回去,那样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