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并没有与你打招呼,也没有与你道别,在下一首歌曲开始前,我从拥挤的酒吧独自离开。那个混血男孩,我把他交给酒吧老板照看。
在回去的路上,心头的那股难过依旧随之不去,我没有缘由的难过,这种难过里还带着浓重的失落,我是因为那首歌而难过吗,还是因为那个女人,或者说是因为那个男孩叫你爸爸?
一路上,我都在想这个问题,可忽而,我突然意识到一个问题,我为什么要难过,我只是你的朋友罢了,我好像没有什么立场为你和另一个女人的过往而感到难过,这样显得我自身倒是在自怨自哀,自作多情了。
这么一想,我瞬间释怀了许多,即使难过还在那里,但我决定不再去想这一件事情。
之后的三天里,我们没有联系,到了第四天,我决定还是去方隅找你,正好下午没有课。我给你发了一条讯息,你还没有回复,我也没有多想,驱车便去了余庆路。
方隅一楼只有天一在看店,我进了店里便听见二楼有孩子的欢叫和一个男人的声音。
方乐在楼上陪孩子玩陶泥呢,他妈刚把他丢给我们,南下去了。
天一正和一名顾客说这话,也没与我多做解释。但他的话我也没有多想,便上楼去了,去了二楼才发现天一说的孩子其实就是那天夜里我在酒吧外边遇到的混血男孩。方乐此时正把他圈在怀里手把手地和他玩泥巴,两个人身上和脸上都沾上不同程度的土块,玩得乐此不疲。
木木呢?我问道。
她没和你说吗,今天中午她和莉莉自驾去四川了。
方乐往孩子脸上抹了一层泥巴,惹得孩子上串下跳,追着他在屋里跑,方乐不得不把孩子适时把孩子抱着,任由他在他脸上东摸西涂,怕他再跑会碰撞上墙边上的展示柜和古董架。他探出一张脏兮兮的脸,似乎对于此时他邋遢的形象有些不好意思,有些尴尬地回答我。我掏出手机,才发现你给我回复了。
你告诉我你和一个叫做莉莉的朋友刚出发去四川,估计要半月后才回来。
莉莉是谁?我问道。
木头在法国念书时的朋友,四川人,好像她自打13岁出国就没有再回来过了,这次回来,想去看看故土,木头就带她去了,丢一个中文说不利索的孩子给两个大男人带,我才看了一个多小时就累得不行,还是把他带回去给我妈看吧,我妈应该会喜欢他…
你在说什么?
男孩歪着脑袋把两只泥巴手擦在方乐的裤腿上,不明所以的问道,显然他没有听懂方乐刚才的苦怨。
在说你聪明。
方乐笑得有些扭曲,我扑哧一笑说,让我看一会孩子吧,你先去吃饭。
方乐见我主动担起一份差事,自然乐意,说今天过完便带孩子回广州,将他暂时寄在他母亲那儿,因为他实在是不会带孩子。
我说,如果你不介意,我可以把孩子带回家里一段时间,直到木木和她朋友回来,只是两周的时间,并不麻烦。
你确定吗?
嗯。现在学校放假,我这段时间并不忙,带个孩子也不是什么大事,况且我看这孩子也懂事,只是家里添一副碗筷罢了。
我不知道我在场那时,为何脑门一热接下了这份本不属于我的差事,我就这样答应下来了,方乐见烫手山芋有人接手,脸上的愁云散得飞快,说以后一定要谢谢我,有什么要求他都会满足。
我现在并没有什么特别诉求。我笑了笑继续说道。或许以后想到了会告诉你,到时你在把这个人情在还上。
或许我并不想要什么人情,我只想得到和孩子相处的时间,因为这样我就可以更多的了解你,以前的你,现在的你。木木,你对于与我来说就如同一个谜,你身上有太多的未知我不曾知道,我自认为我已经很了解你了,其实不然,自从莉莉和这个孩子出现后,我发现,其实,我对你一无所知。
下午的时候,方乐把孩子的行李放在我车上的后备箱里,与我们道别,我打算带孩子去超市买一些儿童的洗漱用品和日常用品,方便他在我家里生活。这孩子似乎已经习惯了跟在陌生人东奔西走,或许她妈妈总是喜欢带他去远方飘泊,也或许是他总是处于一种居无定所的环境里,让他对于接受新事物并不抗拒,孩子背着一副随身携带的双肩包安静地跟在我身边,专心手里把玩着一个方乐给他的金刚狼的手办。我坐在驾驶位上给他系安全带,他很配合把身后的发旧的棕青色书包脱下来放在脚下。
我问他叫什么名字,他说他叫Pony。
为什么不和妈妈一块儿去。
她不让我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