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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1/2)

身体轻飘飘的,好像飘浮在空中。

我记得,我死了。

我冲出马路的时候,被高速行驶的车辆给撞飞了。

疼痛和恐惧后知后觉的直到现在才一股脑的涌了上来,像一个巨大的浪头,把我吞没,从头到脚。

但一个死人…为什么会感觉到疼?

我尝试着活动手指,再是小臂,碰倒了什么东西,有什么冰凉的液体倾洒在我的胳膊上,这一下让我清醒了不少。

我再尝试着睁开眼。

惨白的圆形发光体嵌在厚重的深色幕布上,生锈了的铁梯子摇摇欲坠,令人不愉快的气味往鼻腔里钻着。

“啊!!——”破音了的尖叫声吓得我心脏快要从嗓子眼跳出去,我挣扎着,忍受着全身骨头被打散再重装回去般的僵硬和酸痛回头,只看到一个佝偻又狼狈的身影跌跌撞撞的跑走。

所处的环境又恢复安静后,我确定了一件事。

这里还是哥谭。

被车撞飞还能在巷尾的垃圾堆里醒来,这具身体莫不是个钢铁之躯?

噢,想想菲什·穆尼,西奥·盖勒文,杰罗姆·瓦勒斯卡,还有布奇·吉尔兹。

神奇的哥谭。

人死可以复生,那么车祸不死也没什么奇怪的了吧……

胳膊上泼到了恶心的芒果奶昔,呕,这时我最讨厌的味道。

我扶着墙站起来时,腹部一阵尖锐的刺痛好像在提醒着我之前发生了什么,就是这个部位,狠狠的撞上了那坚硬的铁皮。

背靠在墙上缓慢的呼吸着,疼痛才稍微缓解了些,我把那恶心的芒果奶昔蹭在大衣上,注意到衣襟的部位已经被血染的看不出原本的颜色了,凝固后的血液结成大片的硬块。出血量看起来还不小,照理说我应该已经因为失血过多休克才对。

头发先前碰到了什么黏稠液体,风干以后一整块的贴在脸上。我把这撮变硬了的头发从脸上抠下来,才看到指缝和掌纹里都渗进了已经变成红棕色的血。

不仅仅是这样,左手掌心那个阿拉伯数字100的纹身,变成了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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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一栋没人的空房子,打碎玻璃进去,这样的事情第二次做就有了经验,也更加熟悉。

脱下那一身粘着大块凝固血迹的衣服,温热的水从头洒到脚,洗净了身上已经干涸的血,好像却没办法让我僵硬的身体温暖起来。

我没忍住,眼泪开始往下掉。

哭声被水声遮盖,听的不太真切。

我已经回忆不起来之前我是怎么从那栋房子里跑出来的了,甚至那辆撞飞我的车是什么颜色我都记不清了。

只有恐惧,越来越深的恐惧。对于自己编织的美丽梦境被摔个稀巴烂的恐惧,对于危险来自身边的恐惧,对于哥谭市的恐惧。

真实的经历可不比噩梦,梦醒时分或许仍然心有余悸,但好歹是处在熟悉的环境中啊。

被人追赶却无力逃脱的窒息感和绝望,比梦里要可怕千倍万倍。

晃神间,花洒掉在了地上,水花在半空连成流利的弧线,我草草的擦了擦眼睛,再把花洒捡起来。

倒霉的事情总是一件接一件的来的,即使是这种小事也要叫人不顺心。

这栋房子的主人是个独居男性,衣橱里只有黑白灰色的正装,厨房里也没有食物。我换好了衣服坐在沙发上,仔细端详着手掌心的数字。

先前我以为100是原身体主人品味独特的纹身,可它在我醒来之后变成了99。

绝对不会有人无聊到,洗掉一个看起来好像死了的人手心的纹身,再刻个新的上去。

或许…这是个倒计时。

或许…我在那个时候是真的死了。

福尔摩斯讲过一句话,排除所有不可能,剩下的那个即使再不可思议,也是真相。

这是哥谭给我开的玩笑?

罢了,我的人生…本身就是个玩笑吧。

是不是因为上帝无法饶恕我的轻生,所以赐予我一百次重头再来的机会,一定要我牢记生命的可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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